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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0 19:01:31 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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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年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八年三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6三、环境质量现状8四、评价适用标准15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6七、环境影响分析28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7九、结论与建议39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敏感点分布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四至实拍图附图5大气引用数据的位置与本项目距离图附图6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7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一营业执照附件二法人代表身份证附件三租赁合同附件四土地使用证明附件五监测报告附件六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沥北妍霖汽修厂的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七《不同焊接工艺的焊接烟尘污染特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联系人曾**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联系电话13928596***传真/邮政编码528200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占地面积(平方米)17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0%评价经费(万元)1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及任务来源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中心地理坐标113°07′12.00″E,23°03′53.45″N。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投资200万元,租用已建厂房,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职工人数20人,是一家专门的汽车维修服务公司。本项目建成后主营汽车维修业务,预计年维修汽车约300辆,年清洗汽车300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6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类别,按要求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后环评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考察了同类企业,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资料,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45 二、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中心地理坐标113°07′12.00″E,23°03′53.45″N(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租赁商铺用地,占地面积1700㎡,经营面积1700㎡。项目东面为其他空置厂房,北面为其他汽修厂,南面为其他汽修厂,西面为文华北路。(项目四至情况图详见附图4)。厂区内主要有办公室、喷漆房、洗车区、维修区。2、项目建设组成表1-1项目建设组成一览表分类内容功能或规模主体工程办公室在夹层,主要用于办公喷漆房一间,长7m×宽5.5m×高3.2m洗车区主要用于洗车维修区主要用于维修辅助工程供水项目主要用水全部由市政自来水厂供给,主要为生活用水和洗车用水,洗车用水量为60t/a,生活污水量为216t/a,排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量为216t/a。项目经营场所内设卫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设施处理后经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佛山水道。供电项目用电量约为15.6万千瓦时/年,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备发电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复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净化”三级处理工艺,15米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佛山水道废水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处置生活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废旧零部件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油漆渣、废机油、油漆与稀释剂废弃包装物、废过滤棉与废活性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3、项目主要服务产品及年产量项目主要服务产品及年维修量见下表1-2:表1-2项目主要服务产品及年产量序号服务产品名称单位年维修量1汽车喷漆、烤漆辆/年3002洗车辆/年3003汽车维修辆/年30045 4、原辅材料使用情况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1-3:表1-3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年用量)1汽车用油漆300kg2稀释剂450kg3原子灰(腻子)250kg4汽车零配件5t5发动机润滑油500L6吸附用活性炭80条7洗车清洁剂100L8焊条(无铅焊丝)0.05t备注:①油漆:项目所用油漆主要含丙烯酸树脂(45-50%)、无机颜料(5-10%)、有机溶剂(30-35%)和其他助剂(3-5%)组成。②稀释剂:项目所用稀释剂主要含二甲苯(45-55%)、乙酸正丁酯(10-15%)、乙酸乙酯(10-15%)、正丁醇(5-10%)、乙醇(2-5%)。稀释剂中各组分均为挥发性有机物。③原子灰(腻子):即原子灰,又称不饱和聚酯树脂腻子,是一种新型嵌填材料,能很好地附着在物体表面,并在干燥过程中不产生裂纹。5、主要设备清单项目主要设备及设施见下表1-4:表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喷枪3把2喷漆房2间3举升机1台4手提抛光机1把5空压机2台6二氧化碳焊机1台7砂轮机1把6、公用工程供电: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给水:项目给水由市政自来水厂供给,主要为洗车用水和生活用水。45 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散流进雨水沟后排出厂区外;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设施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平洲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佛山水道。能源:员工的中餐采用配餐形式,项目内不设厨房,只设置员工活动室为员工提供就餐、休闲场地。设备均以电为能源。7、劳动人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共有员工人数20人,一班制,8小时一班,年工作日为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三.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粤府办[2005]15号)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也不属于《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导向目录(2018年本)》等佛山市和南海区相关产业政策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根据《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意见》(南府[2010]1号文)、《佛山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淘汰或重点整治类别;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四、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问题。2.主要环境问题45 经现场调查可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所租赁部分目前为空置状态,故无原有污染源及相关的环境遗留问题;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是以汽车销售为主。存在主要污染物为这些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及固废等,这些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道路行驶的汽车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5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佛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倚广州,西接肇庆,南连江门、中山,北通清远,毗邻港澳,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佛山气候温和,雨量充足,四季如春,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自古就是富饶的鱼米之乡。佛山市下辖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5区,总面积3813.6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35.85万人,其中市区48.86万人,是著名的侨乡。1、地理位置南海区地处佛山市东部,位于北纬22°48′~23°18′,东经112°51′~113°15′,东连广州市区,并与番禺隔江相望;西与三水、高明交界;南邻顺德,并与鹤山、江门市隔西江相望;北与花都相交;中部、东南部与禅城接壤。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中心地理坐标113°07′12.00″E,23°03′53.45″N。2、地形、地貌南海在大地构造单元上属于华南褶皱带一部分。加里东构造层广泛分布于广州—佛山—九江一线以东,由各种片麻岩、石英岩、片岩、浅变质砂岩组成。