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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6 11:36:30 发布

污水处理厂BT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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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BT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35-1107G207招标人: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总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二)投标人须知8A总则8B招标文件10C投标文件的编写11D投标文件的递交13E开标及评标14F授予合同17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19(一)概述19(二)招标内容及要求2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4(一)协议24(二)施工合同范本37(三)工程量清单66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4投标文件密封封面75目录77一、投标函78二、投标报价表格式79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3四、授权委托书85五、拟派建造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86六、施工组织设计87七、项目管理机构90八、资格审查资料93九、其他材料98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35-1107G2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其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主办人。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工程地点:信阳市东部十八里村南湾北灌渠南北两侧3、招标范围: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范围内BT项目招标4、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0万吨,污水回用规模为新增日处理回用水能力8万吨。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6、出水水质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7、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二、发包方式:BT(Build-Transfer)模式三、投标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且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企业;(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4)投标人应具备类似规模污水厂投资或BT建设经验业绩。四、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污水处理成功案例合同原件、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五、报名时间和地点:投标人持以上材料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信阳市府都花园7号楼4单元401室报名)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7月日至2011年7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8:30时。六、有关费用: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投标保证金:80万人民币。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3000万的信誉保证金。七、项目运作方式项目运作采用BT方式,即建设—转让。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BT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即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组建BT项目公司。招标人与BT项目公司签订《BT投资建设合同》,BT项目公司根据《BT投资建设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BT项目公司将工程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回购价款。 八、招标人: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 址:信阳市新华西路联系人:赵新海黄太明电 话:15037651999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城大厦B座9楼联系人:黄帆电 话:0371-65528001 传 真:0371-6552800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BT项目2建设地点信阳市东部十八里村南湾北灌渠南北两侧3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十万吨,污水回用规模为新增日处理回用水能力8万吨。4质量标准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质量验收时必须达到合格。5招标范围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范围内BT项目招标6运作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7偿还期限招标人偿还建设资金期限为3年,从工程完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8资金来源投标人自筹9投标人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企业(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3)投标人应具备类似规模污水处理厂投资或BT建设经验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本项目信誉保证金(3000万元),与招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交500万元的履约保函。(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保证金额捌拾万元;13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14答疑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1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16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五份副本1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11年8月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18开标开标时间:2011年8月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19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20合同履约担保金额500万元2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2、定义2.1“招标机构”系指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2“招标人”系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下述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企业(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3)投标人应具备类似规模污水处理厂投资或BT建设经验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本项目信誉保证金(3000万元),与招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交500万元的履约保函(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2为证明投标人具备上述条件,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第5部分所述格式提供下述资料和文件:(1)、企业简介;(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给受投标人委托签署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的书面授权书;(5)、融资方案; (6)、投标人过去三年的财务情况资料;(7)、投标人目前及过去三年涉及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的资料,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及争议的金额(可以用公司承诺的形式,格式自拟)。3.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如有履约情况、安全质量引起诉讼或仲裁败诉的记录,则可能使该投标人失去投标资格。3.4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4、注意事项4.1总投资控制在25000万元内(不含融资利息,融资利息按开标时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计算)。4.2中标人须提供银行开出的3000万元本项目融资证明。4.3终止:4.3.1乙方的过失导致的终止4.3.1.1如果乙方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造成的延误,不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项目的建设或在甲方同意的延长期内未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实质性地严重违背在本合同下的义务或处于破产状态,则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予以指出,并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8天内对其过失采取补救措施。如果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采取补救措施,则甲方可向乙方递交书面终止合同通知。如果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14天内不对甲方要求,作出书面答复,则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且不损害其在本合同下或法律范围内应有的任何其他权力或补救措施。如果乙方在14天内要求法院诉讼,则甲方在法院未判决前,不得终止本合同。4.3.1.2如果甲方根据本条款第4.3.1.1条款终止合同;(1)甲方将:a)无偿接收本项目及其所有设施;b)没收乙方所提交的履约担保,及有权推荐其他项目经营人建设、运营本项目。(2)乙方应:a)无偿转让本合同下甲方所指定的合同;b)提交继续本合同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文件;c)向甲方补偿终止本合同而导致的一切直接损失和所有费用;4.3.1.3如果法院判决本合同终止,则按法院判决办理本合同的终止及补偿。 4.3.2甲方过失导致的终止4.3.2.1如果甲方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的延误而实质性地严重违背在本合同下的义务,乙方将书面通知甲方予以指出,并要求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28天内对其过失采取补救措施。如果甲方在上述时间内未采取补救措施,则乙方可向甲方递交书面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甲方有收到终止通知后14天内不对乙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答复,则乙方可终止本合同,且不损害其在本合同下或法律范围内应有的任何其他权力或补救措施。如果甲方在14天内要求法院诉讼,则乙方在法院未判决前不得终止本合同。4.3.2.2如果乙方根据本条款4.3.2.1款终止本合同,甲方将:(1)承担乙方对债权人的责任和义务;(2)在终止日期之后六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已投资本项目的累计金额;(3)在上述期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其在本项目预计利润损失的款额。这种预计利润损失是指由于终止本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4.3.2.3如果法院判决本合同终止,则按法院判决办理合同的终止及补偿。5、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6、现场勘察投标人于2011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地点:信阳市东部十八里村南湾北灌渠南北两侧)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与本工程合同有关的所有资料。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7.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B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 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和按第8条发出的澄清文件、第9条所述的修改文件组成。8.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书面答。招标机构将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C投标文件的编写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述文件:(1)、投标书(2)、资格审查资料和文件(3)、施工方案及进度安排表 (4)、经济指标分析(5)、融资方案(6)、投标保证金(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所有其它资料。14、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投标报价15.1总投资控制在25000万元内(不含融资利息)。15.2融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计算。15.3所有投标报价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15.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对各项经济指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需计入总价3%的不可预见费。