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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1:09:4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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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成分厂设备管理制度目录一、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二、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三、设备检修跟踪管理制度四、设备巡检管理制度五、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六、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七、设备事故处置制度八、设备管理考核制度6
一、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中厂长的职责(1)批准设备年大修计划。(2)重点设备的改造审批工作。(3)重要备件的采购审批工作。(4)审批设备报废处置工作。(5)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6)批准设备管理考核结果。(7)批准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2、设备副厂长的职责(1)制定设备年大修计划和设备技术改造工作。(2)批准和审核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计划。(3)制定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4)制定或批准设备检修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5)组织实施本厂的设备维修、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6)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考核。(7)主持设备管理理论和先进经验、先进技术的推广。(8)制定和审批设备操作规程。(9)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员工的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工作。(10)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1)审核设备管理考核结果(12)对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3、机修主任的职责(1)对车间维修班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职责,并在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2)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间维修班对设备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检修、巡检的完成情况。(3)制定车间月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4)制定车间月设备、备件采购计划。(5)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6)努力完成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7)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工作。(8)负责全车间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9)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0)对车间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11)完成分厂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4、维修班长的职责(1)协助机修主任完成月设备检修计划和备件采购计划。(2)负责对本班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全面的管理工作,包括本班人员的出勤记录。(3)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6
(4)负责维修工作的人员安排,并提供维修方案及要求。(5)负责检查维修任务的完成情况。(6)完成本班设备管理要求的基础管理台帐的建立和记录工作。(7)负责全车间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8)组织员工进行设备维护、检修的技术培训工作。(9)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5、设备维修人员的职责(1)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2)所有维修人员都负有保证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率的职责。(3)日班维修人员负责全车间设备日班的维修和不定时巡检的职责。(4)值班维修人员负责全车间设备的定时巡检职责。(5)值班维修人员负责处理当班设备故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设备巡检记录。(6)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6、维修班的职责(1)保证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率的职责。(2)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3)努力完成车间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考核指标。(4)保证车间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的职责。(5)做好本班区域清洁卫生。(6)保证废旧材料堆场整齐、有序。二、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检修质量,保证检修安全和现场文明,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车间副主任根据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在当月25日前,将下月设备检修计划报设备副厂长审批。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50元。第三条;设备副厂长根据设备检修计划,携相关人员商定计划检修实施方案,并于月底生产调度会上申请和安排检修时间。第四条;副厂长根据计划检修安排的工作,一是建立相关台帐,二是准备检修所需物资。第五条;设备停机维修,维修前,必须挂有鲜明的停机标志,违反者,按一次每人100元处罚。第六条;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必须对维修现场进行清理,对终止维修1小时的现场,发现还存有配件、工具、停机标志等维修垃圾的情况,按一次每人50元处罚。第七条;维修结束后,不安规定做好维修记录,处罚维修班长每次20元,若属值班维修的,则处罚值班维修人员每次2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第八条;属于计划检修的,检修结束后,不按规定做好检修质量验收签字的,处罚设机修主任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第九条;属于计划检修的,检修结束后,不安规定做好《设备计划检修登记表》,处罚设备科长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第十条;6
