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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6 11:36:3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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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磁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14-EMTC-3303/6招标人: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2009年4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电磁灶招标标准及要求14第四章承诺书19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21第六章评标标准27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的委托,对“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磁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磁灶)项目二、招标编号0714-EMTC-3303/6三、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磁灶)的入围招标。实施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实施地区农民购买中标的电磁灶产品,由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较强电磁灶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2.投标人电磁灶产品在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一定的市场销量;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4.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以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之间,均不得同时投标;;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或获得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6.
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的能力。在最近两年内的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查中,该品牌的产品应抽查合格以及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乡镇,维修服务网点在每一个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覆盖率不得低于80%(新疆、青海、西藏、云南、甘肃、内蒙、海南覆盖率不得低于40%);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招标文件的发售1.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4月23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3.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招标代理机构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下述网站下载:www.jdxx.gov.cn;www.cheaa.com;www.ceiec.com.cn。二、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2009年4月24日7:00至9:00。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24日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地点和时间地点:美泉宫饭店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300米),电话:88869999。时间:2009年4月24日9:30。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3、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邮编:10003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帐号:00166108094001联系人:谷键、郭红、王璐、杨海涛联系人电话:010-682964496829643168296396传真:010-68219596电子邮箱:dept18@ceiec.com.cn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本项目为全国家电下乡电磁灶产品的入围招标。。2.中标产品的入围资格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0年4月1日止。3.投标人可以在本次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磁灶)项目所涉及的全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选定其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在选定投标地区内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中标,其中标产品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范围不超过所投标地区。二、定义4.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是指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5.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6.投标人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电磁灶招标标准及要求、承诺书、投标文件的格式、评标标准。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并在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1.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一、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0.1开标信封,内含:l纸质投标报价单(一份正本);l投标报价单电子版(全新U盘1份,采用招标文件网上电子版提供的excel格式,并在U盘外注明“投标报价单电子版”);l投标人电磁灶产品产销量表电子版(全新U盘1份,采用招标文件电子版提供的excel格式,并在U盘外注明“产销量电子版”);l投标保证金(加盖公章的电汇底单复印件);注:1)、开标信封需单独密封,并在开标前单独递交。2)以上电子版本应从网上下载后直接填写,不得变更或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纸制“投标报价单及产销量”文件应为电子版本的直接打印稿(须保证纸制“投标报价单和产销量”与所提交的电子版的内容完全一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10.2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第一册(1)投标书;(2)投标报价单;(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l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l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l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l证明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近两年安全生产情况及所投品牌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查情况,服务电话情况等;(5)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6)投标人有关信息说明,包括企业简介、企业的组织和股权结构(或出资人情况说明)、资信状况、企业电磁灶产品的生产量(提供2007年、2008年产量及相应证明材料)、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磁灶产品销售量情况(格式见附表)、企业的管理水平、物流能力、研发能力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内容,以及国家或省级(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等;(7)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保证措施,包括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8)企业的售后服务措施及网点情况介绍,说明全部所投标地区的县(市)、乡镇服务网点的覆盖情况,同时提供售后服务网点清单(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给出的格式填写,可单独装订成册);(9)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或2008年度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第二册(10)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电磁灶招标标准及要求”的每一项做出点对点应答(‘满足’或‘不满足’,如需要可给出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废标;(11)以投标产品型号为单位提供:l产品的CC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l产品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指标(详见第三章)l产品性能指标一览表l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l产品的使用手册原件或复印件(12)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的要求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内容。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分册装订。1.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应为终端零售最高限价,包括产品、运输、保险、安装(不含辅料费)、销售和售后服务及相关税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销售环节合理的税费。12.2投标报价应不高于600元,在投标人选定的所有投标地区内,每种型号产品只能有一个报价。12.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一次性的,招标人不接受开标后对投标报价的修改。注:具体报价方式详见“投标报价单”2.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13.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13.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招标标号及联系人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之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将该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放入单独密封的开标信封中,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3.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3.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机构将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退还。13.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协议;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交纳履约保证金;或