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人民币,以银行现金缴款或银行转帐方式缴付,不接收现金,于开标前缴(户口: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号:76070154800002474,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东明支行)。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必须到帐,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单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换领收据。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退回,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10天内退回(不计利息)。16.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约。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截标日起90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6 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同时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但将失去中标资格。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按本须知第13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8.2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18.3投标文件1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8.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8.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D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纸幅大小统一为A4纸,不得采用活装订,必须胶沾。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9.2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文件副本(五份)用密封袋一起(共一袋)包封19.3包封上应:①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②具有下列识别标志:⑴项目(填入项目名称)⑵(填入封包内的内容)⑶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4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和封缝须密封严密,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现场。20.2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拒绝接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可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之日为准。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开标及评标22、开标22.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每一投标人至少派1名代表参加。22.2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并带备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参加会议并全权代理,以上证件必须在开标前面交招标人核验,否则招标人拒绝开启其投标文件;22.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2.4招标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机构将作唱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3、评标23.1投标人合格性审查在评标前评委会按照本须知第3条的规定,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面的评议。23.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响应性的确定23.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无显著差异和保留;(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齐全;(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且资料齐全、完整;(4)、投标书和开标一览表应按要求填写完整。23.2.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1)、偏离项目的承包范围(±5%总价以上);(2)、偏离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造成实质性限制;(3)、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提交了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1)逾期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经密封的;(3)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4)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的;(5)投标文件经评委鉴定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同一单位与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凡是与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载明的建设资金偿还期小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款。25、投标的澄清25.1评委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之处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询问或澄清要求。25.2必要时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其投标文件实质内容。26、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技术、经济专家等5人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业主)代表1人,专家4人。需要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的事项,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8、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28.1评标主要考虑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融资方案、施工方案、业绩、施工资质证、报价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28.2财务状况得分(满分7分):评委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的注册资本、营业额、净利润、资产负债、流动资产、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分别对各家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按;A财务状况良好:得分5-7分B财务状况一般:得分3-5分C财务状况较差:得分0-2分28.3融资方案得分(满分1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的融资方案中资金来源及可行性、资金投入计划、融资方支持函及银行资信状况综合评分。A融资方案良好,有银行开出的3000万本项目融资证明:得分10-15分 B融资方案一般,有银行开出的3000万流动资金证明:得分6-10分C融资方案较差,无银行开出的项目融资及流动资金证明:得分0-5分28.4施工方案得分(满分21分):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准备方案、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及性能、施工组织计划、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人力物力投入、工期保证计划、系统调试方案、验收组织及资料等。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按:A方案充分合理,切实可行,全部设备采用推荐品牌:得分15-21分B方案较合理,一般可行,75%以上的设备采用推荐品牌:得分8-14分C方案不合理,不可行,75%以下的设备采用推荐品牌:得分0-7分28.5业绩(满分15分)投标人近5年(2006年~2010年)10000吨/天以上(含10000吨/天)规模或合同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城市或工业污水厂施工承包业绩每个3分(应有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最高15分;投标人提供的其它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每个1分(应有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最高8分;28.6施工资质得分(满分12分)A环保或市政一级总承包资质:得分12分B环保或市政二级总承包资质:得分8分28.7报价得分(满分30分)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以最低有效报价=A;各有效报价得分=30×A÷该有效报价。28.8评委会将根据以上评分办法对初审合格的各家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序推荐为第一至第二中标候选人。29、评标过程保密29.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评标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9.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9.3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违者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F授予合同30、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31、中标通知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信阳市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1.2招标人将开标后的预中标结果在定标会后7天内发出经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31.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中标人须到招标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到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将作弃标处理。32、签订合同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项目BT承包合同,投标人提供合同履约保函,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必须出示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方可生效。32.3招标人如不按本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依照有关法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32.4中标人如不按本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2.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书后三日内,中标人或招标人须将合同书送到信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窗口进行备案。 33、履约担保33.1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33.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本项目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证明。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一)概述1、项目概况1.1工程规模:100000吨/天(污水厂部分单元按50000吨/天)。1.2进出水水质:表1-1生活污水进出水水质项目进水(mg/L)出水(mg/L)去除率CODcr3004086.7%BOD51502086.7%SS2502092%NH3-N40880%TP50.585.7%表1-2事故排水进出水水质指标Cr6+CN-Cu2-酸性废水碱性废水进口浓度10mg/L10mg/L10mg/LPH=3PH=11出口浓度0.5mg/L0.3mg/L0.5mg/LPH=6-8PH=6-81.3工程地点:信阳市东部十八里村南湾北灌渠南北两侧。1.4主要技术标准及规范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⑶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⑷《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1993);⑸《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⑹《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⑺《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1999);⑻《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⑼《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2001年);⑿《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⒀《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⒁《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⒅《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⒆《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20)《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21)《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2、建设方式2.1本项目采用BT方式进行建设,即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的方式。