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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6 11:36:3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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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1141120150717015工程名称:体育中心沿街商铺屋顶瓦片维修、屋顶补漏、看台补漏等招标人: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5年6月日
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二、投标须知2(一)总则21、工程说明22、合格的投标人2(二)招标文件23、招标文件的组成2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三)投标文件3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3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37、投标报价38、踏勘现场49、投标有效期410、投标保证金4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13、投标截止日期5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5(四)开标、评标615、开标616、投标文件的评审617、中标人确定7(五)合同718、合同签订719、工程款支付720、其他7三、合同条款及格式8二、通用合同条款12三、专用合同条款16四、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47(一)规范要求47五、图纸及其它资料48六、投标文件格式49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体育中心沿街商铺屋顶瓦片维修、屋顶补漏、看台补漏等21.1建设地点杭州市31.1建设规模预算金额为18.1万元,最高限价1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1.3工期要求计划年月开工,年月竣工,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72.1投标人及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8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应整理成书面形式于2015年7月25日前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经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在2015年7月27日前将招标答疑递交或传真给各投标人。联系人:汤建辉联系电话:0571-8763490513675829312传真:0571-8580660198.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联系人:李工电话:851001571011.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叁份副本1115.1投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的地点、时间招标人: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地址: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江干区备塘路333号(原备塘路88号)七堡车辆基地三号楼二楼)时间:2015年7月30日14时00分1218履约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1320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5100157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6室)联系人:汤建辉联系电话:0571-87634905、13675829312传真:0571-8580660158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工程基本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下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1.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1.4本工程资金由市财政划拨,并将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5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杭政函(2006)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及其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2.3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1)资质等级证书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组成3.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前附表(2)投标须知(3)合同格式(4)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5)图纸及其它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4.1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和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58
4.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寄送(或传真)给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4.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书面文件中明确。4.5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本工程不专门召开投标预备会。(三)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5.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5.2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5.3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6.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技术部分格式和资格审查资料四部分组成。6.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其中资格审查资料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提供。7、投标报价7.1本工程招标由投标人按施工图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自行计算工程量,并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09]396号)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进行报价,其中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和临时设施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7.2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单列,按《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价的通知》杭建市发(2007)295号的规定计算报价,费用不得竞争。7.3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报价按杭建市通知(2008)19号相关规定执行。7.4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是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次性包干,不得调整。7.5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计列、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仍须按设计图实施,招标人将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7.6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7.7投标文件中用文字表示的报价与用数字表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7.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58
7.9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10本项目为施工图包干,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明确的内容及施工期间潜在可能产生的费用,各投标人均需考虑在内,中标后不予调整。8、踏勘现场8.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8项所述时间开放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9、投标有效期9.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9.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0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汇票、支票、现金等向招标人提交贰仟元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0.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开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帐号:733161018260012638510.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0.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0日内予以退还。10.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5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0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58
1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1.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12.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2.3除了按本须知第1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12.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2.1款、第12.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2.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13、投标截止日期1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13.2招标人可能按本须知第4.4条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13.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或开标后,经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经市采购办同意,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13.4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58
14.3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4.4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四)开标、评标15、开标15.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15.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15.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5.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6、投标文件的评审16.1本工程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评审,并在开标结束后即时进行。16.2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16.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6.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本须知第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5)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3项预算资金额度的。(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16.5如果投标文件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6.6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8
16.7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17、中标人确定17.1招标人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将开标标录、拟中标人投标文件副本1份、中标通知书6份送市招标办备案,并按规定公示。17.2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五)合同18、合同签订18.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同时按中标价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18.2合同格式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文本。18.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8.4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市采购办备案。19、工程款支付19.1本工程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将依照“杭政办[2006]185号”规定支付工程款。20、其他20.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20.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58
三、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其中专用条款使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2014年3月20日印发的《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58
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58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58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8
二、通用合同条款略,见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略)通用条款目录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58
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58
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58
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58
三、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指永久占地之外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6)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7)其他:地方政府或部门颁发的其他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58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建议调整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如有)(4)招标文件及附件(5)投标文件及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施工图纸(8)技术标准及规范等。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如承包人额外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的,则额外增加的施工图纸的制作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详见签收表)。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发包人和政府规定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的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58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围墙(挡)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如需新建,承包人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见设计文件本工程的超重件:见设计文件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58
