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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9:00:4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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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广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建设单位(盖章):广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编制日期:二O一四年一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建设单位广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法人代表任军联系人付小平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联系电话13539886211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30、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占地面积(平方米)2653建筑面积(平方米)3228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0.8预期投产日期已投产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广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主要经营汽车清洗、简单维修服务(包括补胎、换机油、空调、电路等)及喷漆业务,项目不作对外停车场,年维修车约16200车次,年洗车约2160车次,年喷漆约2880车次。其中项目汽车美容中心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项目维修车间、喷漆车间以及办公场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28平方米,总使用面积为322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项目现已营运,由于客观原因,建设单位没有按规定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及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补办环保报建手续。根据现场勘察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1)项目维修车间、喷漆车间以及办公场所所在建筑物(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为一栋高三层、局部为四层的商用楼,首层(含夹层)为项目维修车间、喷漆车间的经营场所,二至三层为其它商铺,局部四层部分(天台)为项目办公场所及员工饭堂。24
项目在该建筑物的首层(含夹层)设置维修接待大厅、收银室、维修办公室、影视区、客户休息区、精品展示区、精品车型展区、洗手间、综合办公室、销售经理室、工具资料室、机修车间、空压机房、电工室、钣喷车间等区域;项目在该建筑物的局部四层部分(天台)设置厨房、餐厅、客户运营中心、综合办公区、会议室、洽谈室、培训室、财务室、资料室、财务经理室、总经理办公室等区域。其中机修车间及钣喷车间周围均设置明渠,维修车辆禁止露天作业。项目在该建筑物内的建筑使用面积为2808m2。项目汽车美容中心所在建筑物(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为一栋高三层、局部为四层的商用楼,首层为鱼珠地铁站街市、项目汽车美容中心经营场所、客家王酒家以及其它商铺,二至三层为商铺,局部四层部分为其它项目办公场所。项目在该建筑物的首层设置汽车美容中心、客户休息区、工具房、空压机房和洗手间等区域。其中汽车美容中心周围均设置明渠,禁止露天作业。项目在该建筑物内的建筑使用面积为420m2。项目各区域面积大小见表1,具体分布见项目平面布置图。(2)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的项目边界东面为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隔57m为鱼珠商业广场;南面为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以南为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西面为临时停车场和绿化带,与最近的居民区相距70m;北面隔20m空地为黄埔大道支线。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的项目边界东面紧邻鱼珠地铁站街市;南面紧邻鱼珠地铁站街市;西面紧邻客家王酒家;北面隔12m空地为黄埔大道支线。具体详见项目四至图。(3)本项目厨房中产生的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再由静电油烟净化器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项目外置烟道引至建筑物天台15m高空排放。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四)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少于五米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米的。因此,本项目的选址不在《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的场所内。24
表1项目各区域面积一览表序号区域名称面积(m2)序号区域名称面积(m2)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1维修接待大厅80.22收银室103维修办公室504影视区605客户休息区1206精品展示区59.87精品车型展区5808洗手间共两间,499综合办公室3510销售经理室2311工具资料室2112机修车间57013空压机房1014电工室1015钣喷车间58016厨房5017餐厅8518客户运营中心6519综合办公区6720会议室2721洽谈室共3间,2522培训室9023财务室2524资料室1025财务经理室1526总经理办公室5327通道以及其他区域38合计2808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1清洗车间3782客户休息区133工具房84空压机房115洗手间10合计420总合计3228二、主要原料及设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原料及设备详见表2和表3。表2项目原料清单名称数量(t/a)汽车清洗泡沫清洁剂0.2固体腊釉0.5机油0.5汽车配件0.2杜邦油漆5.76原子灰0.1原子灰固化剂0.002表3项目生产设备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序号名称数量维修设备24
1拆胎机1台2平衡机1台3介子机1台4剪式举升机11台5四轮定位仪1台6冷媒回收加注机1台7双柱举升机1台8废机油收集器3台9喷漆房1间10空压机1台洗车设备11洗车机1台12脱水机1台13吸尘机1台14空压机1台厨房设备15蒸饭柜1台16炒炉1台17电炒炉1台18风机1台19静电油烟净化器1台20烟罩--三、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建设项目共设员工80人,均在项目内就餐,但不在项目内住宿。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60天。四、给水与排水系统给水:项目供水为自来水,由市政统一供给。排水:本项目水源主要从市政给水管网接入。根据鱼珠街茅岗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建工程的《广州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穗水排设咨字[2013]第836号】,鱼珠街茅岗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建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属于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排水按雨污分流体制设计和实施,其中雨水、淋洒绿化、景观等用水纳入雨水管道排放,生活和配套公共建筑等产生的污水纳入公共污水管道排放,严禁雨、污管道混接。本项目亦位于该地址,因此亦属于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五、能耗使用情况本项目电源由市供电局统一提供,厨房内炉具使用天然气及电能,项目内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以及锅炉;本项目设置分体空调,不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六、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30、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该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4