2.2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承建本项目的中标人,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中标人按合同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投标人在工程完工验收后3年内分12期(每季度1次)偿还中标人建设费用。建设资金偿还期满后,中标人将建设项目的财产无偿地移交给信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2.3投标人融资(或贷款)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2.4偿还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款项由政府从财政专用帐户中核拨。3、项目建设计划2011年8月30日前: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以下工作由经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按照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在政府的监管下实施)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完成土建建设2011年11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11年12月:投入试运行。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4、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承建本项目的中标人,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书,中标人应组建项目公司并授权项目公司在特许运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并获得投资回报,在特许期满后,中标人将特许项目的财产无偿地移交给信阳市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5、基本要求5.1收集管网能力要求达到100000吨/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要求达到50000吨/日,出水管网输送能力要求达到100000吨/日。5.2污水处理排放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或河南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排放标准。5.3污水处理厂二次污染的控制:建设期的环境保护应符合《环评》报告表里的环保局的批复要求。5.4征地、拆迁、安置、“三通一平”等费用和具体工作由招标人负责。6、施工方案6.1污水处理工艺按经评审通过的科研为准(可以优化设计方案),须经业主同意。6.2污水处理工艺应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6.3施工方案应满足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及招标总工期要求。6.4施工方案应体现合理的建设成本。7、中标人及项目公司的责任与义务7.1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项目公司,在政府的监管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包括融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各项工作。7.2项目公司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7.3中标人应保证项目公司具有不少于3000万元的项目资本金并将该资金作为项目注册资金。7.4项目公司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建设进度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工程的建设,准时投入运营。7.5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管理。7.6如果项目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8、罚则8.1项目公司应保证其投资资金按建设进度计划及时到位,并按规定的建设进度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工程的建设,准时投入正式运营,如因项目公司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带来的损失项目公司自负。8.2如果因项目公司原因,污水厂运行不正常或未能达标排放,政府有权责令项目公司限期整改,损失由项目公司自负。8.3政府保证污水集水管网和出水在本项目工程投产前竣工并投入使用,若由此影响本项目的调试及竣工验收,政府则按工程安装联动调试结束为工程完成验收期限,开始分期偿还本项目建设资金。8.4政府保证在本项目完成验收后,按双方商定的结算方式将建设资金偿还费用支付给项目公司。如政府无法按照上述规定及时付费,则项目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出索赔。9、承担风险的原则9.1商业风险由中标人及项目公司承担。9.2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重大政策调整引起投资风险由政府采取措施进行补偿。自然不可抗力的风险由中标人及项目公司通过保险的方式承担。10、其他要求10.1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项目公司,在政府的监管下,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负责包括项目建设、移交等各项工作。10.2项目公司应负责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10.3招标人协助项目公司进行建设过程所有行政审批手续,期间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括征地手续费用)由中标人及项目公司承担。10.4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协议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经过国内公开招标等法定程序,最终确认由中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综合各方优势,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本着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按照BT项目管理运作模式,就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政府回购的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恪守:第一章陈述1.1本合同BT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BT项目为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认乙方中标,现为甲方,为乙方,签订本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确认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全权委托其为甲方授权代表及本项目业主,行使甲方的权利并履行甲方的义务,负责本项目前期、实施期及项目周期内的过程管理工作。其中,本合同BT项目实施的首要条件:中标通知书、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BT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其后政府对BT项目实施的相关决定及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详见协议附件。政府对本BT项目实施的相关决定及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1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1.1.2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1.1.3项目规划批准文件; 1.1.4项目环评报告批复;1.1.5项目用地批准文件;1.1.6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1.1.8信阳市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召开对此BT项目进行批准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会议纪要;1.1.9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将BT项目的回购资金纳入项目周期内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1.1.10信阳市市财政局出具支付合同项下全部项目回购款项的承诺函;1.1.1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1.1.12中标通知书;1.1.13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相应的修编清单);1.1.14甲方提供信阳市财政局对本项目的担保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本项目担保。1.2本项目的招标编号为:0635-1107G207。1.3项目合作方式:本项目以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回购。即乙方作为投资方及施工总承包方,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投资及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转让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乙方的投资进行回购,按期支付项目回购款项。1.4参与本项目的主体各自所担负的主要职责:1.4.1甲方:。信阳市人民政府确认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及甲方授权代表,履行业主义务,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项目建设的业主责任,负责为项目选择和确定相关监理单位、中介单位、设计单位等等,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完成项目规划、立项、可研、勘测、环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征地、拆迁、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等环节的任务,同时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或协助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使项目获得建设许可,具备开工条件;负责本项目的部分投资;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项目回购款项。1.4.2乙方:。乙方负责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费用的投资和施工总承包,对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作为本项目建设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贯彻落实业主对本项目建设的意图,负责本项目的具体施工组织管理,筹集充足的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班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证本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工 ,同时配合甲方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关计量资料及归档资料,协助甲方办理项目的移交,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工程验收备案,回收项目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第二章项目2.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内容:2.2本项目为BT模式运作的项目,总投资额为元,全部为乙方投资金额。2.3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用为元人民币,包括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工程建安费用在合同签订时以中标价为准,最终金额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准。工程计价依据见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相关规定,涉及专业工程,采用与之相对应的专业定额及其配套的编制办法进行计价。2.4工程项目价格调整原则:2.4.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工料机价格涨跌,工程费用不做调整;若发生设计变更、技措洽商、增项增量(减项减量)等,由甲方、乙方、设计与监理共同予以书面确认,并计入下期工程计量及工程结算书中。对合同工程建设费用调整后的增加费用,从暂列金额中优先支付,暂列金额不足支付部分由乙方负责投入。2.4.2在建设施工期内,合同价款除按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外,甲方认定的设计变更或在合同约定允许调价范围内的其他因素引起的合同总价的增减,其调整办法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5项目周期:自乙方起始投资至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所有的项目回购款项为止。2.5.1项目建设期为:自年月日依法开工,至年月日项目完工,总工期为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指令为准。上述时间若有变更,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5.2项目的回购期为:自工程完工验收之日开始,共3年。2.6甲方应按时完成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全部清除建设障碍,待具备开工条件后,通知乙方准备进场开工。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全部清除建设障碍,若因征地拆迁等甲方的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开工,甲方应相应顺延延误的工期,并赔偿乙方因延期施工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在发生上述事件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情况并提出顺延工期的要求。甲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7日内给与乙方书面回复。甲方没有在此期限回复的,视为同意乙方顺延工期的要求。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严重影响项目的实施,并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六十(60)日内仍未能补救该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7乙方的投资本金最终根据乙方投入专用账户的金额确定(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专用账户到账凭证为准)。