海西印支构造层主要分布于广州—佛山—九江一线以北地区,由砂页岩、石灰岩等构成。附近有砾岩、砂岩及火山碎屑岩体分布,属燕山构造层。同时,区内星散出露的花岗岩为燕山期岩浆入侵的产物。喜玛拉雅复杂的构造作用山活动,形成以三水盆地为主的断陷盆地和零星分布在西樵山、大珠岗的粗面岩;走马营岗——带的玄武岩以及华涌—带的凝灰岩等。3、气象与气候南海属季风南亚热带气候,主要特点是:春湿多阴冷,夏长无酷热,秋冬暖而晴早。年平均气温为21.9℃,一月最冷,平均气温为13.0℃,极端最低气温多在3℃以上,最低记录为-1.9℃。七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8.5℃,最热的记录是38.5℃。全年总雨量在1400-1900mm,4-9月为雨季,总降雨量占全年的八成。月降雨量最大值为550-650mm。全年总日照时数约1500-1100小时,2-3月多阴雨,月日照时数只有50-80小时,也是最潮湿的季节。秋冬季盛行东北风,春、夏季盛行东南风。7-10月为台风季节,南海区有较大影响的台风年平均为1.6次。4、水文45 南海区地处广东省中南部,西、北江下游,属珠江三角洲河网区,区内河流众多,包括西江干流、北江干流及其支流的西南涌、罗行河、佛山水道、顺德水道、潭州水道、平洲水道等。2006年南海区年降水总量21.42亿立方米。全区地表水资源量10.3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67亿立方米,总水资源量10.74亿立方米,入境水量2726.75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734.63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保障了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并给水上交通运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南海区境内主要水库有东风水库、仙溪水库、赤坎水库、黄洞迳水库。其它低洼地带以及水库介入山谷地段,形成若干鱼塘,另外有一些天然的冲沟也存有水体。南海有浅层地下水0.88亿立方米。2006年与2005年相比,境内地下水位上升区、下降区各占一半,但降幅大于升幅;潜水水位变化不明显,基本保持平衡。地下水质总体变化不大,其中铁、锰含量较高。5、土壤与植被本区低山丘陵多发育有红壤、赤红壤,少量有黄壤,平原则为水稻土。南海在大地构造单元上届于华南褶皱带一部分,低山丘陵多为发育红壤、亦红壤,平原稻土、堆叠土。区内植物种类繁多,为亚热带常绿林。由于长期的人为干扰破坏,区内天然植被已被破坏殆尽,现主要分布的多为人工的松树、桉树、相思类树种,植被已芒萁和其它禾本科草类为主。近年来开展的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和镇内的绿化等将会使其植被分布更趋于多样性。而主要的人工植被包括各种类型的果园、林场、绿化植物和各种农作物等。45 三、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属性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下表3-1:序号功能区分类类别1水环境功能区纳污水体佛山水道属于Ⅳ类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项目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是否森林公园否7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8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否9是否自然保护区否10是否人口密集区否11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否12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3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两控区14是否水库库区否15是否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是,属于平洲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表3-1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2、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根据《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07年12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现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中TVOC浓度限值。45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采用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8月20日在(G1)佛山市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volvo4S店、(G2)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和(G3)横窖站进行现场监测(距离本项目的距离分别为979m、483m、1.794km(附图5))的大气监测数据(详见附件五),监测结果如下表3-2。表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采样点项目SO2NO2PM10TVOC佛山市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volvo4S店(G1)浓度最小值(mg/Nm3)0.0160.0280.0450.330浓度最大值(mg/Nm3)0.0350.0470.0780.361浓度日均值(mg/Nm3)0.0250.0360.0570.348有效样本数(个)7777超标数(个)0000超标率(%)0000最大超标倍数(倍)0000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G2)浓度最小值(mg/Nm3)0.0140.0270.0420.321浓度最大值(mg/Nm3)0.0310.0440.0760.341浓度日均值(mg/Nm3)0.0220.0360.0540.332有效样本数(个)7777超标数(个)0000超标率(%)0000最大超标倍数(倍)0000横窖站(G3)浓度最小值(mg/Nm3)0.0170.0280.0430.315浓度最大值(mg/Nm3)0.0330.0460.0770.330浓度日均值(mg/Nm3)0.0240.0350.0560.32245 有效样本数(个)7777超标数(个)0000超标率(%)0000最大超标倍数(倍)0000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0.150.080.150.6(室内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的8小时浓度值)从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的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TVOC符合《室内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8小时浓度值。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纳污水体为佛山水道,根据《关于我市部分为内水体功能区划方案的批复》(南府办函〔1999〕93号)及《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佛山水道为IV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现状,特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16日,对平洲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约500米处W1和平洲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约1000米处W2进行现场监测,各项目的监测结果如下:表3-3佛山水道水质评价表单位:mg/L(粪大肠菌群:个/L,pH无量纲)项目W1监测断面W2监测断面测值范围均值标准限值测值范围均值标准限值pH6.92-6.95-6~96.97-7.01-6~9SS25-3027/23-2724.7/CODCr17-2018.3≤3015-1716≤30BOD53.5-4.03.73≤63.1-3.43.27≤6NH3-N0.860-0.8650.86≤1.51.44-1.471.46≤1.5总磷0.11-0.130.12≤0.30.16-0.180.17≤0.3石油类0.01-0.020.016≤0.50.01-0.020.013≤0.545 LAS0.06-0.070.067≤0.30.05-0.070.06≤0.3由表3-3可知,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佛山水道的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的限值要求。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属于珠江三角洲佛山南海分散开发利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维持较高水位,沿海边界地下水位始终不低于邻近咸水区地下水位。该区域地貌类型为一般平原区,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水,矿化度为0.4~0.78g/L。地下水水质现状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类,主要是该区域局部Fe、NH4+超标,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使用和污水灌溉,以及地面水体受到污染致使地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中,是导致地下水体超标的主要原因。个别地段承压水为咸水,水质未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5、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5]72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功能区(见图1),所以其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限值。45 图3-1项目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为了了解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目前状况,本次环评的噪声监测方法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进行,监测仪器采用积分声级计,以等效连续A声级,Lep作为评价量。本环评于项目所在地四周布设了1个环境噪声监测点,分昼、夜间对项目边界噪声(项目声环境监测布点详见附图3)进行监测。监测时间:2018年3月15日,监测频次:昼夜间各一次。监测结果如下:45 表3-4项目厂界声环境监测数据(单位:dB)监测位置及监测布点昼间夜间Leq标准Leq标准东面边界外1m(1#)54.66045.650南面边界外1m(2#)54.845.5北面边界外1m(4#)54.945.6西面边界外1m(3#)54.144.9备注执行标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从监测结果来看,本项目边界昼、夜间噪声级值均能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的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良好。