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的项目边界东面为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隔57m为鱼珠商业广场;南面为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以南为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西面为临时停车场和绿化带,与最近的居民区相距70m;北面隔20m空地为黄埔大道支线。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的项目边界东面紧邻鱼珠地铁站街市;南面紧邻鱼珠地铁站街市;西面紧邻客家王酒家;北面隔12m空地为黄埔大道支线。主要环境问题:1、建设项目周边施工工地产生的“三废”等污染。2、项目所在地北面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等污染。3、项目周边的商铺产生的“三废”等污染。该项目投入营业后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厨房含油废水、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油烟废气、喷漆废气;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营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固废、生产固废和危险固废等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建成后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在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会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治理措施,将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24
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情况现状照片如下所示(1)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的项目所在地周边情况现状照片:南面为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以南为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东面为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隔57m为鱼珠商业广场24
北面隔20m空地为黄埔大道支线西面为临时停车场和绿化带,与最近的居民区相距70m(2)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的项目所在地周边情况现状照片:南面紧邻鱼珠地铁站街市东面紧邻鱼珠地铁站街市24
北面隔12m空地为黄埔大道支线西面紧邻客家王酒家24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和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一。二、气候气象本项目所在黄埔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热源丰富,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日照:黄埔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纬度较低,太阳辐射角度较大,年辐射热量每平方厘米106.7千卡,年平均日照时数1906小时,日照率43%。热量资源丰富,光照充足,有利于热带亚热带农林作物生长。气温:本区具有夏长冬短,终年温暖,偶有奇寒,无霜期长,四季宜耕的特点。黄埔区年平均气温22.8℃,比常年偏高0.8℃。年降水量1986.2毫米(比多年均值多14.4%);年雨日191天(比多年均值少20.8%),主要灾害性天气是高温、干旱、和强降水等,局部地区的暴雨和强降水天气导致洪涝灾害的发生。全年无热带气旋直接影响本区,高温、干旱、洪涝、强对流、雷电、霾雾等灾害性天气给本区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雨量:全区年降雨量1694毫米,主要集中在4-9月,这6个月全年降雨量的82%。降雨充沛,雨热同期,对水稻、甘蔗等喜温需水量大的作物生长十分有利。三、地质地貌黄埔区总面积为119.42平方公里,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黄埔区是今后十五年全市吸纳资金和发展外向型产业的主要地区,规划开发土地55.8平方公里,其中可供开发的面积为36.08平方公里。黄埔区地处珠江三角洲北部。地势起伏平缓,平原台地低丘分布明显。全区地貌可分珠江和东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和侵蚀台地低丘陵,地势大致北高南低。北部为低山丘陵,有丰富而便于开采的花岗石,南部为三角洲冲积平原,平原耕地约4万亩。四、河流水文特征黄埔区区内水源丰富,河网分布较多,已经市规划局划定控制规划红线的主要河涌有13条,流经区内总长69.08公里,规划长度65.145公里24
。流经区内的较大河涌是南岗河、乌涌河。南岗河源于白云区长平白木坳,自北向南流经广州经济开发区罗岗街、黄埔区南岗街、经南岗头注入东江,全长26.31公里,流域面积125平方公里,黄埔区境内河长6.31公里,设计最大洪峰流量330m3/s。乌涌位于广州市东面的珠江北岸,源于白云区水口水库,全长24.13公里,其中流经黄埔区辖内河涌长度10.53公里,从北向南贯穿黄埔区中心城区,担负着大沙中心城区的灌溉、排涝、防洪等重要功能,设计最大洪峰流量192m3/s。五、植被精心建造美好环境,确定“一自然村一公园,一路一绿化带,一片一图书室,一社一景点,街街巷巷园林绿化美”的环境整治建设目标,改善环境。完成了沧头环村路西段、小迳东路、大门口桥交通网络;利用闲置空地,废弃物堆放地建设8个绿化景点,建立了榕村侯王庙绿化小公园、小迳西体育绿化公园、沧头西体育绿化公园,配套了榕村西街绿化健身路径,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运动场所;完成细陂河的清淤工程和“一河两岸”工程。 24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黄埔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黄埔区属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区,位于广州市东面,东临增城市,南与番禺市隔江相望,西连天河区,北靠白云区,是广州市的城乡结合部,既方便生活,又有一定的土地资源可供投资开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设在区内,黄埔区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港口新城区。落户在黄埔区的著名企业多。广州本田汽车厂、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广州乙烯厂、文冲船厂、鱼珠木材厂、黄埔发电厂、省火电工程公司等一大批企业都在区内,横向联合及辐射带动发展的潜力大。此外,美国P&G、百事可乐、日本三菱电机、雅马哈、松下电器、英国Reckitt&Colman、澳大利亚BHP、台湾统一集团、和路雪、田氏塑料等一大批国际著名企业也在区内落户。黄埔区依山傍水,四季常青,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旅游娱乐资源丰富,独具特色。世界著名的“黄埔军校”、历史悠久的“南海神庙”、以及丹水坑和龙头山观光区以及休闲娱乐设施,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区外游客。已建成的黄埔区体育馆为热爱体育运动的人士提供了良好的运动场所。著名的黄埔军校就座落在黄埔区的长洲岛内;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南海神庙”也在区内;丹水坑优美的自然风光也非常迷人。众多的景观在广州市内别具一格。区内生活配套设施完备,有中学17所,小学33所,幼儿园56所,医院10间,其中有中山医科大学黄埔医院。商品市场十分活跃,百货商场、超市、专卖店、专业市场门类齐全,购物非常便利。著名的“南岗海鲜”、“笔村糯米糍荔枝”远近闻名。文物保护:项目附近没有文物保护点。24
