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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4 15:03:09 发布

20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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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更好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管理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利益和生产任务的完成,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这项工作。第三条搞好职工管理工作,要靠政治思想工作与行政手段相结合,以“按劳分配”原则为基础,对职工在生产中的表现、工作难度、组织纪律等情况合理地分配,使工作业绩与劳动报酬挂勾。第四条职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1、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2、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认真做好考勤工作。3、对职工的奖励与处罚。4、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和条例。第五条管理人员的配备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由劳人科统一管理,其它各类人员归口由各项目处、各主管科室管理,各部门要设立一名兼职考勤员管理。第六条考勤员职责1、准确记录职工的考勤情况。2、准确记录职工的加班情况。3、按时交送考勤报表。 1、按时交送对职工的奖励和处理资料。2、每月二日前将考勤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项目部行办。第二章职工管理第一条职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以向项目部领导反映,不得无故不上班。第二条职工在正常上班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及总公司规定的各类津贴和效益工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节假日休息.第三条职工工资根据总公司规定的项目,依据考勤按月编制、发放。第四条职工有事请假,应先写假条,由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第五条批假权限:四天以内,由所辖科室负责人审批;四天以上,先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审批。请批假必须逐级报批。需要续假时,必须在未到假之前办理续假手续。病、事假一个月及以上的(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由总公司人力部签批。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项目经理审批。第六条项目部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职务和责任制订效益工资的基本分。第七条根据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态度和表现,每月评定效益工资分数(绩效考核分数),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掌握决定加分、扣分。第八条请假扣款规定1、事假:扣除请假期间的施工津贴、工资<(本月工资÷30)×请假天数>。请假满一个月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2、 病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及工资(病假工资按工龄计算,5年以内60%,5~10年70%,10~15年90%,20年以上100%),病假满一个月即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病假半年以上按总公司有关长病假的工资比例计发工资并退回总公司人才库。1、探亲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2、产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3、工伤:因工伤在医院救治期间全额发放工资、津贴;回家休养期间,按休养天数扣施工津贴。4、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达3天的按一天事假计算。5、婚、丧假:扣除请假期间的施工津贴。6、非因公负伤:扣除误工期间的施工津贴,休养满一个月即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半年以上按长病假的工资比例计发工资并退回人才库。7、以上情况,均按未参工时间扣效益工资,当月未参工时间达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效益工资。第一条停工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1、因工地完成或工程收尾,职工暂时无工作安排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停发施工津贴和效益工资。2、因无工作安排的职工,本人可申请办理待岗,由项目部签字后上报总公司人力部审批,被批准待岗的人员按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3、由于职工的原因,造成工作无法安排,或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停发工资和所有津贴、补贴,交回总公司人才库。第十六条职工调动必须办请手续1、因工作需要,总公司直接下调令的人员,由项目部通知本人及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移交清单后,持清单到项目部劳人科办理调出手续。2、 职工本人要求调出的,原则上同意调出,但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办清移交后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移交清单,交项目部劳人科后,方可离开本职工作岗位,劳人科在其离岗后停发工资。待总公司调令下达时项目部劳人科才能办理调动手续。1、对于移交时无法结请手续的,限期结请,超期将停发工资;凡不结清手续、也不办理正常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将其情况上报总公司给予处罚。第三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旷工处理1、旷工一天,扣旷工工资、当月效益工资(含年终奖),批评教育。2、当月旷工两天以上五天以下者(含五天),除扣旷工期间工资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效益工资(按旷工几天扣几个月年终奖)。3、当月累积旷工5天以上,扣除旷工工资外,扣当月效益工资和当年全部年终奖,并报请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视其情节轻重、影响和态度给予一般处罚或行政处分。一、一般处罚扣当月效益工资分数5分至全部。1、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不听指挥。2、不遵守项目部劳动纪律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3、违章作业。4、因穿着、语言、卫生等不良行为影响项目部形象的。5、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的。6、职工在外行为影响公司声誉的。二、受行政处分的经济处罚1、行政警告:取消三个月效益工资。 1、行政记过:取消半年效益工资。2、记大过:取消1年效益工资。3、降级:取消1年效益工资。4、留用查看:只发生活费,停发其它款项。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一、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可以执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处。第十九条奖励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1、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有显著成绩者;2、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3、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舍己为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有成绩者;4、保护国家财产,避免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受损失者;5、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成绩者。二、奖励办法。1、表扬:在会议上进行口头表扬,当月增加效益工资分数。2、表彰: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3、颁发奖金:根据表现,由项目经理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4、表彰与颁发奖金可以同时进行。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或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