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从生态环境的敏感性方面分析,本项目所在建设区域无特殊的生境和需特别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属于生态环境敏感区。4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本项目纳污水体佛山水道的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是使项目纳污水体及地下水环境质量不因建设项目运营而有所下降。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水质类别为Ⅲ类,维持较高水位,海边边界地下水始终不低于邻近咸水区地下水。属珠江三角洲佛山南海大沥至顺德勒流地质灾害易发区。3.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保护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使项目所在区域不因该项目而受到明显影响。4.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本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使其能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不对现有的生态环境造成大面积的破坏。6.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点主要为项目附近的一些居民点,没有特别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选址500m范围内的敏感点情况见表3-5所示,表中距离均是离项目最近距离,敏感点的分布详见附图2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图。表3-5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名称方位敏感点与本项目最近距离(m)性质保护性质俊怡花园北399住宅大气环境(GB3095-2012)二级标准庆云村西50自然村星晖园西南121住宅叠北村北100自然村叠滘第二小学东北375学校叠北幼儿园东北331学校佛山水道西451Ⅳ类河水环境Ⅳ类标准45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佛山水道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如下表4-1所示。表4-1Ⅳ类水体质量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制(单位:pH无量纲,其余mg/L)指标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氨氮总磷Ⅳ类标准6-9≤30≤6≥3≤1.5≤0.32、地下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4-2。表4-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标准值6.5~8.5≤0.2≤20≤0.02≤3.03、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4-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μg/m3)污染物SO2NO2PM10年平均≤60≤40≤7024小时平均≤150≤80≤1501小时平均≤500≤200——4、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如下表4-4所示。表4-4声环境执行标准执行标准项目标准值单位《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5、VOCs环境质量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二甲苯、甲苯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即室内空气中TVOC浓度限值为0.60mg/m3、二甲苯浓度限值为0.20mg/m3、甲苯浓度限值为0.20mg/m3。45 污染物排放标准1、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管理要求的通知》(南环[2006]9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生活污水属平洲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设施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进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平洲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BOD5、总磷、氨氮执行广东地方标准《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具体排放标准如表4-5(单位:mg/L)。表4-5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污染因子CODCrBOD5SS石油类氨氮(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00mg/L≤300mg/L≤400mg/L≤20mg/L--平洲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40mg/L≤10mg/L≤10mg/L≤1mg/L≤5mg/L“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300mg/L≤150mg/L≤100mg/L≤20mg/L--2、①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②漆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9kg/h,排气筒高度为15m);③喷漆、烤漆产生的总VOCs、甲苯与二甲苯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的50%。详见表4-6。表4-6喷漆及烤漆产生的总VOCs、苯、甲苯与二甲苯排放标准摘录项目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³)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总VOCs901.415m甲苯与二甲苯合计180.715m项目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m³)总VOCs2.0甲苯0.645 二甲苯0.2备注: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VOC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其排放限值的50%执行。3、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如下执行。(1)水污染物控制指标根据《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南府[2008]47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佛环[2014]224号)和《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佛府办[2016]63号),结合南海环保部门的意见,结合南海环保部门的意见,项目洗车废水经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可进入平洲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则生活污水总量控制指标计入平洲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2)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总VOCs<0.08178t/a,其中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05358t/a,其中无组织排放总量为0.0282t/a。4-7水及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种类总排放量为总量控制指标总VOCs0.08178t/a0.05358t/a45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工艺流程简述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维修服务。(1)汽车工艺流程简述:图5-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保养喷漆和汽车清洗。(一)汽车维修保养:45 检查:客户将汽车送到项目后,由人工检查汽车故障或受损位置;维修(焊接):包括钣金维修等,此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噪声;去漆:将汽车表面受损部分的漆块去除并进行钣金修复,此过程会产生噪声;喷漆、烤漆:将汽车送入喷漆房中喷漆15min,并在喷漆房内烤漆60min(使用电烤灯,温度约70~80℃),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漆雾和固废;复检:对维修保养后的汽车进行人工检查;洗车:对检查合格后的部分汽车进行清洗,然后汽车即可出厂,此过程会产生废水和噪声;(二)汽车清洗:清洗:客户将汽车送到项目进行清洗,清洗完毕后即可出厂,此过程会产生废水和噪声;本项目不更换电池,不进行漂染、电镀等加工。因此,本项目在整个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办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废气:有机废气、漆雾、粉尘、焊接烟气;噪声:机械加工设备的运行噪声;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喷漆房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油漆、废油漆包装罐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二、主要污染工序:1、水污染源(1)清洗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采用清洗剂为无磷清洗剂,车辆清洗次数为300车次。根据类比调查,洗车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石油类和氨氮等。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本项目洗车用水量按200L/(辆.次)计,则用水量为60m3/a。清洗废水按用水量的90%计,约为54m3/a。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设施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管道,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平洲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值。