设备副厂长或设备科安排的临时检修任务,以书面(整改)的形式下达到车间,未及时完成任务的,处罚设机修主任50元。第十一条;车间接整改通知后,未按时整改的,处罚车间相关责任人每人50元。第十二条;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遵照《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三、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质量、提高设备运转率,提高维修工工作的责任心和维修技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值班期间实施维修的人员必须记录检修内容在值班记录上,发现不做记录的,一次处罚10元。第三条属计划检修的,检修后,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签字,否则,处罚当事人20元,处罚设备工段长50元。第四条对当天发生复修的设备,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50元。第五条对当月发生复修的设备,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10元。第二次复修,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20元。第三次复修,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30元。第六条计划检修后的设备当月发生复修,处罚参加检修人员20元,处罚维修班长30元,处罚机修工段长50元,处罚设厂长50元。第七条对经常出故障,特指单月发生三次以上故障的问题,车间不能解决的,车间需书面向厂领导反应,由厂领导组织解决。第八条设备技术改造的设备,在试运行阶段,不列入本制度考核。四、设备巡检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保证正常生产,及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负有巡检职责的人员为:(1)值班维修工的定时巡检;(2)值班操作工的定时巡检;(3)日班维修工的不定时巡检:(4)设备工段长对重要设备的定时巡检;(5)厂长、设备副厂长不定时的巡检。第三条定时巡检:设备处于运行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巡检特定设备的巡检称为定时巡检。时间间隔由车间根据设备重要等级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设备处于停机状态时,无需定时巡检。第四条不定时巡检:不论设备处于运行状态还是停机状态,按最长的时间间隔,对设备进行系统或全面的巡检工作称为不定时巡检。不定时巡检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天。第五条不按规定的时间实施巡检工作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第六条未进行巡检而做虚假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30元。第七条巡检后,不按规定做好巡检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第八条巡检后,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第九条巡检后,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发现一次处罚150元。第十条巡检后,未及时发现问题的,且未造成事故的,发现一次,事后按问题发生的情况分析处罚。情况分析由设备副厂长、机修工段长、厂长6
、负责。第十一条巡检后,未及时发现问题的,且造成事故的,发生一次,事后按事故损失接受处罚。事故损失小于5000元的,处罚当事人300元;事故损失大于5000元(含5000元)的,接受厂或集团公司事故处理组调查处罚。第十二条巡检内容及要求由各分厂根据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制定。五、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在全面、细致进行设备维护、润滑保养的同时降低消耗,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按设备流程制定全厂设备润滑点,并根据重要程度和润滑频率把各润滑点分类编排,分为天、周、月、年四类,同时注明润滑油种类、数量。第三条分厂各部门严格按润滑要求完成润滑工作,并做好记录。不做记录的,处罚责任人50元。第四条对不按规定进行润滑的,每项次处罚润滑工10元.;第五条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润滑工作的,必须如实报分厂备案,并注明完成时间。否则,按本规定第四条处罚。第六条对不进行润滑工作而弄虚作假填报记录的,一经查处,处罚填报人50元。第七条润滑后现场不得留有明显油污,否则,查处一次,处罚责任人10元。第八条废油需收集处理,不得随地泼撒,否则,查处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第九条设备工段长每月对本部门设备润滑情况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设备副厂长。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50元。六、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防止重点设备故障给生产带来较大的影响,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减小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重点设备由机修工段长负责建档管理,并由机修班长定时巡检。第三条对机修班长的定时巡检管理,遵照《设备巡检管理制度》进行。第四条具有重点设备不定期巡检职责的人为:设备副厂长、机修工段长、第五条巡检发现重点设备有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否则,处罚相关人员100元。第六条机修主任对重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后,不光维修班做好记录,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每次处罚20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第七条重点设备的检修记录,除了时间、人员外,还必须记录故障原因、检修方法、处理结果、相关技术参数。第八条对重点设备的检修,检修后,必须由设备副厂长、厂长组织机修工段长、机修班长进行检修质量验收,并签字认可。七、设备事故处置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的责任心,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分清设备事故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6
设备事故:指设备损坏未按正常使用规律损坏,且损坏程度超过正常值的事故。发生设备事故绝大部分情况是人的因素造成。对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设备,或长时间不做检查的设备,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设备,易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一般设备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第三条一般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小于1万元的设备事故。第四条重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的设备事故。第五条对新安装的设备,未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调试,造成设备损坏的一般设备事故,当事人承担10%的赔偿。第六条对烧电机的一般设备事故,维修班承担5%的赔偿,车间当班操作人员承担10%的赔偿。第七条对提升机掉落的一般设备事故,处罚维修班200元。第八条对皮带机皮带划破的一般设备事故,维修班承担5%的赔偿,车间当班操作人员承担损失的10%的赔偿第九条直接损失小于5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由厂成立设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厂设备事故调查组的成员为:厂长、设备副厂长、机修主任、机修班长。第十条直接损失大于5万元(含5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由厂直接报集团公司成立调查组调查处理。八、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第一条为落实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定以下有关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第二条设备运转率考核制度:针对回转窑、制定相应的设备运转率指标(98%)。在剔出库满停机、限电、无料、工艺停机四种特殊原因造成的停机外,设备完好率(非计划停机)的高低,直接反应了设备维护的好坏。被考核机修工段、维修班。设备运转率(98%)每升高1%奖、维修班1000元,机修工段长享受奖金的30%、,机修班享受70%,每降低1%机修工段长罚20%、、机修班负50%罚款(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以奖金总额奖罚分配。)(立磨运转率不记考核;每月允许一次非计划停机时间不超8小时如超一小时罚100元,奖罚根据以上考核措施划分)萧县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烧成分厂2013-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