2.8项目投资回报是指: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乙方为本项目建设筹集并投入的资金所应获得的合理回报。建设期财务费用及回购期投资回报计付方法:①建设期财务费用:在建设期,以乙方按《乙方投资计划一览表》实际投资到账确认的累计金额为基数,依据建设期财务费用百分率及当期资金占用时间计算财务费用,从乙方第一笔资金投入到账开始起算(不计复利)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在建设期每季度计付一次财务费用(季度计息)。建设期财务费用=乙方投入项目的投资本金累计金额×(建设期财务费用百分率/360)×当期资金占用天数②回购期投资回报:在回购期,以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未偿还乙方的投资本金为基数,依据回购期投资回报计算利率(标准与建设期财务费用利率一致)及资金占用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至支付完毕最后一笔项目回购款项为止,在回购期每季度计付一次投资回报(季度计息)。回购期投资回报=甲方未偿还乙方投资本金金额×(年投资回报率/360)×当期资金占用天数第三章投资3.1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及使用3.1.1乙方在乙方贷款银行或其委托的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建设与回购资金监管账户,以便有效的控制资金的使用和回购资金的及时到账,投入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乙方应按照《乙方投资计划一览表》保证建设资金按时到账,乙方到账资金的日期和金额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专用账户到账凭证为准。3.1.2乙方按计划投入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第一笔投资本金为万元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投入专用账户。3.1.4对于已投入该专用账户内的款项,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 批准每月已计量的合格工程款项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对于工程资金的使用应接受甲方的监督。3.1.5因资金投入在专用账户中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3.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投资计划一览表》(表3-1)投入项目所需资金。表3-1乙方投资计划一览表时间乙方投资(万元)备注合同生效后15日内第一笔投资年月日第二笔投资年月日……合计注:1.上述投资计划如有变更,双方应共同予以书面确认,确认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上述约定日期遇节假日顺延至之后最近的工作日。3.3建设期财务费用百分率乙方投资本金在建设期的财务费用百分率为开标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年期以上现行贷款基准利率。3.5对本合同项目回购支付的财政承诺的说明:在合同生效前信阳市财政局出具对本合同项目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项目回购款项支付承诺函;承诺函的有效期至甲方全部清偿项目回购款项为止。3.6资金投入的拖延乙方第一笔资金投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到账,在上一期资金投入后,按《乙方投资计划一览表》预定时间投入下一期资金,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期投入下一期资金,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函催促乙方尽快投入资金,甲方发函后15日内仍不投入资金的,则自发函之日起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予计算已投入资金的建设期财务费用,并处以1000元/天的滞纳金。违约金将在回购款中予以扣除,严重违约的将有可能导致取消合同并无条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甚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罚通报。因乙方资金投入的拖延导致工期的延误,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3.7如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结算金额大于2.2款中所述乙方投资金额,超出部分的资金来源由乙方负责筹集。 第四章建设、移交4.1双方责任与义务4.1.1乙方责任与义务4.1.1.1负责除征地拆迁补偿费外的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乙方应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保证本合同第2.3款所述乙方投资的工程建设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投资计划一览表》(表3-1)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4.1.1.2乙方作为施工总承包方负责项目的施工,应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并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竣工验收。4.1.1.3及时投入建设资金。在BT项目运作模式下,乙方即是投资方又是项目的施工管理方。4.1.1.4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乙方应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工程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验收。4.1.1.5负责编制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等并报送甲方。4.1.1.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关于本项目的建设性修改意见。4.1.1.7负责工程的安全、治安、文明施工管理。4.1.2甲方责任与义务4.1.2.1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规划、立项、可研、环评、征地、拆迁、水电接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建设手续等,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在工程建设施工期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保证乙方能进场施工。如甲方未按此条款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2.2.2项及本合同第8.2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4.1.2.2甲方负责解决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并承担转让本项目不动产而形成的税费等费用。4.1.2.3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b、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c、项目规划批准文件;d、项目环评报告批复;e、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f、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g、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h、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相应的修编清单);4.1.2.4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保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a、信阳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召开对此BT项目进行批准的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会议纪要;b、提供信阳市市人大常委会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将回购资金纳入同期财政预算的决议;信阳市财政局对本项目的担保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本项目担保。c、信阳市人民政府确认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全权委托其为甲方授权代表及本项目业主,行使甲方的权利并履行甲方的义务,负责本项目前期、实施期及项目周期内的过程管理工作、签订并履行资金监管协议、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的授权文件。d、提供本项目建设施工所需的其它相关文件。4.1.2.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配合协调乙方与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和当地各方的关系。应协调乙方在建设期所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纠纷、诉讼等事务。4.1.2.6委派业主代表对工程现场工作配合协调,定期参加联席会议。4.1.2.7依法确定符合本工程需要的合格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监督管理,保证每月按合同规定完成计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4.1.2.8按期对项目进行回购,支付回购款。4.2质量要求4.2.1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各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4.2.2主管部门严格根据国家规范规定对项目进行质量监督。4.2.3本项目其他专业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相应的专业质量验收标准且必须达到合格。4.3乙方按本合同要求贯彻落实甲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图,在现行国家颁发的工程相关规范、标准范围内,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优化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经优化设计后本项目实际节约的投资额,对乙方给予适当奖励。4.4竣工验收4.4.1项目在完工后组织进行竣工验收。4.4.2乙方在完工后,应及时完善工程完工资料,及时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完工资料及验收申请。4.4.3甲方(或监理)在收到乙方提交合格的验收资料后6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并完成验收工作;60 日内未组织验收或未完成验收工作,则视为验收合格,达到交付条件,完成移交。竣工验收合格即为完成本项目的建设。4.4.4业主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签发竣工证书。4.5工程移交4.5.1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为工程移交之日。4.5.2甲方在未进行验收之前不得使用本工程,甲方在验收之前使用本项目的,视为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条件,完成自动移交。4.6工程结算4.6.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4.6.2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资料后15天内进行核实,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或书面确认。甲方在上述期间内未书面回复的,视为同意乙方的结算价。4.7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BT项目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8竣工验收4.8.1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乙方须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第五章项目回购5.1甲方承诺完全回购本合同下乙方投资建设的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验收延误等原因并不构成甲方回购时间的变动。5.2项目回购款项包括建设期财务费用、乙方投资本金、回购期投资回报,甲方将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上述款项。分期支付金额见下表:5.3乙方投资本金在回购期的投资回报率为开标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年期以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固定的年利率3%。5.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回购期投资回报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共3年,按季度结算支付,直至合同约定之日为止。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该季度最后一月的日,后续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最后一月的日。即各期投资回报的支付时点固定为:从乙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的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5.5回购期投资本金的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季度 支付一次,分3年等比例归还本金。首笔投资本金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在完工后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完工资料及验收申请后第60日内的合同约定日,该时点不得更改变动,但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完工的除外。5.6甲方如采用提前还款的方式进行回购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5.7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回购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日。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六十(60)天内仍未能补救该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9甲方在上述回购款项全部清偿之前(包括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实现费用),乙方将保留该项目的所有权。