45 表5-1清洗废水水污染物削减情况污染物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年产、排污量(t/a)年工作日产生浓度(mg/L)300150100251054300天年产生量(t/a)0.01620.00810.00540.001350.00054排放浓度(mg/L)60202083年排放量(t/a)0.003240.001080.001080.0004320.000162(2)办公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各工序不产生生产废水,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定员20人,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约300天。项目不设食宿,员工职工餐外购。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写字楼的用水定额,员工用水定额为40升/人•日(无食堂和浴室),排放系数按90%,则项目办公生活污水量=办公生活用水量×0.9=20人×40升/人•日×0.9=0.72t/d,年工作日为300天,合216t/a。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设施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石油类≤20mg/L)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佛山水道。项目生活污水产污系数参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我国城市生活污水水质统计数据,办公生活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如表5-2。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表5-2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物CODCrBOD5SS氨氮日产、排污量(t/d)年产、排污量(t/a)年工作日产生浓度(mg/L)200120100150.72216300天年产生量(t/a)0.04320.02590.02160.0032排放浓度(mg/L)150705010年排放量(t/a)0.03240.01510.01080.002245 2、大气污染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粉尘、有机废气和漆雾。(1)焊接烟尘项目部分车辆中某些部位在维修、钣金修复的过程需要进行焊接,此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使用CO2保护焊工艺,CO2保护焊的焊接材料为焊丝(为无铅焊材)年用量为0.05t,二氧化碳保护焊是以二氧化碳气为保护气体进行焊接的一种焊接方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参考《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年第20卷第4期中郭永葆发表的《不同焊接工艺的焊接烟尘污染特征》(详见附件七),CO2气体保护焊的发尘量约为5g/kg~10g/kg,本评价统一使用7.5g/kg计,则项目焊接烟尘总产生量约为0.375kg/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563kg/h。本项目焊接量较少,则焊接烟尘的产生量较少,经车间通风扩散、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预计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排放浓度≤1.0mg/m3。(2)粉尘项目在清除旧漆、刮涂原子灰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只需在汽车表面受损的位置进行打磨刮灰,加工的面积和数量不大,因此产生的粉尘量很少,经车间通风扩散、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预计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排放浓度≤1.0mg/m3,故不作分析。(3)喷漆废气在汽车维修过程中,当汽车需要喷(烤)漆时,在喷漆房内密封进行,喷漆、烤漆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以总VOCs计)和漆雾。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工程单位落实其喷、烤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治理。1)项目有机废气源强分析项目的稀释剂使用量约0.45t/a,油漆使用量约0.3t/a。根据油漆和稀释剂的化学成分,使用过程中油漆中的有机溶剂及稀释剂基本全部挥发掉,挥发的有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乙酸丁酯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机物挥发量按《环境统计手册》中油漆物件表面挥发量的公式计算:G=M•E式中:G-油漆作业点的油漆挥发量(kg/年);M-全年油漆用量;E-油漆挥发量(kg/吨,查表可知);45 查表可知,按各大类油漆平均数,平均挥发量E=380kg/吨。经计算本工序油漆中有机溶剂挥发量约为0.3t/a×380kg/t=0.114t/a;而稀释剂基本全部挥发,挥发量0.45t/a。根据油漆和稀释剂的化学成分,其中油漆含二甲苯约15%,二甲苯挥发量约为0.3t/a×0.15=0.045t/a;稀释剂含二甲苯(45-55%),取55%进行计算,二甲苯挥发量约为0.45t/a×0.55=0.248t/a。则本项目喷、烤漆工序有机废气总VOCs产生量为0.114+0.45=0.564t/a;二甲苯产生量为0.045+0.248=0.293t/a2)项目漆雾源强分析: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出版)可知,喷涂过程中约45%的涂料(含固体成分和有机溶剂成分)粘附在工件表面,约55%的涂料形成漆雾,本项目年使用涂料约0.3t/a,则本项目漆雾产生量为0.3t/a×55%=0.165t/a。3)项目废气排放本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工程单位落实其喷、烤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治理,本项目对有机废气采用“复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净化”工艺处理。由于引风机的负压作用,通过漆房底面铺设的漆雾过滤棉进行除漆雾处理,利用高效过滤棉的截留作用将废气中的漆雾截留在过滤棉上,从而将漆雾有效去除。随后废气再经风管引送到吸附过滤箱进行对废气中剩余有机物的吸附处理。吸附箱内装有多层活性碳纤维滤料,利用活性碳的多微孔吸附特性,废气中剩余的有机物在通过活性炭层的时候,被吸附在微孔内,从而使废气得到有效的净化处理。随后废气进入UV光解降解净化器,UV光解降解净化器是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速照射废气中的VOCs成分,裂解其分子链结构,使其最终降解为低分子化合物(CO2和H2O),从而达到去除分解废气中有害物质的目的。经上述工艺净化处理后的气体最后分别由引风机抽送入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喷漆房为间断工作,每年最大工况需对车辆整车喷漆约300辆,根据客户需喷漆车辆的喷漆要求,每辆车喷漆时间约15-60分钟不等,烤漆保温(约60℃)时间约30分钟,漆房年工作约500小时。平均工况需对车辆局部喷漆约300辆,根据客户需喷漆车辆的喷漆要求,每辆车喷漆时间约15-60分钟不等,烤漆保温(约60℃)时间约30分钟,漆房年工作约500小时。本项目喷漆房独立封闭运作,可形成一个较好的负压通风系统,负压通风系统具有气流定向、稳定的特点。类比同类型汽车修理与维修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沥北妍霖汽修厂的验收监测报告(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GZE170311800802,详见附件六45 ),漆房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95%以上,总VOCs和二甲苯的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漆雾的处理效率可达95%以上,本项目漆房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算,总VOCs和二甲苯的处理效率按90%计算,漆雾的处理效率按95%计算。委托方喷漆房规格7m×5.5m×3.2m,则其密闭空间容积约为123.2m3,设计换风次数不低于150次/小时,则设计喷漆房理风量:123.2m3×150次/h≈20000m3/h,项目漆房年排放废气总量为20000×500=1000万m3/a。项目喷漆房喷漆废气产排情况见表5-3。表5-3项目喷漆最大工况废气产排情况来源污染物总VOCs二甲苯漆雾喷漆房有组织产生浓度(mg/m3)53.58027.8415.675产生速率(kg/h)1.07160.55680.3135产生量(t/a)0.53580.27840.15675拟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及去除效率漆房废气收集效率95%,采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箱+UV光解净化”,总VOCs和二甲苯处理效率按90%计算,漆雾的处理效率按95%计算,并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mg/m3)5.3582.7840.784排放速率(kg/h)0.10720.05570.0157排放量(t/a)0.053580.027840.00784无组织产生量(t/a)0.02820.01460.00825拟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及去除效率车间通风排放速率(kg/h)0.05640.02920.0165排放量(t/a)0.02820.01460.00825合计产生量(t/a)0.5640.2930.165排放量(t/a)0.081780.042440.01609表5-4项目喷漆平均工况废气产排情况来源污染物总VOCs二甲苯漆雾喷漆房有组织产生浓度(mg/m3)40.18520.8811.765产生速率(kg/h)0.80370.41760.2351产生量(t/a)0.40190.20880.1176拟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及去除效率漆房废气收集效率95%,采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箱+UV光解净化”,总VOCs和二甲苯处理效率按90%计算,漆雾的处理效率按95%计算,并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mg/m3)4.0192.0880.588排放速率(kg/h)0.08040.04180.011845 排放量(t/a)0.040190.020880.00588无组织产生量(t/a)0.021150.010950.00619拟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及去除效率车间通风排放速率(kg/h)0.04230.02190.0124排放量(t/a)0.02120.010950.00619合计产生量(t/a)0.4230.21980.124排放量(t/a)0.061340.031830.012063、噪声污染源本项目噪声包括各机械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举升机、喷漆房、空压机等)和人群活动产生的噪声,项目噪声声级约在75~85dB(A)之间。