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001)、(HJ2.2-2008)、(HJ/T2.3-1993)、(HJ/T19-2011)、(HJ2.4-2009);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1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1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14、《广州市产业技术政策(修订稿)》广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表4所示:表4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目功能区类别1地面水环境工农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2大气环境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属2类、4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否6是否水库库区否7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8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是9是否必须预拌混凝土范围否10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范围否24
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穗府[1999]23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引用广州第86中学2011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估,其统计结果详见表5。表5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表指标SO2(mg/m3)NO2(mg/m3)PM10(mg/m3)年平均值0.0350.0450.082年平均二级标准值≤0.06≤0.04≤0.07占标率0.581.11.17总体评价达标超标超标根据以上监测结果可知,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SO2监测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而NO2和PM10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故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状况一般。二、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产生污水最终经市政管网进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汇入珠江广州河段黄埔航道。根据《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建设项目污水受纳水体珠江广州河段长洲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为了解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引用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全年长洲断面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6。表6长洲断面水质监测统计结果单位:mg/l(pH除外)断面指标pH氨氮LASDOCODMnBOD5TP长洲平均值7.041.3740.0614.693.713.310.133(GB3838-2002)Ⅳ类标准6-9≤1.5≤0.3≥3≤10≤6≤0.3评价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监测统计结果可以看到,长洲断面pH、CODMn、CODcr、LAS、TP、DO、NH3-N和BOD5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和广州市黄埔区蟹山24
西路67号自编E102房,分别与黄埔大道支线相距20m和12m。按照《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文],项目东、南、西边为居住、商业混合区,属于2类区;北边为城市中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属于4类区。因此,建设项目东、南、西边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建设项目北边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于2014年1月份对建设项目所选址进行噪声现状监测,本次噪声监测方法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的要求进行,监测仪器采用积分声级计,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Lep作为评价量,分昼、夜间监测四周边界噪声。噪声监测时本项目是在正常运营的状态下进行的。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表7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监测地点昼间夜间实测值标准值实测值标准值东边界外1m65.46048.150南边界外1m67.647.7西边界外1m53.145.2北边界外1m66.97054.255注:①昼间噪声监测时间:10:00~10:30,夜间噪声监测时间:22:30~23:00;②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的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均紧邻其它项目,因此边界噪声未布点监测。以上数据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的项目的监测结果。因附近工地施工,项目东、南边界昼间噪声达不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东、南边界夜间噪声以及西边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北边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一般。2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是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在本项目运营后不受明显影响,保护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地属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建设单位应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控制项目所排废水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汇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使受纳水体不受明显影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3、噪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是评价区内及边界周围的居民区在项目建成后不会遭受明显不良影响,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符合该区的声环境功能标准。4、环境敏感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周围的居民区。