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质量、成本、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涉及合同价格变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重大事项的处理须经发包人领导班子签字同意。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日3天前,由发包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核准登记时已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人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归档资料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前28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方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②成品保护: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的保护工作,并对所造成的损伤、损害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费用。对采取的保护措施发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发现损坏应及时抢修,确保在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有关费用。为此增加的技术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③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浙江省、杭州市标化工地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性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④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行车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随时对施工车辆散落在公共道路上的杂物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整洁,避免扬尘。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58
①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并作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属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质检标准修好。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自始至终将安全和质量管理放在首位;除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外,应采取应急预警措施以确保本项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设施的安全。③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引起第三方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纠纷或第三方向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等,由承包人全权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颁发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主管部门要求,如必要设立民工学校应按规定设立,费用自理。若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⑤文明施工按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执行,施工时不影响经交管部门审批确认的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和保证排水畅通。施工区域范围内必须采取全封闭措施,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监理人的检查;环境控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⑥上述(包括但不限于)各条款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且如果因此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⑦承包人对其递交的变更、签证、结算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不由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签认免除承包人的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到位率为80%(按每月25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承包人改正,并从结算款中扣除1万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天从结算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58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招标办及相关部门认可备案。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1万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备案。承包人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天/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天/人。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生效前,中标人应中标价的10%的金额以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通过竣工验收。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58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58
(3)其他:承包人应严格按浙江省和杭州市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支付。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约定:(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①)种方式约定: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其他:/。(2)其他:/。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其他:/。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天58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工期延误超过20天的,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全部履约保证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4)其他:/。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的预警的天气;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招标时已明确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投标时报价包干;(2)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新增的由发包人供应,并由承包人施工的材料设备,计取材料设备价的1%的费用(该费用已包含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等费用);(3)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承包人选择单位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试验、检测单位;试验、检测费用约定:工程有关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8
(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需要发包人支付的除外),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_按本合同条款12.1执行_。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58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执行:其中: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约定:(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施工图范围内包干;②人、材、机的市场价格变化;③连续8小时的停水、电、气;④政策性的调整;⑤技术措施费;⑥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可以预料的风险;⑦施工图虽未明确表示但按国家规范必须实施的内容;⑧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包干的内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投标书中有相同子目的,按投标价;②投标书中有相似子目的,按相似子目组价计算;③没有相同及相似的,按2010版定额相应子目组价计算,费率及规费按投标口径组价计算;④仅调整主要材料的,则仅调整材料之间的当期信息价差价。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58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资料归档、结算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审价机构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且经发包人确认后结清所有工程款。(2)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不支付或不全额支付工程款。上述各项费用的每笔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必须提供收款单位与本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的正规、等额、合法、有效的建安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58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移交全部工程,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逾期交付工程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同时,承包人移交所有工程之前,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支付工程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本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结算须经财政部门审定为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58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履约保证金部分转为质量保证金,按竣工结算总价的5%转为质保期的质量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质量保证金则承包人需另外以支票或汇票的形式足额提交。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履约保证金部分转为质量保证金,按竣工结算总价的5%转为质保期的质量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质量保证金则承包人需另外以支票或汇票的形式足额提交。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发包人的保修通知采用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书面留置通知等方式,承包人应无条件承认。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60日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并支付应付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58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必须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损失;(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如无法修复或严重降低工程整体质量,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其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经监理单位检查或发包人抽检,发现承包人不按设计要求或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有偷工减料现象,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次,并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直到质量合格为止。如果承包人屡教不改,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及时停止撤离,并承担相应损失;(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20天的,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58
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不及时维修的,发包人有权代为扣除该保修金用于维修以及支付发包人的维修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5%计算),并在事后要求承包人补足缺额。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全部保修金,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由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索,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①由发包人或监理召集的例会和其它重要会议,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定人选准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0元的罚款,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该笔罚款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②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合理的现场管理,若项目班子主要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使发包人及监理不满意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恶意违规及不服从管理等行为进行1000-5000元/次的处罚,该笔罚款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③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发包人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发包人未签证费用)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处于10000元/天的处罚,该笔罚款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④合同及本协议履行期间,承包人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包人因此为承包人垫款支付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垫付款项金额的30%向发包人偿付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现场施工投入和管理未能履行投标书及询标纪要等相关文件中的承诺,不履行总包职责或分包与总包管理不协调,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或未采取时,以承包人违约论处,发包人可终止本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⑥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实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有未经监理方验收自行隐蔽,监理和发包人有权要求复验,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次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⑦承包人应确保工程安全进行,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起的违约金;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起的违约金;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⑧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被处以罚款的,以实际行为发生之日为罚款缴纳的时间;⑨本合同中的罚款特指惩罚性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罚款及损失赔偿款,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减。⑩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的10%计取,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58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另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人员、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1)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21.158