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维修过程的汽车废弃零部件;废油漆渣、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废弃零部件,类比同类型项目,项目工业固废产生总量约为6t/a。b、危险废物①废油漆渣项目喷枪每次使用完毕后需要使用少量稀释剂清洗残留油漆,因此,会产生废油漆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油漆产生量约为0.0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油漆属于HW12染料、涂料废物类危险废物。②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项目油漆、稀释剂使用后产生废弃包装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其产生量约0.0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包装物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③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机油主要为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各种油类产生量约0.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45 项目方对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箱+UV光解净化”处理工艺,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出版),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等各成分的吸附量约为0.25g废气/g活性炭。项目漆房废气治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约1.5t/a。以上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装入专用容器中,存放间位于项目北部(具体位置详见项目平面布置图)。存放点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存放点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后粘土层,堆放要防风、防雨、防晒”,该容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贴上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等。危险废物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c、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定员20人,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我国目前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为0.8-1.5kg/人·d,办公垃圾为0.5-1.0kg/人·d,项目员工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计算,年工作300天,则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3t/a。表5-5固体废物产生排放量统计情况表固废名称产生量固废类别处理方式废旧零部件6t/a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废油漆渣0.05t/a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0.05t/a废机油0.5t/a废过滤棉、废活性炭1.5t/a生活垃圾3/a生活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45 六、45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除旧漆、打磨工序颗粒物(无组织)少量≤1mg/m3焊接烟尘颗粒物(无组织)0.5kg/a≤1mg/m3喷漆、烤漆废气总VOCS有组织53.580mg/m3、0.5358t/a5.358mg/m3、0.05358t/a无组织0.0282二甲苯有组织27.84mg/m3、0.2784t/a2.7844mg/m3、0.02784t/a无组织0.0146t/a漆雾有组织15.675mg/m3、0.15675t/a0.784mg/m3、0.00784t/a无组织0.00825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216t/a)CODCr200mg/L,0.0432t/a150mg/L,0.0324t/aBOD5120mg/L,0.0259t/a70mg/L,0.0151t/aSS100mg/L,0.0216t/a50mg/L,0.0108t/a氨氮15mg/L,0.0033t/a10mg/L,0.0022t/a清洗污水(54t/a)CODCr300mg/L,0.0162t/a60mg/L,0.00324t/aBOD5150mg/L,0.0081t/a20mg/L,0.00108t/aSS100mg/L,0.0054t/a20mg/L,0.00108t/a氨氮25mg/L,0.00135t/a8mg/L,0.000432t/a石油类10mg/L,0.00054t/a3mg/L,0.000162t/a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本项目的噪声源为各机械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75~85dB(A)固体废物工业固废废旧零部件6t/a回收利用危废废油漆渣0.05t/a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0.5t/a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0.05t/a废过滤棉、废活性炭1.5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3t/a45 袋装化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经营,运营过程将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主要为外排的废水和固体废物以及各种机械加工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声等。本项目影响范围内无明显的生态敏感点,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很小。45 七、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建设,不需要进行土建施工。但在厂房装修,设备设施的安装期间可能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包装垃圾,同时可能会用到电钻、电锯等高噪音的设备,搬运机器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包装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同时为了避免项目的装修期间的噪声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加强管理,在午休时间及夜晚不得进行装修,以免影响周围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协调。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的污染源分为:废水(办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废气(有机废气、漆雾、粉尘、焊接烟气);噪声:机械加工设备的运行噪声;固废(废旧零部件、废油漆渣、油漆与稀释剂废气包装物、废机油、废过滤棉与废活性炭、生活垃圾)。1、水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治理系统水喷淋用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可循环使用,故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散流进雨水沟后排出项目外;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设施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均接入市政管道,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后排入佛山水道。对项目所在地的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2)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地所有场地已全部硬底化,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设施预处理达标,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均可进入平洲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方在落实污水处理装置防渗防漏工作的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渗漏到地下水环境的可能,不会引起地下水水质、水位、水量变化产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45 营运期生活垃圾由专用生活垃圾桶盛装,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站;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装入专用容器中,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胶带贴上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等,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以上固废临时存放的场所均由铺设有混凝土地面的库房式构筑物所组成,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因直接与地表接触而发生腐蚀、渗漏,从而造成对土壤、地下水水质产生不利的影响。则本项目运营期对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粉尘、有机废气和漆雾。(1)焊接烟尘项目部分车辆中某些部位在维修、钣金修复的过程需要进行焊接,此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使用CO2保护焊工艺。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焊接量较少,则焊接烟尘的产生量较少,经车间通风扩散、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故不作分析。