具体环境目标及距离见下表。表8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类别环境保护目标功能方位及距离保护级别大气环境居民区住宅SW,75mGB3095-2012二类区居民区住宅W,70m声环境居民区住宅SW,75mGB3096-20082类居民区住宅W,70m24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3、建设项目东、南、西边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北边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即CODCr≤300mg/L、BOD5≤150mg/L、SS≤100mg/L、氨氮≤25mg/L、石油类≤10mg/L;2、餐饮废水和员工生活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3、喷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50%;4、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5、《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6、建设项目东、南、西边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建设项目北边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7、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8、《广州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9、《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24
总量控制指标废水总量纳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不另行分配总量。2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①修车工艺流程:②洗车工艺流程:③喷漆工艺流程:④餐饮工艺流程:废水油烟废气、废油脂容器、餐具清洗固废食物残渣食品原材料蒸、炒烹调过程食品粗加工员工成品24
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主要经营汽车清洗、简单维修服务(包括补胎、换机油、空调、电路等)及喷漆业务。对待修车辆进行检查诊断,然后进行机械修理;对有需要喷漆的车辆进行喷漆。项目内设有员工食堂(含厨房)。具体工艺流程如图所示。漆前表面处理:清理补漆部位表面油污、锈蚀等。补灰:补灰原料为原子灰,其主要成分为不饱和聚酯树脂、改性树脂,颜填料。使用时将原子灰与固化剂按100:2的比例调配均匀;再用刮刀将调好的原子灰涂刮在已处理好的车身板材表面上;然后进行原子灰手工打磨;补灰完的车辆即可进行喷漆、烘干等后继操作。餐饮:项目将外购来的生疏、肉类及其他辅料等进行初步的加工,去除表面的包装,对原料进行挑选,留下食用口感较好的部分,然后将生疏、肉类等进行深度的加工,菜肴烹制好后提供给项目内员工,待员工食用过后,将餐桌收拾清理后待用,而员工使用过的餐具回收清洗、消毒循环使用。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厨房含油废水、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油烟废气、喷漆废气;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生活垃圾、餐饮固废、生产固废和危险固废等。主要污染工序:1、水污染源(1)生产废水项目内年维修车约16200车次,年洗车约2160车次,年喷漆约2880车次。维修车后会产生员工洗手含油废水、地面冲洗水及打磨原子灰的污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中洗车(轿车、轻型客车、微型货车)不包底盘的用水标准,取45升/辆,排污系数取90%。项目洗车用水量(含地面冲洗水)为:2160车次/年×45升/辆=97.2t/a,则洗车污水量为:97.2t/a×90%=87.5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项目内地面冲洗水及员工洗手含油废水约为20L/车次,即:16200车次/年×20升/辆=324t/a;打磨原子灰产生污水约为5L/车次,即:2880车次/年×5L/车次=14.4t/a。排污系数取90%,则地面冲洗水及员工洗手含油废水排放量为:324t/a×90%=291.6t/a,打磨原子灰污水排放量为:14.4t/a×90%=12.9t/a。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共为392t/a。(2)餐饮污水24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内设有员工食堂(含厨房),共设有餐位约60个。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本项目参照一般饭店的标准,用水量以餐位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160升/餐位·日,则该项目日用水量为:60餐位×160升/餐位·日=9.6t/d,即:9.6t/d×360d=3456t/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项目餐饮污水排放量为:9.6t/a×90%=8.6t/d,即:3456t/a×90%=3110.4t/a。(3)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80人,在项目内就餐,但不在项目内住宿。员工生活用水量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中写字楼员工(有食堂)用水的标准,取80L/人·日,则生活用水量为:80人×80L/人·日=6.4t/d,即:6.4t/d×360d=2304t/a。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4t/a×90%=5.8t/d,即:2304t/a×90%=2073.6t/a,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BOD5和氨氮。综上所述,项目产生污水总量为5576t/a,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9。表9项目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mg/L)排放浓度(mg/L)排放标准(mg/L)产生量(t/a)排放量(t/a)生产废水CODcr4003003000.1570.118SS3001001000.1180.039石油类3010100.0120.004餐饮污水CODCr8005005002.4881.555BOD54003003001.2440.933SS3002004000.9330.622动植物油1001001000.3110.311生活污水CODcr3503005000.7260.622BOD51501503000.3110.311SS2001004000.4150.207NH3-N2020--0.0410.0412、大气污染源(1)喷漆废气本项目内设1个喷漆房,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喷漆车辆约2880车次/a。根据国内同类车辆喷漆情况,平均每辆车油漆消耗量为2kg,则项目油漆用量约为5.76t/a,项目所用油漆为杜邦油漆,油漆中含20%的稀释剂,稀释剂主要以二甲苯为主,二甲苯量约占稀释剂用量的90%,另外还含有约10%的甲苯;由此可知本项目二甲苯废气的产生量约为:5.76t/a×20%×90%=1.037t/a,甲苯废气的产生量约为:5.76t/a×20%×10%=0.115t/a;其中在喷漆过程挥发的废气量约占稀释剂用量的30%,另有70%在烘干过程挥发。每辆车喷漆和烤漆时间约为2小时,每个喷漆房配套风机风量为(10000m3/h),废气排放量为:24
