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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1:09:4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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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天能徐州煤电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华润天能徐州煤电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第二条部门职责(一)公司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华润煤业的规定,做好设备的选型、计划、购置、安装、验收、调剂、调拨与报废等工作,对下属各矿井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1、生产技术部负责大型固定设备立项审批、前期调研、技术规格书审核,负责移动设备建议计划编制、选型配套、日常技术管理、现场监管服务。2、经营策划部负责下达年度机电设备计划,组织机电设备报废审批、闲置设备和残体的处置。3、供应分公司负责按计划采购机电设备,按公司意见具体执行闲置设备处置和调剂。(二)各矿井必须建立设备管理机构,健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护和安全运行等设备管理工作。各矿要建立以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为领导,机电科为主管单位,各科区(队)直接管理的分级管理体系,设有设备管理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目标与考核(一)目标:设备资产保值增值,大型设备台台完好,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95%以上,待修率不超过5%,事故率不超过1%,防爆设备无失爆,无重、特大机电事故。(二)考核:公司每季度一个循环,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矿设备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包括:1、设备管理机构的建设情况,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与执行情况。2、上报公司设备报表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的真实性。3、设备台帐更新状况;帐、卡、物对应情况;各区(队)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建立设备保管手册情况。4、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运行情况等。第四条设备的计划与购置(一)各矿设备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杂设备,不断提高装备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二)各矿每年要在华润煤业组织的商业计划对接会之前,提出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对主要设备要说明理由、主要技术参数、选型原则、价格和现有设备的使用现状。设备选型的原则: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能耗低,非淘汰的设备。选购的矿用设备应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三)凡购置的设备,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安监总煤装[2008]49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2]141号《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安监总煤装[2011]17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的通知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发布《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指引》的通知、国家和行业及控股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因生产条件变化,需要购置设备或调整设备型号、数量、价格计划时,应由公司提出申请,经华润煤业审批后执行。第五条设备的验收、保管、安装与调试(一)设备的验收:1、为保证大型及主要设备的质量,使用单位应预先在设备制造过程中,针对关键部件、关键环节、主要材料及隐蔽工程等实行现场监造。2、设备到货后,由
公司和使用单位依据《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设备采购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主要的大型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煤业运营部要参与到货验收。3、验收内容包括:1)主机、随机配件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2)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标志等相关文件。3)矿用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4)符合设备购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验收的同时,要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相关技术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系统。4、验收合格的设备由矿井设备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办理设备支领手续。矿井财务部门凭设备支领单增加设备固定资产,矿井须建立台帐、卡片、归档管理。(二)设备的保管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要进行登记、建帐、建卡、建档、编号,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予办理入库手续。1、设备的保管要做到合理存放、妥善维护、入库领用方便;对库存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作好维护保养工作。2、保管的设备要具备良好的存储环境,对仓库区域要合理布局,实行分区、分类货位编号,便于设备的提取。
3、库房环境要符合设备性能要求,防尘、防潮设备应存放在符合条件的区域。4、设备库内要留有符合规范的消防通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设消防通讯及报警设备。5、设备码放要做到安全、准确、合理,原则上不允许分层摆放,确需摆放的要在保证设备存放安全可靠的原则下,根据设备的性能及外观包装情况确定码放高度,并做到不偏不斜,不歪不倒,不压坏底层设备。6、露天存放的设备要上盖下垫,密封和涂油维护。(三)设备的安装调试: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使用单位依据《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说明书或有关标准要求,编制出安装调试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地面安装调试,调试完毕后,设备使用单位报请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地面试运转验收,试运转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购置的设备在使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造成设备损坏,应由公司供应部门向生产厂家提出索赔或补偿。(五)原则上未经鉴定的新设备不得在公司及矿井进行工业性试验,确因需要进行试验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华润煤业运营部备案。第六条设备使用与维护(一)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实行专人(职)负责制。所有设备都要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为主要内容的包机制,大型固定设备配备专职司机和维护工。各工种岗位必须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和设备维修保养制。(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不超负荷运行,保持设备的完好和防爆性能,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不准使用。(三)应制定主要设备的经济运行指标,定期进行探伤、精度检查和技术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和维修,严禁设备超负荷和带病运转。(四)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油脂卡片和档案,根据设备性能和实际允许情况,合理选择润滑油的品种。