(2)粉尘项目在清除旧漆、刮涂原子灰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只需在汽车表面受损的位置进行打磨刮灰,加工的面积和数量不大,因此产生的粉尘量很少,经车间通风扩散、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喷漆废气①有组织产排情况项目的喷漆房在车辆烤漆过程中为密闭工作,仅在需烤漆车辆出入时打开。为避免工艺废气对车间内操作工人和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项目应做好车间内操作工人的劳动保护措施,并注意搞好车间通风换气。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工程单位落实其喷、烤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治理,本项目对有机废气采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箱+UV光解净化”工艺处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漆房设计风量为20000m345 /h,漆房年工作约500小时,漆房年排放废气总量为1000万m3/a,漆房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5%,总VOCs和二甲苯的处理效率可达90%,漆雾的处理效率可达95%。本项目喷漆废气处理前后主要污染物有组织产排情况见表7-1。表7-1喷漆房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组织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放工况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标准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H=15m)按标准中50%标准值(kg/h)最大工况总VOCs53.5801.07165.3580.1072902.81.4二甲苯27.840.55682.7840.0557602.41.2漆雾15.6750.31350.7840.01571202.91.45平均工况总VOCs40.1850.80374.0190.0804902.81.4二甲苯20.880.41762.0880.0418602.41.2漆雾11.7650.23510.5880.01181202.91.45项目喷漆废气最大工况和平均工况经处理后,总VOCs和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和二甲苯Ⅱ时段限值,漆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②无组织产排情况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喷漆废气最大工况排放情况如下(将项目喷漆房看成一个整体面源,项目整体面源参数折合为:排放高度3.3m,面源宽度5.5m,面源长度7m。本项目大气估算模式面源参数调查清单详见表7-2。表7-2本项目有机废面源参数调查一览表污染因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面源长度面源宽度排放高度VOCs0.02820.05647m5.5m3m二甲苯0.01460.02927m5.5m3m漆雾0.008250.01657m5.5m3m项目最大工况喷漆废气经处理后,预计有机废气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45 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3-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和二甲苯浓度限值。漆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③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的防护距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最大工况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推荐模式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根据推荐模式计算项目无组织喷漆有机废气、二甲苯和漆雾排放的防护距离结果见下图。图7-1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二甲苯、漆雾的大气防护距离结果由大气环境导则推荐模式计算结果可知,项目最大工况喷漆废气总VOCs、二甲苯和漆雾无组织排放计算结果均为“无超标点”,即本项目无组织喷漆有机废气和漆雾排放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45 综上,项目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VOCs经过车间屋顶排气筒(H=15m)排放,均可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中的Ⅱ时段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高浓度限值的要求;漆雾经过车间屋顶排气筒(H=15m)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漆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2类功能区,项目营运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机械加工噪声的运行噪声等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产生的噪声值约为75~85dB(A)。对于噪声污染,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的治理措施:(1)对噪声源设备进行减振、隔声、密闭等治理措施。(2)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加强人员管理,禁止员工大声喧哗。(3)加强设备维护,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4)本项目在室内作业,并禁止夜间作业。预计本项目生产设备经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所以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维修过程的汽车废弃零部件;废油漆渣、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装入专用容器中,并设独立的存放间存放。存放点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存放点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位至少1米后粘土层,堆放要防风、防雨、防晒”。该容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贴上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45 所示的标签,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等。危险废物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废旧零部件相关部门会定期回收,废旧零部件表面含有少量机油,环评要求建设方维修车间内设置单独的废旧零部件暂存间,暂存间地面用水泥砌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因此,该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5、风险评价(1)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有油漆、天那水,均属于易燃物质。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在单元内达到和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中的临界量时,将作为事故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有两种情况: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②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为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亦见表7-3。表7-3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表序号类别物质名称临界量(t)储存量(t)1易燃液体油漆类50000.012易燃液体稀释剂50000.013易燃液体机油50000.01根据上表可明显看出,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项目使用的油漆、稀释剂以及机油等化学品属于其中所列的易燃品。但项目贮存量远少于最大贮存量,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项目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引发的环境污染以及火灾引发的环境污染。(2)风险事故发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应急处理措施45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造成高浓度总VOCs和二甲苯等废气直接排放。风险事故发生时的废气应急处理措施如下:①发生事故后,及时疏散厂内员工,从污染源上控制其对大气的污染,应急救援后产生的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②事故发生时,救援人员必须佩戴理性的防毒过滤面具,同时穿好工作服,迅速判明事故当时的风向,可利用风标、旗帜等辨明风向,向上风向撤离,尽可能向侧、逆风向转移。③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修人员必须佩戴理性的防毒过滤面具,同时穿好工作服,迅速检查故障原因。④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须建立严格、规范的大气污染应急预案,保证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发生事故时能及时作出反应和有效的应对。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线运行,直至废气治理设施恢复为止。(3)风险事故发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应急处理措施风险事故发生时的废水应急处理措施如下:①设立相关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人员的组成和职责从公司的现状出发,本着挖潜、统一、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②事故发生后,及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③建议建设单位在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厂区出口处设置一个闸门,发生事故时及时关闭闸门,防止泄漏液体和消防废水流出厂区,将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厂区之内。