10000m3×2h×8=16万m3/d(即5760万m3/a)。计算得甲苯产生浓度为:0.115t/a÷5760万m3/a=1.99mg/m3,排放速率约为:0.115t/a÷360d÷8=0.04kg/h;二甲苯产生浓度为:1.037t/a÷5760万m3/a=18mg/m3,排放速率约为:1.037t/a÷360d÷8=0.36kg/h。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车辆进行喷漆前需进行补灰工序,补灰原料为原子灰和原子灰固化剂。原子灰用量为0.1t/a;原子灰固化剂用量约为0.002t/a,为挥发性物质。固化剂挥发产生非甲烷总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为:0.002t/a÷5760万m3/a=0.0347mg/m3,排放速率为:0.002t/a÷360d÷8=0.0007kg/h。原子灰刮涂后需进行打磨,会产生的少量颗粒物,一部分原子灰颗粒粒径较大,由于重力作用会沉降至地面,应统一收集后放置于危废存放点处,与其他危废一起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另约有10%的原子灰颗粒物存在于废气中,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其颗粒物产生量为:0.1t/a×10%=0.01t/a,产生浓度为:0.01t/a÷5760万m3/a=0.1736mg/m3,排放速率为:0.01t/a÷360d÷8=0.0035kg/h。项目喷漆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10。表10项目喷漆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源排放高度废气量污染物浓度(mg/m3)速率(kg/h)年负荷(t/a)标准*浓度(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废气15m5760万m3/a甲苯处理前1.990.040.115201.25处理后0.1990.0040.0115二甲苯处理前180.361.037350.42处理后1.80.0360.1037非甲烷总烃处理前0.03470.00070.002604.2处理后0.00350.00010.0002颗粒物处理前0.17360.00350.01601.45处理后0.00170.000040.0001注:*项目喷漆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该排气筒不高出项目周围的200m半径范围的建设5m以上,因此项目要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4.3.2.3排气筒高度除应遵守表列排放速率限值外,还应高出周围的200m半径范围的建设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规定执行标准。(2)厨房油烟废气本项目内设有员工食堂(含厨房),在食品加工过程(如蒸、炒等烹调)中会产生油烟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油烟等。本项目厨房内设有蒸饭柜1台、炒炉1台和电炒炉1台,各式炉具油烟废气产生量按2000m3/炉头/h计算,则本项目3个炉头排放的油烟量约为6000m3/h。按炉头每天工作4个小时,产生油烟总量约2.4万m3/d,一年按经营36024
天计,产生油烟量约为:3×2000m3/炉头/h×4h×360d=864万m3/a,油烟产生浓度约15mg/m3,产生量为:864万m3/a×15mg/m3=0.1296t/a,油烟排放浓度为2mg/m3,排放量为:864万m3/a×2mg/m3=0.0173t/a。油烟废气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如表11所示。表11项目油烟废气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一览表污染物名称产生量(万m3/a)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油烟864150.129620.01733、噪声本项目主要经营汽车清洗、简单维修服务(包括补胎、换机油、空调、电路等)及喷漆业务,噪声主要来自维修、清洗和喷漆时设备操作噪声以及餐饮厨房操作、风机使用时产生的噪声。(1)维修噪声汽车维修时产生噪声的工序很多,但主要是人工操作时锤子敲击汽车零部件的声音,瞬时噪声强度可达90~100dB(A),另外,有些维修设备噪声也较大,如空压机噪声源强约在80~85dB(A)之间,喷烤漆房噪声源强约80dB(A),这些都是非连续噪声。(2)洗车噪声项目洗车主要噪声来源于洗车机、吸尘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设备噪声约为75~85dB(A)。(3)厨房操作、风机使用噪声本项目的厨房在使用过程中的理菜、洗具、炉头运作等过程中产生淋水声、撞击声等,产生的噪声值约65dB(A),风机在使用过程中噪声强度可达65~85dB(A)。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饮固废、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成分主要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包装纸等。项目职工80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年工作日360天,垃圾系数按0.5kg/d•人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0人×0.5kg/d·人=0.04t/d,即:0.04t/d×360d=14.4t/a。(2)餐饮固废本项目餐厅内共设有餐位约60个,餐位按0.3kg/个·d计算,产生的废食物残渣为:60餐位×0.3kg/个·d=0.018t/d,年产生量为:0.018t/d×360d=6.48t/a。对于本项目治理油烟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和处理污水的三级24
隔油隔渣池都要定期清理,保证处理效率,清理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脂,类比同类型项目的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和三级隔油隔渣池,废油脂的年产生量约为0.5t。废食物残渣和废油脂均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HY05,须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置。(3)生产固废项目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旧零件,约0.5t/a。建设单位应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做好定点堆放,统一收集,定期交予废品公司回收处理。(4)危险废物①项目修车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补灰过程中产生的原子灰,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这部分固废产生量约1t/a。②废活性炭、过滤棉项目喷漆及补灰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及活性炭箱处理后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定期更换的过滤棉及活性炭(HW06)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项目每季更换1次过滤棉及活性炭,每次产生的废过滤棉及活性炭为0.15t,即:0.15t×4=0.6t/a。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合计约为23.48t/a。24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喷漆房废气量5760万m3/a5760万m3/a甲苯1.99mg/m30.115t/a0.199mg/m30.0115t/a二甲苯18mg/m31.037t/a1.8mg/m30.1037t/a非甲烷总烃0.0347mg/m30.002t/a0.0035mg/m30.0002t/a颗粒物0.1736mg/m30.01t/a0.0017mg/m30.00004t/a厨房炉具废气量864万m3/a864万m3/a油烟15mg/m30.1296t/a2.0mg/m30.0173t/a水污染物生产废水CODcr400mg/L0.157t/a300mg/L0.118t/aSS300mg/L0.118t/a100mg/L0.039t/a石油类30mg/L0.012t/a10mg/L0.004t/a餐饮废水CODCr800mg/L2.488t/a500mg/L1.555t/aBOD5400mg/L1.244t/a300mg/L0.933t/aSS300mg/L0.933t/a200mg/L0.622t/a动植物油100mg/L0.311t/a100mg/L0.311t/a生活污水CODcr350mg/L0.726t/a300mg/L0.622t/aBOD5150mg/L0.311t/a150mg/L0.311t/aSS200mg/L0.415t/a100mg/L0.207t/aNH3-N20mg/L0.041t/a20mg/L0.041t/a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4.4t/a交环卫部门处置餐饮固废6.95t/a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固废0.5t/a定期交予废品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1.6t/a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噪声维修、清洗和喷漆时设备操作,餐饮厨房操作、风机噪声65~100dB(A)(间歇性)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无24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建设项目全部的施工安装工作已完成,现已建成投入运行,属于补办环保手续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投入使用后,排放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等。