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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43:29 发布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HR.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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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纪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2.0适用范围:全体员工。3.0职责3.1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集团总部员工考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管理;3.2下属公司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打卡管理;考勤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具有督导权。4.0相关规定:4.1作息时间: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周六上午安排为加班。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项目部、管理处及个别岗位根据工期、生产任务和行业特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并合理安排员工休假。4.2打卡规定:员工上下班均须打卡(管理处、项目部人员签到)。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为12:00至12:20;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2:21至13:30,下班打卡时间为17:30至18:30。提前或推后打卡视为早退或迟到;任何人不允许代打卡,违者从双方当月工资中按每 人每次50元进行处罚,三次以上者作违纪辞退处理。停电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时,出勤须到各部门考勤员处登记。若因工作需要,不能赶到公司打卡者,需在一周内由主管补签,未打卡、签卡者一律作旷工处理。4.3请假规定4.3.1请假前需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审批权限参看下表:集团本部下属公司申请人审批人申请人审批人总裁董事长副总裁总裁集团中心总经理各分管副总裁/总裁各下属公司总经理总裁集团中心副总经理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下属公司总经理中心总经理(3天以分管副总经理(3天以部门(副)经理下)/分管副总裁(3部门(副)经理下”总经理(3天以天以上)上) 直线上级(3天以下)直线上级(3天以下)//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中心总经理(3天以分管副总经理(3天以上)上)432请假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急病未办理请假手续,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医疗机构出具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历表及发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假。4.4加班规定:4.4.1公司要求员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按职位说明书、绩效计划、周计划和月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特殊、紧急任务方可安排加班。工当日填写《加班申请表》,经直线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考勤人员须如实作好登记,并报人力行政部门。4.4.3管理类人员不计算加班(法定假日除外);技术类、专业类人员原则上实行加班调休制,加班调休由各部门在本年度内自行安排。4.4.4月度累计加班原则上不超过32小时(不含法定节假日);单天加班安排最高不超过8小时。4.5考勤统计规定: 4.5.1考勤统计由各公司人力行政部门负责4.5.2对于调出员工的考勤,由调出部门提供考勤数据,由调入部门制作当月考勤。4.6考勤上报规定:每月3日前集团各中心及下属公司各部门将考勤记录报相应人力行政部门(考勤表须附加班申请表、请假单、调休单等),每月8日前本地下属公司将考勤汇总表报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审核,10日前交至相应财务部门。4.7违纪处理:4.7.1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11~30分钟罚款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4.7.2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另作旷工半天处理。员工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八个工作日者作违纪辞退处理(旷工一天按日工资三倍进行处罚)。4.7.3伪造出勤记录者作违纪辞退处理。5.0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行政部门。6.0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