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经济概论》论文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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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0 20:08:34 发布

《股份经济概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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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经济概论》论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提出,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就充分肯定了股份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那么,究竟应当怎样认识股份制的性质及其与公有制的关系,如何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股份制与股份制经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股份制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股份制经济则是一种所有制形式。股份制虽然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它的筹资和促进两权分离等功能不仅可以为资本主义经济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因此,股份制本身既不姓“资”,也不姓“社”,而是姓“中”,中性概念的“中”。同样,通过股份制这种财产组织形式所组成的股份制经济既可以存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也可以存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它本身既不姓“私”,也不姓“公”,而是姓“社”——社会所有制。它既可以将私有资本组合为社会资本,也可以将公有资本,包括国有资本组合为社会资本。因此,股份制经济是社会所有制经济。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一方面应当积极实行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各种非公有资本共同参与的混合经济制;另一方面,应当在马克思股份制理论指导下,根据我国现实国情与发展要求,广泛实行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并使之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公有制的基本形式。马克思的股份制理论主要有两大方面内容:一是关于股份制产生与发展的基础的重要观点,二是关于股份制社会性质及其地位的重要论述。其一,从股份制产生与发展的基础方面来说,马克思指出股份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这是因为:第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使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兴办大型企业所需的巨额资本与私人资本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化大生产已发展到单个资本家力所不能及的规模。为此,就必须把分散的私人资本联合起来,形成巨额的股份资本,以适应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和所需要的投资额不断增加的要求。第二,生产社会化产生了大量闲置货币资本,这是股份制产生的前提。通过建立股份公司这一比较平滑的办法,把许多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资本融合起来,从而满足了单个的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要变为资本家而必须握有的最低限度价值额的要求。第三,生产社会化意味着企业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企业之间的联合、合并愈趋频繁。股份制是实现企业联合、合并的有效形式。第四,生产社会化要求资本迅速地和大量地集中,股份制是打破资本积累时间缓慢限制、迅速实现资本集中的有力杠杆。其二,从股份制的社会性质方面来说,马克思指出股份制是个人所有与社会占有的统一,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的过渡形式。马克思指出:“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可见,股份制具有二重性质:一方面,由私人资本联合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尽管已具有“社会资本”和“社会企业”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和“私人企业”相对立,但其本质仍然是私有制;另一方面,它又是对资本和私有制的否定和扬弃, 因而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的过渡形式。股份制的社会化性质表现在资本社会化、管理社会化、利益社会化和风险社会化等各个方面,这是由社会化大生产所决定的。这种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出现,是对资本主义私人资本和私人企业的扬弃,是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即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股份制的这种二重作用,使其成为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转变的“过渡点”,这是因为:股份资本是一种资本“社会化形式”,因而可以成为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股份制企业财产是“社会财产”,因而股份制是迈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入口。股份制所创造的巨大物质财富,为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转变准备了条件。股份制是私人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同时,股份制的出现所导致的“两权分离”使资本家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这是股份制对私人资本的否定,因而成为资本向生产者的财产转化的过渡点。股份制的社会性质,不仅表现为股份资本采取了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且表现为股份公司的财产成为同任何私人财产相分离的独立的法人财产与社会财产。这样,股份制的社会性质就取得了二重存在形态:在整体集合形式上的社会资本和表现为公司法人财产的社会性质。股份资本作为社会资本包含着对资本私人所有权扬弃的性质。股份资本作为资本的发展形态,其最主要的变化是资本所有权关系的变化。股份资本作为社会资本是作为私人资本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它是对资本私人性的一种扬弃。首先,股份制使私人资本采取了社会形式,表现为“社会资本”,这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形式上的扬弃。同时,股份制使企业财产成为独立的法人财产,表现为社会财产,这就使股份制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属性。从总体上看,股份制是个人所有与社会占有的统一,也是社会所有形式与社会所有属性的统一。就其性质来说,很难说股份制完全是私有制或公有制,也很难说股份制一定会成为私有制或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它既是私有制的扬弃形式,又是公有制的萌芽形式。因此,股份制自始至终都是一种具体的、特定的所有制形式,而绝不是什么超脱于私有制与公有制之外的一般的或中性的财产组织形式。作为一种所有制形式,股份制是公、私性质兼而有之并从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的中间形式与过渡形式。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商品交换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交换;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竞争是各种要素所有者主体之间的竞争。因此,市场经济是以一定的所有制形式和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必须是包括多元化所有者的社会化、分散化的所有制结构,必须是产权清晰的所有制关系。否则,就不可能形成不同的交换主体和竞争主体,就不可能形成市场机制。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现代产权制度,它的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绝不只意味着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同时也包含着所有制形式和所有制关系的变革。我国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构造市场化的新型的所有制形式和所有制关系。另一方面,我国要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而我国的所有制形式和所有制关系不仅必须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而且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必须坚持和体现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使广大劳动者成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须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这是理所当然的。往的实践经验已经充分证明:实行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传统公有制形式,既排斥交换、排斥竞争,因而不形成市场经济,又容易产生官僚主义与特权现象,因而不利于实现劳动者个人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主人翁权利。 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公有制的改革只局限于国有制实现形式的改变是不行的,必须根本改革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传统公有制形式,构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公有制形式。同时,改革以来我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发展的实践也证明,实行以劳动者个人产权为基础、劳动者个人产权社会联合为特征的劳动者股份制,既可以彻底克服传统公有制产权模糊的弊端,实现产权关系清晰,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确立个人和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又能够以社会联合的形式实现劳动者个人作为所有者的主人翁权利,体现公有制的性质和方向,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而应当成为我国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现阶段的公众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劳动者股份制既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所有制,又是劳动者的社会联合所有制,并且能够真正体现和充分实现劳动者个人作为资本和企业所有者的主人翁权利,已经具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因而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当然,我国现阶段以公众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具体形式存在的劳动者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基本形式,不同于以“共同所有”为主要特征的经典社会主义或传统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基本形式,它是以“公众所有”为主要特征的崭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这里,应当明确,判断我国公众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否具有公有制性质、是不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既不应当以是否不同于经典社会主义或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为依据,也不应当以是否与现代资本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相同为依据,而应当以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是否适应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为依据。我国现阶段的公众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劳动者股份制,既不同于经典社会主义的社会所有制与传统社会主义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也不同于现代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是一种现代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要实现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创新,大力发展劳动者股份制,应当大力推进企业产权结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减少国家持股、增加公众持股、发展职工持股。根据现实状况,应当主要采取国有股回购、国有股配售、经营者和职工购买国有股份、定向增发或配股、竞价拍卖国有股、债转股和国有股转为优先股等对策措施。应当大力提倡和积极发展公众和职工持股,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股权。具体说来,应当鼓励公众和职工个人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形式向企业投资入股,并向公众和职工股东配送一定的股份,使企业资本日益成为股权多元化、分散化的社会资本。同时,还应当对企业经营者、技术骨干实行股权、期权制,发展管理股和技术股,形成和发展企业的人力资本。通过这些措施,使广大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成为拥有企业资本所有权的股东,使劳动者股份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