如不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可能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生产废水由明渠收集后进入项目自建的三级隔油隔渣池进行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餐饮含油废水经项目自建的三级隔油隔渣池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餐饮含油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于大沙地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汇入珠江广州河段黄埔航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得知,项目内建设三个三级隔油隔渣池,一个用于处理餐饮含油废水,一个用于处理地面冲洗水、员工洗手含油废水以及打磨原子灰废水,另外一个用于处理洗车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及纳污水体产生不良影响。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以及厨房油烟废气。(1)喷漆废气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喷漆车辆约2880车次/a,根据国内同类车辆喷漆情况及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排放量为5760万m3/a,甲苯废气的产生量约为0.115t/a,产生浓度为1.99mg/m3,排放速率约为0.04kg/h;二甲苯废气的产生量约为1.037t/a,产生浓度为18mg/m3,排放速率约为0.36kg/h;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002t/a,产生浓度为0.0347mg/m3,排放速率为0.0007kg/h,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01t/a,产生浓度为0.1736mg/m3,排放速率为0.0035kg/h。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由喷漆房内的风机抽出,颗粒物首先被玻璃纤维过滤棉所吸收,处理效率可达99%以上,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736mg/m3×(100%-99%)=0.0017mg/m3,排放速率为:0.0035kg/h×(100%-99%)=0.00004kg/h。36
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气体,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废气经处理后甲苯排放浓度为:1.99mg/m3×(100%-90%)=0.199mg/m3,排放速率约为:0.04kg/h×(100%-90%)=0.004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18mg/m3×(100%-90%)=1.8mg/m3,排放速率约为:0.36kg/h×(100%-90%)=0.03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347mg/m3×(100%-90%)=0.0035mg/m3,排放速率为:0.0007kg/h×(100%-90%)=0.0001kg/h。项目喷漆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该排气筒不高出项目周围的200m半径范围的建设5m以上,因此项目要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4.3.2.3排气筒高度除应遵守表列排放速率限值外,还应高出周围的200m半径范围的建设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规定执行标准。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喷漆废气经玻璃纤维过滤棉及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外置风管引至建筑物三层楼顶排放,排放高度15m,其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50%的规定,喷漆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2)厨房油烟废气本项目内设有员工食堂(含厨房),项目内的炉头均采用液化石油气及电能作为能源,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数量很少,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项目在烹饪过程中油烟的产生量约为6000m3/h,即864万m3/a;产生浓度约15mg/m3。为了防止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建设单位将本项目产生的油烟经烟罩引至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处理后由外置烟道引至建筑物天台15m高空排放。排放口设置于建筑物天台,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都不小于20m,因此,排放口的设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规定。经过上述处理后,外排厨房油烟废气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2mg/m3)的中型标准要求,对附近的环境空气影响不明显。根据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大气环境,降低油烟外排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运营期间要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净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运营管理公司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保养,以保证各设备良好运行,达到最佳的处理效果,方可将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36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维修、洗车和喷漆时设备操作噪声以及餐饮厨房操作、风机使用时产生的噪声,为了防止噪声源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应采取如下的治理措施:(1)维修、洗车和喷漆时设备操作噪声本项目维修和喷漆时设备操作噪声声级约为80~100dB(A),项目运营后应对机械设备基座减震,管道通过采用柔性连接;同时合理布局,空压机放置于独立的设备房内,有效减低其噪声;遵循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的原则;并控制在允许的经营时间内营业,不超时营业;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2)厨房操作、风机使用噪声本项目厨房在使用过程中的理菜、洗具、炉头运作等过程中产生淋水声、撞击声等,产生的噪声值约65dB(A),风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值约65-85dB(A),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厨房运行使用过程中应使得门和窗处于紧闭状态;对风机进行封闭式隔声,基础减振,并对进排风口进行消声等处理措施,并加强经营管理,限制厨房使用时间。