新到或再生油脂必须经过化验(或有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五)特种设备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定期维护保养和检验、探伤,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六)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修理和改造,必须由具备国家资质认证的单位进行。其它任何单位不得从事相关的工作。第七条检修(一)为了保证设备的技术状况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减少停机事故,应合理组织设备维护、检修和预防性检修,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二)设备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中小修)、大修理和改良。日常检修和一般检修由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负责。设备大修须上报华润煤业运营部审批,由华润煤业建设部组织招标,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三)设备的日常检修时间要求:采掘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量,按计划轮换检修,正常检修时间为:1、综采设备每天不少于4小时。2、掘进设备每天不少于4小时。3、普采设备每天不少于4小时。大型固定设备按计划实行定检或周期轮换开机,停机设备要及时维护保持完好备用。
矿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等,雨季前必须全部检修、清理完毕。矿井主、副提升系统及平时不能停运检修的设备,应根据生产衔接及煤炭外运情况安排节假日停产检修,但每天应保证不少于2小时日常检查维修时间。矿井的停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在内),全年应不少于12天。输变电防雷接地设施,应在每年春季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必须保证该装置的完好、安全运行。锅炉等季节性采暖设备必须利用停运期间认真组织全面检查、检修,保证冬季正常运行。认真安排检修项目,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检修时间进行检修,做好相关记录。(四)矿井停产检修必须有计划、明确重点检修项目,确定专人负责,做到在检修项目、措施、人员、时间、资金方面的“五定五落实”。第八条设备调剂与调拨(一)除在用、备用、维修、特种储备、抢险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外,其它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或新购进二年以上不能投入安装、运行的设备为闲置设备。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暂不使用又难以调剂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核准后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应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套、丢失损坏。(二)公司每年要组织人员对在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不用的闲置设备要分别按新旧程度造册登记,报华润煤业运营部备案。
(三)公司分管设备的计划和采购人员应掌握本单位闲置及报废设备的情况,主动开展设备调剂和盘活工作。凡公司现有的闲置积压设备要调剂使用,不允许再行外购。(四)国家规定已被淘汰、报废的设备,不允许作为闲置设备进行处置。第九条报废(一)设备报废原则: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的设备。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设备。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设备。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6、已提足折旧的设备。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超龄在用但经过大修改良后且性能良好的设备可不申请报废。(二)设备报废每年一次,由公司组织设备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提出申请,每年十二月份报华润煤业审批。(三)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要妥善保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处理。
(四)报废设备不允许再继续使用,尤其是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各种绞车、起吊设备、电气及电控设备、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淘汰设备等。第十条设备的基础管理(一)设备基础管理的标准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二)设备必须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各矿应建立分类设备台帐,各区(队)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建立设备保管手册。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设备,由于其涉及的数量大,覆盖面广,更换频繁等因素,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主要包括:1、7.5kW及以下的电动机。2、1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3、200A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4、7.5kW以下的水泵、局扇、6吨以下的矿车。5、单体液压支柱、电钻、风钻、风镐和矿灯、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三)主要生产设备的动态分布状况,实行图、牌、板管理,并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四)矿井设备保管手册每月核对一次,设备台帐与财务固定资产台帐每年核对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矿井的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副提升机、压风压缩机、主排水泵、锅炉、采煤机、掘进机等大型主要设备技术档案资料,要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有专人负责管理。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记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薄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六)推进机电设备信息化管理,推广使用计算机进行设备信息管理,建立机电设备管理数据库,动态掌握设备使用及需求情况,设备管理的所有业务流程要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网上操作,及时收集整理设备档案信息资料,保证系统有效运行。(七)各类报表及时上传、上报。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生产矿井必须有主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热、供水、通讯、井下运输系统图、井上下供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各矿应在每季度末将更新后的电子版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2、设备台帐、设备统计报表、机电设备管理状况月报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井下设备布置图,应在每月3日前将电子版上传公司生产技术部,其中设备台帐由生产技术部收集、整理后统一上报华润煤业运营部。3、加强机电设备事故管理,严格事故报告、统计、分析、追查制度。发生重大、特大机电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公司。
第十一条技术测定、探伤有关管理规定(一)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年度检测检验计划,并统一与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中心签订年度检验合同。(二)各矿由机电科负责,就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和探伤的内容及时向公司提出申请。第十二条附则(一)本规定解释权归华润天能徐州煤电有限公司。(二)有关设备管理方面上报或审批的项目明细见附表1。(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要求矿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办法),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