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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4 15:03:0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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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员工行为准则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劳动纪律管理,根据《劳动法》和《员工行为准则》,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员工以责任为本,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天职,进入岗位,就要放弃自由。员工必须做到:讲求职业文明;维护社会公德;服从领导指挥;遵守企业纪律;完成岗位任务;严守商业秘密;执行国家法律。第三条本办法适应的对象为本企业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人员)和企外在厂内的施工人员,企外长驻厂内的人员,及其他在厂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各类人员。第四条本办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本企业厂内、厂外的所有工作岗位及场所。第五条本办法以禁止行为设置条款,凡是触犯具体条款的均为违纪行为。违纪行为按其轻重程度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三个档次。第二章违纪分类第六条下列行为在工作时间属于轻微违纪1.无故迟到、早退;不经允许提前洗浴、买饭、就餐;不遵守排队秩序。2.在岗人员在更衣室、休息室闲坐;用岗位电话闲谈;在室外闲聊;在路边闲坐。3.编织衣物。4.生产岗位在岗人员午休时间离厂;在岗位吃零食;打盹。5.未经允许接待非工作关系的客人;处理私事或干私活。6.办公室、工作间擅自遮挡门窗;运行岗位、操作间放置被褥;操作岗位夜间熄灯。7.在岗位有非企业所发,且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生产装置控制室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8.在岗位不着工作装;衣冠不整;坐立姿势不端正。9.各种记录、台帐,不整洁、不规范。10.员工出入厂不配合检查。11.门卫不按规定对出入厂人员进行检查。12.办公室、仪表室、操作间、更衣室和休息室的明显位置有丢弃的果壳等杂物。13.任何岗位或休息室插门。14.班组点名簿及员工考勤台帐,班前会后及交班前15分钟内未划完;班长不在时,没指定专人按要求划考勤。15.不按要求及规定时间,参加公司及厂组织的各种会议、考试、庆典等活动。第七条下列行为在所有时间都属于轻微违纪:1.个人自行车、机动车随意存放。2.个人物品不按规定寄放。
3.办公室离人后不关灯、闭水、关窗、锁门。4.乱扔杂物;乱涂乱画和擅自张贴非工作宣传品。5.工作环境不符合卫生规范;物品、工具摆放无序。6.下班前不整理内务;桌面不整洁,椅子不归位,室内有杂物,盆内有脏水。7.个人过失损坏、遗失自己分管的用品和工具;损坏公物。8.有人来访不起身迎侯;出言不逊;对客户、客人不恭。9.参加会议使用通讯工具;随意走动;干部没有会议记录,不按要求传达。10.涂改、虚划、空白或漏划考勤。11.清洗、晾晒工作服以外的衣物。12.暖气上晾晒、摆放非生产物品。第八条以下行为在工作时间属于一般违纪1.未经厂批准,擅自下棋、打扑克或搞其他文体等娱乐活动。2.穿带钉鞋、凉鞋、拖鞋、高跟鞋或不戴安全帽进入禁车路障以北;生产岗位女工留长发。3.不准时参加交接班;不到现场巡检确定交接状态;接班后不签字或不写接班记录。4.不按规定内容巡检;不按规定填写操作记录。5.在操作间、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打闹、大声喧哗。6.不能按要求完成岗位任务。7.当班问题没解决或生产不正常,未经领导同意就离岗、离厂。8.脱岗、漏岗、串岗;在岗睡觉。9.员工及车辆不执行封闭管理规定。10.在工作岗位听收录机、MP3、MP4等。第九条以下行为在所有时间都属于一般违纪1.带烟、酒、火具、麻将、纸牌入厂入岗(自带烟火需交门卫保管,出厂时交还);在分担区内有烟头、烟盒、火柴;在厂区或宿舍赌博。2.利用公物干私活;擅自使用电炉子。3.有提供热水条件,还使用热得快或电热杯烧水。4.迎接上级检查态度不端正、不配合、不服从指挥。5.威胁、纠缠、刁难、侮辱他人;干扰他人工作;因处理个人私事影响本岗位或其他岗位工作;拨弄事非、造谣惑众、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6.工作指挥不当;越权批示;对违纪行为不抓不管;袒护或替违纪人员说情。7.到站时间超出正、负十分钟。8.擅自改动电、水、油、汽、风原有方式或位置;擅自更改工作方式、作息时间、交接办法、工作程序,造成不良后果。9.工作扯皮,造成危害;遇有危及企业安全、人身安全的事,不采取措施。
10.不经门卫进入厂区(跳墙);警卫人员执岗不严,使出租车或未经许可人员进厂。11.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第十条以下行为在所有时间都属于严重违纪1.在厂区吸烟;用易燃品清洗东西;违规动火。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数额较大。3.有章不循;违章作业。4.无故旷工;偷盗、破坏企业财产;故意为他人工作设置障碍;破坏他人岗位。5.违章指挥,造成生产、经营、人心波动。6.在危及企业安全的时刻,拒不执行领导命令,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的。7.门卫擅自放行没有正常审批手续的物资出厂。8.武力伤人;危害他人安全;危害企业安全。9.干扰、阻碍、漫骂、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10.在工作岗位上打麻将、饮酒。11.室内有较浓烟味。第三章处罚标准第十一条员工违纪后,对违纪者、违纪者所在单位及单位领导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按下列标准给予处罚。1.轻微违纪处罚违纪者10-50元;一般违纪罚违纪者20-200元;严重违纪罚违纪者200-1000元。2.在对严重违纪者罚款的同时,还对违纪者进行下岗处理,12个月内有2次以上(含2次)严重违纪的,要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在厂组织的劳动纪律检查中,单位员工一般违纪(两次轻微违纪等于一次一般违纪)限定的指标。每月指标:每班组1人次超过厂规定指标1人次的,罚所在班组班长50元,再每超过1人次,加罚金额提高20%。第十三条凡各班组所属区域时间内发现烟头,按发现烟头个数处罚责任班组,标准为100元/个。第十四条员工在加班、加点期间或在上下班的厂内途中违纪的,仍按工作时间违纪处罚。第十五条违反其他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共有条款,按两规定中较重的标准处罚。第四章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条厂区内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是河北鹏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内劳动纪律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总负责人:XXX,协管部门:生产部,安全科。第十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办法对厂区内所有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第五章其他第十八条各班组由班长负责本班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班长有权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罚金归班组支配使用,但不准个人留用)。第十九条厂对烟火有特殊规定,首次带烟进厂,处罚50元;首次带火(包括打火机、火柴等)进厂,处罚100元;带烟火进厂,处罚150;如再次违反本条规定,则加倍处罚。第二十条企外在厂内的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按本企业员工同等处罚。企外单位的违纪率高于厂违纪率时,要处罚企外单位在厂内人员人均50元的处罚金,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处罚,2次被罚人员,要清除出厂。性质严重者,一次处罚后就要立即清除出厂。第二十一条企外单位有违纪现象时,纪管部门有权通知财务部门不予结算。第二十二条所有班次的员工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第二十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填写请假条,并经生产部副部长及以上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第二十四条在岗位管辖区的违纪现象,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当班班长负责第二十五条每月发工资前,由生产部向公司财务上报奖、罚金额,处罚金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剩余额度由财务保管,不得挪作他用。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2010年8月8日起正式实行,原员工守则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