通过采取以上相应防噪、降噪措施后,项目东、南、西边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项目北边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项目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没有明显不良影响。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饮固废、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4.4t/a,建设单位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做好定点堆放,统一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2)餐饮固废餐饮垃圾与废油脂产生量共6.98t/a,均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HY05,必须交给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建议建设单位每次在清理静电油烟净化器和三级隔油隔渣池之前,先通知接收单位,使得废油脂在清理出来后第一时间运走处理,以免因长时间堆放而发生腐蚀,产生恶臭及环境卫生问题。36
(3)生产固废项目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旧零件,约0.5t/a。建设单位应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做好定点堆放,统一收集,定期交予废品公司回收处理。(4)危险废物①维修车辆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补灰过程产生的原子灰,产生量约为1t/a;补灰原子灰与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分别集中起来,隔离堆放在废机油桶内,统一放置于项目危废存放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管理措施来实施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或运往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②项目产生的废气需经玻璃纤维过滤棉及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装置定期更换过滤棉及活性炭(HW06)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项目每季更换1次,每次产生的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约为0.15t,即0.6t/a。应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管理措施来实施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或运往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5、卫生防护距离分析及对敏感点影响分析由于项目喷漆产生有机废气,为保障周围居民不受废气影响,需设定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式(31)计算: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二级标准任何1次浓度限值(mg·mN-3);该标准未规定浓度限值的大气污染物,取《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居住区1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mg·mN-3)。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甲苯和二甲苯,查《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得C甲苯=0.60mg/m3,C二甲苯=0.30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本项目喷漆房占地面积,20m2,则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为2.5238m。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表5查取。广州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为2.236
米/秒,取相应的系数值如下:A=350、B=0.021、C=1.85、D=0.84。Qc----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到:Q甲苯=0.004kg/h,Q二甲苯=0.036kg/h。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防护距离。由于Q甲苯/C甲苯=0.004/0.60=0.006;Q二甲苯/C二甲苯=0.036/0.30=0.12;故按二甲苯计算所需防护距离。将数据代入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式中:0.036/0.30=(0.021×L1.85+0.25×2.52382)0.05×L0.84/350根据上式计算可得,项目喷漆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L=35.8<50m,提级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设置的喷漆房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内,现四至情况如下:项目厂界东面为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隔57m为鱼珠商业广场;南面为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以南为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西面为临时停车场和绿化带,与最近的居民区相距70m;北面隔20m空地为黄埔大道支线。根据现场勘查,以项目喷漆房为中心,半径为50m的范围内无存在环境敏感点。项目周围各敏感点与喷漆房距离详见附图四。综上所述,项目喷漆房周围5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只要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该项目对周围居民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其选址是合理的。36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喷漆房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经玻璃纤维过滤棉及活性炭箱处理,处理达标后引至建筑物三层楼顶15m高空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50%的规定厨房油烟经烟罩引至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经外置烟管引至建筑物天台15m高空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浓度≤2.0mg/m3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动植物油NH3-N生产废水由明渠收集后进入项目自建的三级隔油隔渣池进行预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项目自建的三级隔油隔渣池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于大沙地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餐饮废水生产废水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全部按要求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餐饮固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固废定期交予废品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噪声维修、洗车和喷漆时设备操作,餐饮厨房操作、风机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东、南、西边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边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无36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简况广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主要经营汽车清洗、简单维修服务(包括补胎、换机油、空调、电路等)及喷漆业务,项目不作对外停车场,年维修车约16200车次,年洗车约2160车次,年喷漆约2880车次。