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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0:19:1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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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草拟案)第一条总则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后勤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第二条档案管理1.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必须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4.档案的销毁:(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第三条印章管理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6.涉及财务类,如报账单据等,必须经主要管理人员签字同意,财务才可用章,如违反此规定,有财务人员承担责任。第四条办公用品的管理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副总经理;2.副总经理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负责人签字领回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领用;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第五条生产厂房和库房管理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副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库。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第六条人事管理制度1.人力资源规划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前瞻性人力资源计划;2)建立明确的人才标准、工作分析体系;3)短期人力资源计划由总经理核准,中长期人力资源计划报董事会核准;4)经核准后由总经理领导制定征用计划;5)行政部依据招聘计划执行招聘流程;
1)建立公司人才库(全部应征人才简历),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储备2.招聘与录用1)公司各部门需招聘新员工时,应该按照公司标准文本《人员增补申请表》进行填写后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开始招聘程序。2)各部门所需招聘的新员工,应该首先尝试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在公司内无合适人选或无法调动时,开始公司对外的招聘程序。3)行政管理部对外的招聘方式可以采用:公司内部人才库寻觅、设摊招聘、登报广告征员等方式。4)行政管理部于招聘前须将本公司用人计划、本次招聘人数、职位、要求等材料报政府有关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方可拟稿登报或设摊招聘。5)行政管理部负责应征人员资料的初审工作,并将合适的候选人材料转送录用部门审阅,并与其共同商定参加初试者人员名单。6)初试由行政管理部主持,包括笔试和面试,同时填写《面试记录》与《初(复)试考核表》。7)复试由行政管理部与录用部门共同主持,同时填写《面试记录》与《初(复)试考核表》。8)录用建议由行政管理部与录用部门会同总经理共同作出,由行政部发放《聘用通知书》。9)新进员工凭《聘用通知书》报到,应缴验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影印件,据此行政管理部建立《人事资料卡》,并由行政管理部保存并管理使用。1)录用人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满一至二个月时,由行政管理部会同部门主管对试用员工按照公司员工考核体系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若发现有任何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随时解聘。届满后再进行正式考核。(见公司考核相关表格)。2)录用人试用期结束,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与之签定《劳动合同》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送至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见证,同时办理劳动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动、三金等相关福利等事宜。3)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签发任命书,然后由行政人事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4)员工人事档案由行政部建立、保存并管理,必须准确、及时、保密。5)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履历、《面试考核表》、《录用通知书》、《承诺书》、《人事资料卡》、《劳动合同》、《年度IDA》、职务、工资计录。第七条考勤制度1.公司每位员工在每一正常工作时日,必须自行、准确打卡。2.凡是漏打,错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申请补办,经部门主管核定后报行政管理部。3.公司员工出差,须填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须将申请单复印件一份交行政管理部备查。4.行政管理部将人员出差情况记入员工出勤情况表,出差期间之例假记入员工出勤资料表。
1.出差日期由行政管理部以公假记入员工出勤资料表。2.如遇业务人员外出执办公务,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经主管核准后有效,通知行政管理部专职人员,作为考勤之依据。3.员工在规定工作时制外继续工作者,须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本部门主管及行政管理部批准后方可以加班论,行政管理部负责加班人员之出勤考核。4.行政管理部若发现申请加班人员无出勤记录,须向申请人部门核查,若无确凿证明,以作废论。5.员工不得任意加班,行政管理部若发现无经主管核准之加班单,即使有考勤记录,也不将其视作加班。6.员工按政府规定进行日常工作及休假,同时实行带薪或无薪假。7.申请假期应于事前向本部门主管提出并报行政管理部核准,紧急事项于事后24小时内补申请。8.假期的请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执行。9.行政管理部监督公司员工于每工作日结束时填写并上交《工作时间控制表》并于每周二之前将公司员工上周所交《工作时间控制表》进行统计,制作成《周工作时间统计表》并上交总经理。10.公司行政管理部执掌每月月底统计作业,汇集“出勤卡”、《周工作时间统计表》、《请假单》、《加班申请表》等相关记录,统计填制员工《出勤资料表》,交财务部计算工资之用,并入案备查。对一切不合制度之情事向有关主管提出处理意见,
并填写《员工假期规划提示单》提交给公司员工。行政管理部主办人若发现员工旷职达2日或超出2日者、请假超出规定期限者、出勤记录有弄虚作假或涂改毁坏者,应即时提请行政管理部主管核办。第八条休假制度员工因故请假规定如下:1、事假:1)员工请事假必须提交申请,逐级审批后方能准假(逐级审批程序见下表,下同)。紧急事宜(指突发事件、出现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事后三天内补办手续。2)事假当日不享受工资。3)员工请长假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和本人提交的病假申请,逐级审批后准假。因急病或住院不能到岗请假的,事后三天内补办审批手续,住院职工可委托亲属办理请假手续。2)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3)因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期间,发给病伤假期间工资,发放比例按下表执行,不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以所在岗位的计件工资为基数,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按岗位计件工资最低标准执行:连续工龄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医疗期在6个月以上不满5年按60%计发工资按50%计发工资满5年不满10年按70%计发工资按55%计发工资满10年不满15年按80%计发工资按60%计发工资满15年不满20年按90%计发工资按65%计发工资满20年以上按100%计发工资按70%计发工资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1)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医疗期满,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级以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工伤假:2)员工因工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或公司安委会出具的工伤证明,可按工伤假考勤。3)工伤假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员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后,公司可不再支付工伤工资,如公司已先期垫付的,员工应予以偿还。4、婚假:1)员工本人结婚时,给予3天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员工,另增加晚婚婚假12天。婚假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顺延。结婚后已生育的,未申请婚假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婚假(含晚婚假)处理。2)婚假凭本人申请和结婚证,由工会女工委主任开具婚假证明,逐级审批后准假。3)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同地地方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不享受综合工资和奖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5、丧假:1)员工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丧假经逐级审批后准假。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不享受综合工资和奖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6、生育假、哺乳假:1)
产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必须在产期前15天休假,不足的天数可与产后假合并使用,若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产假作病假处理。难产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晚育),另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男方护理假连续10天。在产假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在领取生育保险金的产假工资补贴中扣除。1)计生假:各种计划生育节育、绝育手术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计生假期间按出勤考核。2)哺乳假: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工,每天可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路程较远的,可适当另给往返时间,哺乳期至婴儿一满周岁,期间的的工资按其岗位计件工资的80%核发工资。7、旷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以旷工论处:(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的;(3)紧急事宜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补办审批手续的;(4)假满不续假而不到岗的;(5)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6)因违法乱纪受公安机关拘留的。旷工扣减当日工资,并按相关制度处罚。8、各种休假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存部门办公室并由考勤人员报行政管理部备案,没有书面申请和手续不齐全的,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