(1)投标人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或地方相关法规行为的。1.投标有效期14.1投标应自规定的开标日后6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和二份副本投标文件,二份电子版本,其中一份为光盘,一份为U盘(文字以Word格式,表格以Excel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5.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投标文件的递交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再将单独密封包装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用信封或文件盒(箱)密封包装于一件包装内,并在正面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注明“于年月日9:30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16.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或无法控制的事件发生而导致投标文件包装的损坏或投标文件的损毁、丢失等,招标人将不负责任。1.投标截止期17.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单(含电子版)”、“产销量表电子版”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分装,并在开标前递交招标人。17.3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2.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19.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9.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被没收。一、开标与评标4.开标20.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到。20.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0.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0.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将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评标委员会21.1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1.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评标程序22.1投标文件的初审(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2)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影响投标人的相对排序。(3)评标委员会还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l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l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l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l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l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书、承诺书或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l投标有效期不足的;l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l投标人没有提交做好全国家电下乡保证措施(包括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l投标人没有提交做好全国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措施的;l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l其他未实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2.2投标文件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已要求,而该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的投标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23.2详细评审以招标文件为依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24.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依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书面评标报告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4.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3.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5.1除本章22.2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获得中标通知前,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评委接触。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标的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评委的评标或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一、授标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拾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缴纳叁拾万元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具体使用办法由招标人另行制定。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被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标准:2000元/中标型号,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章电磁灶招标标准及要求家电下乡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消费特点,研究开发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操作简单的家电产品。同时,应加强和完善农村售后及维修服务,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一、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较强电磁灶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2.投标人电磁灶产品在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一定的市场销量;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4.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以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之间,均不得同时投标;;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或获得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6.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的能力。在最近两年内的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查中,该品牌的产品应抽查合格以及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7.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8.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乡镇,维修服务网点在每一个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覆盖率不得低于80%(新疆、青海、西藏、云南、甘肃、内蒙、海南覆盖率不得低于40%);9.资信状况良好;10.具备较强产品研发能力;11.能较好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1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二、适应农村的性能要求1.基本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获得CCC认证证书。2.性能要求2.1宽电压设计:产品可以在187-242V电压波动范围内正常工作;2.2节能要求产品能效须达到国家标准GB21456-2008《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中能效3级及以上水平;即:热效率≥86%,待机状态功率≤5W;2.3耐高温性能:按电磁灶行业标准QB/T1236-2008的测试方法,电磁灶在70℃±2℃环境中储存,恢复后在室温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2.4耐低温性能:按电磁灶行业标准QB/T1236-2008的测试方法,电磁灶在-25℃±2℃环境中储存,恢复后在室温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2.5最大输入功率偏差:按电磁灶行业标准QB/T1236-2008的测试方法,单元最大输入功率实测值负偏差≤-7%或-40W,正偏差≤+5%或60W;2.6小物件不加热特性:按电磁灶行业标准QB/T1236-2008的测试方法,小物件放置在电磁灶灶面,其表面温度T<50℃;2.7电磁辐射:按电磁灶行业标准QB/T1236-2008的测试方法,测量点的W值不应超过30%;2.8噪声:按电磁灶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测试方法(电磁灶的噪声测试按GB/T4214.1规定的方法试验。在电磁灶加热单元中心放置标准锅,标准锅内加入70%的室温水,不加锅盖,电磁灶用最大功率加热。在保持水温70℃以下,记录器具产生的最大噪声。),电磁灶的噪声限定值应符合下表:额定总功率噪声限值(A计权声功率级/dB(A))单眼灶2000W以下≤62>2000W-3500W≤66>3500W-6000W≤686000W以上≤702.9配置的锅具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要求;
2.10防水要求:电磁灶须有防水设计;2.11防蟑螂要求:电磁灶须有防蟑螂设计;3.其它适用于农村的性能。4.产品包装应适应农村路况较差、运输距离长、中转次数多的特点。5、操作简单、方便,配有简明使用手册(请附手册)。三、投标机型投标人最多可投标30个型号单灶头的产品。四、入围型号产品的价位终端零售价(含税)不高于600元,此报价须含标准配置(汤锅或炒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销售环节合理的费用(销售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必须开具税务发票)。五、售后服务1.基本要求:符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2.适应农村的要求:2.1有24小时服务电话,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能够随时答复;2.2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地区所有乡镇,维修服务网点在每一个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覆盖率不得低于80%(新疆、青海、西藏、云南、甘肃、内蒙、海南覆盖率不得低于40%)2.3保障5日之内解决用户产品出现的故障;鼓励企业在人口集中的中心乡镇设立售后服务点,有条件的可对地域大、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2.4提供企业的售后服务措施,包括免费保修年限、能否提供上门和巡回维修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六、其它要求1.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说明和证明文件,如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0版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国家或省级(副省)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等。2.提供投标型号产品的CCC认证证书,提供主要性能指标:如热效率、待机状态功率、最大输入功率、噪声、
电磁辐射等国家级或省级(副省)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应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产品检验报告。1.提供投标产品的基本参数、图片资料。此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最大输入功率、电磁辐射、噪声、能效等级、产品外观尺寸、包装外观尺寸、毛重、净重。2.提供在所投标地区的维修网点清单,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市级、县级及乡镇行政区域分别列出维修网点,包含维修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络方式、与本企业的经营关系(企业所属、本企业品牌专修、特约合同)。3.所有投标产品均应与标书中提供的检验报告、产品基本参数、基本技术信息完全一致。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或2008年度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5.提供电磁灶产品的生产量(2007年、2008年产量及相应证明材料)、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磁灶产品销售量(格式见附件)。6.中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维修网点等将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也将对中标产品和维修网点进行抽查,如有不实,将做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
电磁灶产品性能指标一览表(企业填写)品牌:产品型号:产地:项目实测值检测单位检测报告所在页码1.宽电压设计2.热效率(%)3.待机状态功率(W)4.耐高温性能5.耐低温性能6.小物件不加热特性7.最大输入功率偏差8.噪声dB(A)9.电磁辐射W值10.锅具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此栏不需要检测报告,由企业自己填写,并作出承诺11.防水设计12.防蟑螂设计13.产品包装能适应农村路况较差的特点14.其他适用于农村的性能1.2.3.