④车间地面必须作水泥硬底化防渗处理,发生散落时,材料不会通过地面渗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4)应急预案① 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适用于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泄露、火灾事故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② 公司基本信息45 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总投资2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0万元。项目主营汽车维修、汽车喷漆等服务。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项目其他空置厂房,北面为其他汽修厂,南面为其他汽修厂,西面为文华北路。项目距离最近敏感点为庆云村50米。① .环境污染风险情况和环境影响公司是主营维修汽车、汽车喷漆等服务的企业,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有油漆、稀释剂,均属于易燃物质,经风险分析可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由于油漆、稀释剂的易燃性等,项目内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的类型主要包括泄漏、火灾、爆炸等,并存在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因素。②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本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总经理任小组组长。指挥小组职责:a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b全盘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善后处理,经营恢复;c负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环保、公安消防、安监、质检、卫监)报告发生的事故;d及时通报友邻单位,告知灾情程度、风向等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支援请求;e负责组织或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的整改。③ 应急终止若危险解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应发出解除警报的命令信号(通过对讲机或有线电话),并将危险解除信号通报事故发生时已通报的相邻企业。事故处理完后,要按紧急应变计划书职责,及时消除污染,立即成立事故专门处置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和落实防范措施及抢修方案,并组织抢修,经检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尽快恢复经营。项目投入运营后建设方应编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综上,经物质危险性分析,本项目无重大风险源,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过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6、产业政策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45 第21号)、和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1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佛山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佛环[2014]224号)文的规定,项目不属于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7、项目选址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地段,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不属于大气一类保护区,属于商业用地,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等其它用途的用地,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8、与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项目地面清洁水和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设施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纳污水体为Ⅳ类水域;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规划为2类区;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采取评价中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则该项目的建设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合。9、环保竣工验收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情况见表7-4。表7-4项目环保竣工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序号污染源分类类别验收内容验收要求1水污染源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45 工作区清洁水和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设施处理达标后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后2大气污染源焊接加强车间通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清除旧漆、刮涂腻子喷、烤漆工序喷漆房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箱+UV光解净化技术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VOCs和二甲苯排气筒Ⅱ时段排放限值以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和二甲苯浓度限值;漆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噪声污染噪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源废旧零部件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废油漆渣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回收利用废机油符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环保要求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废弃活性炭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5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除旧漆、打磨工序、焊接烟尘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喷漆、烤漆工序总VOCs、漆雾喷漆房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箱+UV光解净化技术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的Ⅱ时段限值;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佛山水道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石油类≤20mg/L)清洗废水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经隔油隔渣设施处理达标后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4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固体废物生产运营废旧零部件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回收利用废油漆渣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环保要求废机油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废弃活性炭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生产设备运行过程噪声车间墙体的阻尼作用、减噪以及加强管理等厂界达到边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项目所在地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树木或生态环境,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采用适当方式处置,则建设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九、45 九、结论与建议1、项目概况佛山市君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3°07′12.00″E,23°03′53.45″N,项目占地面积为1700m2,建筑面积为1700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0万元,经营规模为:洗车300辆/年,汽车喷漆、烤漆300辆/年。2、产业政策相符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从事的是二类汽车维修服务,不更换电池、不进行漂染、电镀等加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粤府办[2005]15号)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也不属于,也不属于《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导向目录(2018年本)》等佛山市和南海区相关产业政策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意见》(南府[2010]1号文)、《佛山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淘汰或重点整治类别;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南海棉织二厂厂内染料仓之二A4,本项目所在地为商业用地,与本项目的实际用途相符合。从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功能、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及项目综合影响判断,该项目在采取相关污染治理措施,加强排污管理之后,选址可行。