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悖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招标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承包人应自行承担废标风险。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在投标人中标后,经发包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21.2承包人在中标后视为对招标文件中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不得随意提出材料品种和规格的变更,除非发包人和设计的同意,也不得以采购困难等理由延误工期,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采购,视为甲供材料,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58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58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58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58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58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承包人未在指定期限派人维修或发生其他视为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情形的,发包人或管理单位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8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58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58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58
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58
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58
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58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58
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58
四、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一)规范要求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58
五、图纸及其它资料施工图纸(电子版图纸另附)58
六、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文件封面(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四)投标函(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2)表1-1-1工程项目报标汇总表(3)表1-1-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4)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5)表1-3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6)表1-4主要工日价格表(7)表1-5主要材料价格表(8)表1-6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六)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3)项目拟分包情况(4)替代方案和报价(七)资格审查资料58
市本级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如委托代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册造价工程师: (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概预算人员: (签字及盖资格章)编制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58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8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58
开标委托书兹委托(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58
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承诺本工程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施工,并在合同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全部工期共计日历天。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9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RMB:¥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58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1)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2)表1-1-1工程项目报标汇总表(3)表1-1-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4)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5)表1-3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6)表1-4主要工日价格表(7)表1-5主要材料价格表(8)表1-6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58
投标总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造价员:(签字及盖资格章)编制时间:58
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8
表1-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序号内容报价(元)一单位工程费合计1(单位工程1,如1号楼)2(单位工程2)二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四)](一)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二)整体其他项目清单(三)整体措施项目规费[3+4+5]3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5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一)+(二)+3+4]*费率}(四)税金{[(一)+(二)+(三)]*费率}总报价[一+二]总报价(大写):注:1、本表适用于(1)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群体项目的总报价汇总;(2)单位工程发包且有2个及以上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总报价汇总。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上考虑的措施项目报价。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项目清单报价。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项目清单、整体措施项目清单以及相应规费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8
表1-1-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序号内容报价合计(元)(清单号)(清单号)(专业工程1)(专业工程2)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二措施项目清单(1+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三其他项目清单四规费[3+4+5]3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5民工工伤保险费[(一+二+三+3+4)*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费率]六总报价(一+二+三+四+五)总报价(大写):注:本表适用于(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报价汇总;(2)其余招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报价汇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号清单)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1)(2)(3)(4)(5)(6)(7)(8)(9)(10)(11)合计注:本表由投标人按照设计图纸自行编列项目、计算工程量和报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0电话:0571-85830315传真:0571-85830270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表1-3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1)一1234二5678三四(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其他组织措施夜间施工缩短工期增加已完工程保护材料二次搬运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技术措施合计注: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项目)必须报价,其他措施项目请投标人自行决定。2、表中列项供参考,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62
表1-4主要工日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工日注:本表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计价。表1-5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2)(3)(4)(5)(6)(7)(8)注:1、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2、招标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2
表1-6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2)台班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74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概况(表1)及控制目标(表2)2、施工总体布置(1)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表3);(2)劳动力安排计划(表4);(3)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表5);(4)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表6)。3、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表7)(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表8);(2)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表9);(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10);(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表11)。(三)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表12)(四)替代方案和报价说明:1、技术部分内容总页数(不计封面、目录、人员资质及其他辅助资料)不宜超过20页,表格可视内容需要扩展。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细化招标人施工组织要求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为由而修改投标实质性内容,包括商务报价。74
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排;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表1工程概况表;表2工程控制目标表;表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表4劳动力安排计划;表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表6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及临时用地表;表7针对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表。74
表1工程概况表表2工程控制目标表74
表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表4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74
表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表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2、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74
表7针对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表74
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8项目管理班子配套情况表表9项目经理简历表表10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1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74
表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投标工程名称: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表9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74
表10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表1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74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三、项目拟分包情况表12项目拟分包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证书号码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四、替代方案和报价74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