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SO2监测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而NO2和PM10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状况一般。2、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由监测统计结果可以看到,长洲断面pH、CODMn、CODcr、LAS、TP、DO、NH3-N和BOD5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东、南边界昼间噪声达不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东、南边界夜间噪声以及西边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北边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一般。三、施工期环境影响本建设项目现已投入运营,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四、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废水由明渠收集后进入项目自建的三级隔油隔渣池进行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餐饮含油废水经项目自建的三级隔油隔渣池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餐饮含油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于大沙地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汇入珠江广州河段黄埔航道。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6
项目产生喷漆废气经玻璃纤维过滤棉及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外置风管引至建筑物三层楼顶排放,排放高度15m,其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的50%的规定,喷漆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项目产生的油烟经烟罩引至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处理后由外置烟道引至建筑物天台15m高空排放。排放口设置于建筑物天台,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都不小于20m,因此,排放口的设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规定。油烟浓度小于2.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的要求,油烟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采取以上相应防噪、降噪措施后,项目东、南、西边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项目北边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项目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没有明显不良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餐饮固废、生产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应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做好定点堆放,统一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影响周围环境;餐饮固废应统一收集后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固废应统一收集、定点堆放,由废品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管理措施来实施管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固体废物经以上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5、卫生防护距离分析结论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计算,项目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周围敏感点与项目喷漆房距离不小于50m,基本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只要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该项目对周围居民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其选址是合理的。五、结论36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厨房含油废水、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油烟废气、喷漆废气;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生活垃圾、餐饮固废、生产固废以及危险固废等。各项污染物应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本项目若新增设施,须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另行申报。36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6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6
注 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四置图附图三 项目平面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36
附图一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43
附图二建设项目四至平面图43
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的三级隔油隔渣池所在位置处理地面冲洗水、员工洗手含油废水以及打磨原子灰废水的三级隔油隔渣池所在位置明渠附图三建设项目(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首层(含夹层)平面布置图43
油烟废气排放口喷漆废气排放口附图四建设项目(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80-1号)天台平面布置图43
附图五建设项目(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西路67号自编E102房)平面布置图43
附图六建设项目喷漆房与周围敏感点间距离示意图43
附图七建设项目厨房平面布置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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