因甲方未清偿全部款项,乙方在甲方验收完结后继续保留项目所有权期间,该项目的一切风险转由甲方承担,直到所有权转移完毕。5.10建设期财务费用、回购期投资回报及投资本金的支付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计算方法计算,并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第六章投资人的权益保护6.1乙方作为项目投资人,在项目完全回购前,拥有项目的投资权、施工管理权。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将承担项目在建设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6.2未经乙方的事先同意,在项目回购期内甲方不得转让或转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权利或义务。不得从事下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6.2.1项目性质的变动,如项目改为盈利性项目;6.2.2项目内容的变动,如项目工程变动;6.2.3项目所有权的转让;6.2.4设定项目抵押。6.3工程移交之日起,甲方将承担工程移交后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负质量责任除外)。6.4甲方的任何变更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行政隶属变更、整合等原因)并不构成甲方合同义务的减少或消除,甲方职能变更后,甲方全部的合同权利、义务由接收甲方行政职能的单位或甲方的上级单位承受,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6.5 甲方同意乙方为项目融资之目的,可将本项目项下的回购收益权质押给金融机构。上述权利质押的设立由甲方协调信阳市财政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6.6甲方出具财政收益或其它形式质押担保后,甲方须根据乙方要求配合办理相应的质押手续。第七章保证7.1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项目采用BT方式形成决议,并将BT项目的回购资金列入项目周期内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按时拨付项目回购资金。7.2信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对此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对此BT项目进行回购相关内容的决议。7.3信阳市财政局出具支付回购款的承诺函。7.4甲方提供信阳市财政局对本项目的担保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本项目担保。7.5信阳市人民政府确认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全权委托其为甲方授权代表及本项目业主,行使甲方的权利并履行甲方的义务,负责本项目前期、实施期及项目周期内的过程管理工作、签订并履行资金监管协议、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的授权文件。7.6由于甲乙双方均应恪守本协议书所述约定,乙方在此立约:保证乙方负责提供的工程投融资款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按双方商定的投融资计划足额如数到账,并保证按本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至工程正式移交给甲方。对于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的投资和建设施工的回报,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项目回购款项。7.7甲方应确保本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协助提供乙方融资所需的相关审批文件。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8.1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按BT合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河南省建设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2009年版)执行。 第九章通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9.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合并(兼并)、分立、重组、股份制改造等;9.2企业资质发生变化;9.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及诉讼;9.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9.5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发生变更;任何一方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前未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对非违约方进行赔偿。第十章合同的组成10.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0.1.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关于实施本BT项目模式投资、建设、转让回购的相关文件、来往函件及合同谈判中经双方签署的会议记录等);10.1.2中标通知书;10.1.3信阳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的决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将回购资金纳入项目周期内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财政部门的财政承诺函;相关授权文件;甲方提供信阳市财政局对本项目的担保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本项目担保。。10.1.4项目的规划、立项的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项目环评报告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项目用地批准文件;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10.1.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0.1.6建设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0.1.7通用合同条款;10.1.8投标文件;10.1.9招标文件(包括政府审批的投标控制价);10.1.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要求;10.1.11图纸;10.1.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外,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一章纠纷处理11.1双方就本合同内容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11.2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章生效12.1本合同的生效要件,除双方签字盖章以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件:12.1.1信阳市人大委员会出具同意本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将BT项目的回购资金列入项目周期内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12.1.2信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同意此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对此BT项目进行回购的决议;12.1.3信阳市人民政府确认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全权委托其为甲方授权代表及本项目业主,行使甲方的权利并履行甲方的义务,负责本项目前期、实施期及项目周期内的过程管理工作、签订并履行资金监管协议、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的授权文件。12.1.4信阳市财政局出具的支付项目回购款项承诺函;12.1.5甲方提供信阳市财政局对本项目的担保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本项目担保;12.1.6获得项目的规划、立项的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项目环评报告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项目用地批准文件;12.1.7《中标通知书》及项目招标投标相关文件。12.1.8由业主、乙方、乙方贷款银行、本项目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12.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12.1条款所述要件的办理并交付乙方,双方对合同生效进行确认,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确认书之日为BT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就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争议时,对提供合同生效要件中所需文件负有义务的一方不得主张本合同因缺少该要件而无效。第十三章其它 13.1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及《河南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上述合同条款中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按本合同约定执行。13.2本协议正本共份,副本份,甲方正副,乙方正副,合同担保方正副。合同签约方:甲方:(盖章)住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住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施工合同范本河南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工程编号: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河南省建设厅制 I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全称)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综合各方优势,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本着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按照BT项目管理运作模式,就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与回购的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恪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号批准建设1.3工程地点:。1.4工程规模:工程预算造价约万元。1.5承包范围: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6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1.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8合同总价(大写):元;(小写):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二、项目合作方式2.1本项目以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回购。即乙方作为投资方及施工总承包方,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投资及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转让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进行回购,按期支付项目回购款项。2.2甲方所担负的主要职责:甲方 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履行业主义务,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项目建设的业主责任,负责对项目选择和确定相关监理单位、中介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等,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项目规划、立项、可研、勘测、环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以及征地、拆迁、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等环节的任务,同时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或协助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使项目获得建设许可,具备开工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项目回购款项。2.3乙方所担负的主要职责: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和施工总承包,对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进行投资,并对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作为本项目建设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贯彻落实业主对本项目管理班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证本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同时配合甲方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关计量资料及归档资料,协助甲方办理项目的移交,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工程验收备案,回收项目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三、建设和移交3.1甲方责任与义务3.1.1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立项、施工图设计、办理建设手续等,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3.1.2负责在开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如甲方未按此条款约定完成拆迁工作,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1.3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审批文件及保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的立项及可研的批复文件;(2)信阳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对此BT项目进行回购的会议纪要;(3)信阳市财政局出具支付回购款的承诺函;(4)项目环评审批意见;(5)项目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文件;(6)项目的施工图设计;(7)项目建设施工所需的其他相关文件。