3、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本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的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TVOC符合《室内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8小时浓度值。45 (2)项目的纳污水体为佛山水道,监测结果表明,纳污水体佛山水道的监测断面附近水体受到了一定的有机污染,氨氮、总磷等监测项目超标,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这主要是由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还不够高,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随着佛山市新的污水处理厂继续投入使用、各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断进行,并配合佛山市正在开展的河涌整治工程,本项目纳污水体佛山水道的水质将得到改善,可望达到该河段所执行的水质目标。(3)从声环境调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监测点均能够满足功能区划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这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4、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使用场地为租赁已建成的商铺,所以不存在施工期环境污染影响。5、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源为:项目除锈、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焊接烟气;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漆雾;员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废油漆渣、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清洗车辆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分别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经平洲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后排入佛山水道。对项目所在地的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所在地所有场地已全部硬底化,且项目清洗车辆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生活垃圾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收集经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方在落实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等防渗工作的情况下,则本项目运营期对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5 粉尘:本项目粉尘主要产生于喷漆前除锈、打磨工序、维修焊接。在喷漆之前,需对车壳部件表面进行打磨平滑,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在喷漆之前,车辆零件进行焊接,此过程会产生焊接烟气。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粉尘产生量较少,粉尘散落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操作位置附近的小范围内。为了进一步减少粉尘对车间空气环境的影响和保障工人健康,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经常洒水以保持车间内有较大的空气湿度,使粉尘在操作工位附近沉降,建议操作人员操作时佩戴口罩,确保粉尘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浓度≤1.0mg/m3),则对车间工人和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喷漆烘漆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漆雾,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采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箱+UV光解净化”设施净化落实此有机废气、漆雾的治理。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在喷漆烤漆房平均排放的情况下以及进行全车喷漆排放的情况下,排放的总VOCs均可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中的Ⅱ时段限值要求;处理后的漆雾,在喷漆烤漆房平均排放的情况下以及进行全车喷漆排放的情况下,漆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综上,项目有机废气、漆雾按照以上方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最近敏感点影响不大。(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举升机、喷漆房、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采取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的产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监理维护档案和工作制度表;加强厂房的密封性。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噪声污染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①项目的生活垃圾可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项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零部件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单位回收。③废油漆渣、油漆、稀释剂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5)风险分析45 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设施,指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因为防护措施得力并反应迅速,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6)总量指标分析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水进入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入平洲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评价建议本项目不分配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机废气VOCs≤0.08178t/a,其中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VOCs量为0.05358t/a,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VOCs量为0.0282t/a。建议:1、项目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分类处理,严禁乱丢乱弃;2、项目产生的废气应落实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并尽可以加强厂内通风排气系统;同时企业应为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3、项目应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运营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尽量做到项目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4、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方可投入试生产;治理设施必须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如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申报。环评总结论:根据上述分析,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如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申报。45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5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敏感点分布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局图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4项目四至实拍图附图5大气引用数据的位置与本项目距离图附图6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7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一营业执照附件二法人代表身份证附件三租赁合同附件四土地使用证明附件五监测报告附件六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沥北妍霖汽修厂的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七《不同焊接工艺的焊接烟尘污染特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当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当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以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进行。45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47 附图2本项目敏感点分布图47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47 项目东面为其他空置厂房N附图4项目四至实拍图47 附图5大气引用数据的位置与本项目距离图47 附图6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47 附图7本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47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