第四章承诺书致:(招标人):根据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磁灶)项目(招标编号:0714-EMTC-3303/6)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一、保证我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二、保证全面遵守家电下乡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供应家电下乡产品;三、保证不擅自更换产品的型号;四、保证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功能符合国家和项目标准;五、保证产品货真价实,不以次充好;六、保证不使用次等材料、简化工艺等措施降低成本;七、保证中标产品销售价格不高于投标价格及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八、遵守本项目确定的对产品价格的有关规定,不采取恶性压价竞争;九、根据产品标识卡的标准与编码规则,制作产品标识卡;十、保证遵守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密钥等安全管理规定,及时、真实、完整的填报有关生产及发货信息;十一保证对家电下乡产品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和物流配送;十二、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十三、根据不同地区消费特点,开发农村适销对路的产品,不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十四、保证家电下乡实施期间产品供应充足,不脱销、不断档,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十五、保证自行承担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十六、接受招标人及其授权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巡查、产品质量抽查、产品供应和售后服务的检查;十七、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招标人有权撤销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对我公司进行处罚及追究我公司法律责任;
十八、我公司如中标,同意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本项目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书致: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根据贵方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磁灶)项目的投标邀请,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决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标,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二份。1.投标报价单;2.投标人须知中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及证明;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及证明;4.承诺书;5.投标保证金。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传真电子函件日期
二、投标报价单(略)见电子表格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进行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姓名和职务
四、投标人电磁灶产品产销量表(略)见电子表格
五、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投标人: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点县(市)级覆盖率%市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镇维修网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与本企业的经营关系说明:1、投标人须以所投标地区为单位填写该表;2、市级、县级行政区一栏应列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的市、县级行政区域,无论有无网点。
第六章评标标准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投标产品必须在安全性、功能、售后服务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等,必备条件(表一)中任一项条件不满足,则该投标人/投标型号无中标资格,对于有关产品的测试及认证等相关条件的要求见第三章相关内容。表一必须具备的条件投标人的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提交做好全国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措施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投标产品的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获得CCC认证证书宽电压设计,产品可以在187-242V电压波动范围内正常工作能效等级:3级及以上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最大输入功率偏差、小物件不加热特性、电磁辐射应符合电磁灶行业标准QB/T1236-2008的要求;配置的锅具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要求电磁灶须有防水设计电磁灶须有防蟑螂设计符合国家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表二评分要求评分内容评分标准一、企业能力(15)1.产品生产规模32.企业管理水平23.企业研发能力34.物流能力25.企业资信情况26.企业社会责任3二、适应农村的性能(45)1.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最大输入功率偏差、小物件不加热特性、电磁辐射应符合电磁灶行业标准QB/T1236-2008的要求;142.能效等级153.产品可以在187-242V电压波动范围内正常启动34、噪声55.操作简单、方便,配有简明使用手册36.其它适应农村的性能5三、售后服务(30)1.24小时服务电话52.5日内解决用户产品出现的故障73.县(市)及乡镇维修网点覆盖情况74.免费保修年限、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或巡回维修服务65.其它售后服务措施5四、价格(5)五、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5)合计100
开标地点:美泉宫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300米)电话:010-88869999
投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现就本次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项目的投标工作,特别提醒如下:一、独立投标:本次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项目分为太阳能热水器、空调、计算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电磁灶、微波炉、彩电八个项目,各项目须独立投标(独立的投标文件、独立的投标保证金、独立递交……)。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电汇形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注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招标标号及联系人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投标截止日5个工作日之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3、如购买标书也采用电汇方式,请将购买标书款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分别电汇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户名: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帐号:00166108094001注意:请及早电汇,以免延误,影响投标。三、开标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信封中应包括以下四内容:l投标报价单(一份正本);l投标报价单电子版,采用招标文件网上电子版提供的excel格式,网上下载后,直接“启用宏”后即可填写(全新U盘1份,并在U盘外注明“投标报价单电子版”);l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品销售量电子版,采用招标文件网上电子版提供的excel格式(全新U盘1份,并在U盘外注明“产品销售量电子版”);l投标保证金(加盖公章的电汇底单复印件);
注:1)以上电子版本应从网上下载后直接填写,不得变更或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纸制“投标报价单及产销量”文件应为电子版本的直接打印稿(须保证纸制“投标报价单和产销量”与所提交的电子版的内容完全一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注意:开标信封单独密封(不要和投标文件封装在一起),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四、其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09年4月24日上午9:00,逾期的文件不再接收,投标人务必不能迟到,并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内尽早递交投标文件。五、相关后续工作为便于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费发票(如中标)的提供及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等后续工作的进行,请各投标人认真、完整、清晰地填写下表内容并随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一同传真(010-68219596)至招标代理机构:附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如我单位中标,请按下述地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费发票:收件人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单位收件人姓名手机联系电话传真退款信息(须与来款一致)
户名开户行账户以上信息真实有效,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等而引起的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投标人名称:(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