3.1.4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配合协调乙方与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和当地各方的关系。3.1.5应协调乙方在建设期所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纠纷、诉讼等事务。3.1.6委派业主代表对工程现场工作配合协调,定期参加联席会议。3.1.7依法确定符合本工程需要的合格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监督管理,保证每月按合同规定完成计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3.1.8对乙方提交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3.2乙方责任与义务3.2.1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乙方应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3.2.2乙方作为施工总承包方负责项目的施工,应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并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3.2.3及时支付建设资金。在BT项目运作模式下,乙方即是投资方又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应保证在工程建设施工期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款。3.2.4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乙方应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工程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验收。3.2.5负责编制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等并报送甲方。3.2.6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负责收集整理建设期内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在竣工验收前向甲方移交符合相关资料档案管理办法及规范的工程资料。3.2.7负责工程的安全、治安、文明施工管理。3.2.8积极配合甲方接受关于本工程的项目审计、稽查及各项检查工作。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为项目移交之日。3.4甲方在未进行验收之前不得使用本项目,甲方在验收之前使用本项目的,视为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条件,完成自动移交。四、建设期投资4.1项目投资资金管理 4.1.1在BT项目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乙方在银行设立专用建设账户,根据项目建设期投资计划按时投入资金。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4.1.2乙方应按投资计划投资,共同保证银行专用账户内工程建设资金满足本项目的建设需要。同时,对于已存入该资金专户内的款项,乙方不得随意自行支配工程资金。4.2项目合同用款计划:由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制定,经甲方审批通过后实施。4.3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计划由乙方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填报,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据此投入资金,但第一笔项目资金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投入,金额不得少于本工程合同款的10%,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表格式如下: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表序号投入时间计划金额(元)计划所占比例(%)备注合计4.4资金投入的拖延:乙方须按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表预定时间投入资金,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期投入资金,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函催促乙方尽快投入资金,甲方发函后15日内仍不投入资金的,自发函之日起15日后开始每拖延一天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直至资金投入到账。违约金将在回购款中予以扣除。因乙方投入资金的拖延导致工期的延误,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执行。4.5工程投入资金如超过原合同约定金额,对于合理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筹集并投入,投入本金最终以信阳市财政部门审定的数额为准。 五、项目回购5.1工程建设投资费用在合同签订时按项目中标价,合同价调整办法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最终结算金额以信阳市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准。5.2甲方承诺完全回购本合同下乙方投资建设的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验收延误等原因并不构成甲方回购时间的变动。5.3项目回购金额=项目投资本金+建设期财务费用+回购期投资回报。(项目投资本金为经审核的工程结算金额)5.4回购期: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共3年;5.5回购方式:三年等额投资本金回购,每季度回购一次。每次支付的回购款项包括乙方投资本金及回购期投资回报,投资回报以当期剩余投资本金乘以回报利率计算。回购期投资回报一览表格式如下,数据由双方及信阳市财政部门共同最终确认:回购期投资回报一览表序号起计时间计付时间剩余投资本金(元)本期回购本金(元)本期投资回报(元)回购款(元)备注合计5.6回购期投资回报利率:为开标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长期(3年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上浮3%的投资回报固定利率。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年利率____%,则本合同签订之日本项目在回购期的投资回报计算利率为____%。5.7建设期财务费用(利息):乙方投资本金在建设期的财务费用利率为开标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长期(3年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 。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年利率____%。计息期为乙方各期实际投入资金的时点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按各期实际投资额乘以建设期财务费用利率分别单利计算财务费用。全部财务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建设期财务费用表格式如下,数据由双方及信阳市财政部门共同最终确认:建设期财务费用表序号资金到账时间本期到账资金(元)财务费用计付时间建设期财务费用(元)备注合计5.8甲方应保证将甲方的收入以及其他可支配的各类费用优先列入本合同项下回购款项的支出。5.9甲方如采用提前还款的方式进行回购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双方根据约定的回报利率按实际计息期计算回报利息。5.10回购期投资本金及投资回报的支付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计算方法计算,并以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共同确认为准。六、投资人的权益保护6.1乙方作为项目投资人,在项目完全回购前,拥有项目的投资权、施工总承包权。乙方在项目建设期将承担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6.2未经乙方的事先同意,在项目回购期内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权利或义务。6.3项目在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甲方将承担项目在交付使用后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6.4甲方的任何变更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行政隶属变更、整合等原因)并不构成甲方合同义务的减少或消除,甲方职能变更后,甲方全部的合同权利、义务由接受甲方行政职能的单位或甲方的上级单位承受,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6.5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回购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投资本金的万分之二/天。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60天内仍未能补救该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6.6甲方在上述回购款项全部清偿之前(包括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实现费用),乙方将保留该项目的所有权。因甲方未清偿全部款项,乙方在甲方验收完结后继续保留项目所有权期间,该项目的一切风险转由甲方承担。直到所有权转移完毕。七、通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发生一下情形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7.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合并(兼并)、分立、重组、股份制改造等;7.2企业资质发生变化;7.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及诉讼;7.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7.5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发生变更;任何一方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前未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对非违约方进行赔偿。八、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保证工程投融资款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到位,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移交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一、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项目回购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于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II 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河南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中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III专用条款1、定义1.39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关于实施本BT项目模式投资、建设、转让回购的相关文件、来往函件及合同谈判中经双方签署的会议记录等。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范、规程及标准。5、施工设计图纸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5.2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本款不适用。(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本款不适用。6、通讯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7、工程分包7.1增加以下内容: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但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项工程施工资质的,须将该专项工程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并征得招标人同意:(1)分包内容要求: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2)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50%。(3)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4)对于承包人提出的劳务分包,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劳务人员应加入到乙方施工班组,并持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人员证上岗。不允许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不得向个人分包。对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与发包人无关的法律与经济纠纷,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3、交通运输 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19、发包人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已经完成。(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由承包人完成。(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已经完成。(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在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完成。(6)现场交验的时间:在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在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在开工前3天内完成。 (1)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2)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本款不适用。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在开工前3天。19.4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本款不适用。□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其他:(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本款不适用。□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支票支付□其他方式:20、承包人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本工程不适用。20.4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1)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本款不适用。(2)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本款不适用。22、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本款不适用。 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本款不适用。24、造价工程师19.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本款不适用。25、承包人代表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6、指定分包人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本款不适用。(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本款不适用。28、工程担保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承包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签订本合同时。□其他时间:(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本款不适用。28.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投入500万建设资金时无息退还承包人。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支付担保的金额:本款不适用。(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签订本合同时其他时间:本款不适用(3)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本款不适用。28.5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本款不适用。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本款不适用。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本款不适用。32、保险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1)项;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2)项;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3)项;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4)项。32.8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本款不适用。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按照通用条款要求。 34、开工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按照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其他时间: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批准签发开工令。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本款不适用。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1)(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2)(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3)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包括按规定需要进行的各种试验和检测时间在内)。38、竣工日期38.1计划竣工日期:42、质量目标42.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45.5治安管理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要求。 46.测量放线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14天内。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要求。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本款不适用。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照通用条款要求。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按照通用条款要求。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本款不适用。49.9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有规定品种、型号、规格和档次的材料,承包人应按要求做为选择施工材料的依据。若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品种、型号的材料,则以《信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中信阳市相应季度的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价格中相关规格材料的价格作为材料选用依据。49.10本工程承包人在采购和使用主材前,须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样板并经发包人认可。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按照通用条款要求。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款不适用。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5.1中间验收部位有:需要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提前协商。55、工程试车55.1是否需要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56、工程变更56.4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需要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提前协商。58、竣工验收58.10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其范围包括:。(2)(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其范围包括:。58.11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本款不适用。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6缺陷责任期的约定:见《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59.9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见《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63、暂列金额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元。65、暂估价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元。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不设最高限额。(3)若工期延误60天以上,且承包人无采取令发包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驱逐承包人出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67.优质优价奖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7.2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元;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元;□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元。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工程量的偏差;工程变更;□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其他调整因素:无68.4合同价款的调整及工程结算以信阳市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书作为最终结算依据。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71.1清单缺项漏项的价款调整:按照通用条款要求。71.2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按照72.2款方法执行。71.3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不作调整。72、工程变更事件72.2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在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发生工程变更时,变更工程单价按下述原则执行:(1)原投标的工程预算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直接套用相同项目单价。(2)原投标的工程预算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采用类似项目单价;但类似项目如主材发生变化而功能未发生变化的,则只调整主材材料。(3)原投标的工程预算清单中无相同项目的,此项目单价则按编制的预算计价依据及审定预算时《信阳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信阳 市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以市场价格执行)等进行编制,经区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单价乘以中标报价浮动系数后即为项目合同单价。(1)本工程的措施项目费等非实体项目不予调整,由承包人包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预算包干费不计;规费及税金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利润率为%。72.3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不作调整。72.4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不作调整。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不作调整。73.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不作调整。73.4工程量验收确认方式: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根据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工程量。75.现场签证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按照通用条款要求。76.物价涨落事件76.1物价涨落的价格调整:不作调整。 76.2调整人工费的方法:不作调整。76.3调整材料设备、机械费的方法:不作调整。。78.支付事项78.2计算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其他为:不计算利率。79.预付款79.1预付款的约定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79.2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本款不适用。79.4预付款抵扣方式:本款不适用。□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扣回,直到扣完为止。□其他方式: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xx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元。(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80.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其他: 承包人按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足额支付给承包人。若承包人不能达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则由发包人按其情节,在合同价款中作相应扣减。81.进度款81.1本工程无进度款。81.2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本款不适用。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1)承包人应根据国家、省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由承包人代表签署的竣工工程款额报告、竣工支付申请和竣工结算文件一式四份,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资料,详细列出下列内容,同时抄送监理工程师一份:(1.1)根据合同完成全部或所有工程的总造价;(1.2)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规定发包人应付的所有款项。在未取得延期的情况下,承包人未在本款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工程结算文件的,信阳市财政部门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情况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应予以认可。(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文件及资料后,交由信阳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结算。信阳市财政部门向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核实意见(包括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按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次按规定递交竣工结算文件。(3)信阳市财政部门出具工程审核结算书后,并将审核结果送交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经复核无误的,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应在7天内予以认可并在竣工结算文件签字确认,竣工结算文件生效。(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拖延工程竣工结算的,发包人要求交付永久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永久工程,承包人承担照管永久工程责任。 84.质量保证金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其他为: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5%。(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其他方式: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回购款项中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否则没收其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按合同规定追加处罚。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将余下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回购计划支付给承包人。85.最终清算付款85.1最终结清申请报告提交份数:一式3份。提交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5天内。86.合同争议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86.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信阳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信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本款不适用。94.合同份数94.1提供合同文本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4.2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6份,其中发包人5份,承包人3份。96、其他约定:96.1承包人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费用。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须提交已支付工人工资费用的证明资料、以及待支付的工人工资费用报表给发包人备案。若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费用,发包人有权动用回购款代承包人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费用。96.2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人员必须是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派驻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96.3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等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IV附件与格式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承包人所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2、3、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为1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三)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知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5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3.填写说明3.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3.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3.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3.5投标人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及广东省相关计价办法执行。3.6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包括:(1)封面、(2)投标总价、(3)单位工程汇总表、(4)单位工程投标控制价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式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7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由投标人按下列规定填写:1)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2)投标总价应按单位工程汇总表合计金额填写。3.8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以及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3.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3.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2)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措施增加项目。3.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应按招标人需要和提出的要求填写。3.12主要材料价格表。1)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2)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4.工程量清单 (封面)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及注册证号:(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 投标总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 工程费用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合计4.1单位工程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合计4.2单位工程投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 合计:4.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合计4.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定额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小计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他材料费材料费小计4.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合价(元)合计4.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 合计4.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4.8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招标人:招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分类:【】函件【】技术【】绩信【】商务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地址:邮编:投标联系人:电话:文件开封时: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封说明1.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2.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3.在确定的‘函件’或‘技术’或‘绩信’或‘经济’前打‘√’;4.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封面)正(副)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电话:手机: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1.投标函2.投标报价格式表3.投标保证金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件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资格审查资料11.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愿意以元报价(不含融资利息)融资、建设本招标项目,工期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800,000.00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邮: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编号: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备注工程预算总价不可预见费(按工程预算总价3%计)投标总价(大写):(小写:)说明:1、投标报价不含融资利息,融资利息按开标时的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计算。2、投标人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均为所投项目的最终工程报价,包含采购、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及一切税费(不含)。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装在单独密封的小信封内,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封口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 2.1单位工程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合计2.2单位工程投标预算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合计: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合计 2.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定额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小计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他材料费材料费小计2.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合价(元)合计 2.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合计2.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2.8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 三、投标保证金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年__月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_系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盖单位章)___年__月___日 五、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效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年__月___日 六、拟派建造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单位公章)贴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 七、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设备及创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 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每人一份)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建造师应附资格和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证明复印件;2、项目技术责任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证明复印件;3、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资格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复印件。 附:项目经理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固定电话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固定电话项目描述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建造师(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帐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后利润6.负债率7.净资产表后应附:2007、2008及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固定电话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固定电话项目描述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固定电话项目描述备注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申请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事件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投标申请人。 十、其他材料9.1、融资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至少应包括:(1)总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可行性的说明;(2)资金分期投入计划表;(3)融资方的支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