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包招标文件 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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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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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00万块(折标)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生产线工程项目所需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14420136/6(第6包:砖厂热工设备(窑车等))招标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河北省招标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 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5第三部分合同格式………………………………………………………………13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7第五部分图纸……………………………………………………………………43第六部分技术要求………………………………………………………………44第七部分评标办法………………………………………………………………47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00万块(折标)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生产线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编号:HB-144201362.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包号包名称包内物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第1包砖厂原料处理工段设备板式给料机台1双轴搅拌机台2颚式破碎机台1锤式破碎机台1液压多斗取料机台1箱式给料机台1第2包砖厂成型工段设备(挤砖机)双级真空挤砖机台1第3包砖厂成型工段设备(码坯系统)切、翻、运、机器人码坯系统套1第4包砖厂焙烧工段设备窑车牵引机台1液压步进机台1回车牵引机台3液压顶车机台1液压顶车机台1出口拉引机台1第5包砖厂热工设备(排潮风机等)排潮风机台2循环风机台4排烟风机台1送热风机台1腹腔抽余热风机台1窑底平压风机台3窑尾冷却风机台5余热回收热水器台2第6包砖厂热工设备(窑车等)窑车台65焙烧窑条1干燥窑条1窑车运转自控系统套1窑温监控控制系统套1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4.交货地点:张家口开滦蔚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砖厂)。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所投标设备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5.2国家对招标项下设备实行生产许可制度,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5.3近三年(201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内,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设备供货业绩;5.4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5.5在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5.6第6包投标人须具备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第6包)、生产许可证(如有)、类似设备供货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2投标申请人持以上有效资料到河北省招标公司3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6.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开滦大酒店。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kailuan.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招标公司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中煤宾馆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邮编:063000邮编:050081联系人:迟先生联系人:张志敏电话:0315-3020801电话:0311-83086897传真:0315-3020901传真:0311-83086805电子邮件:zbbwz@kailuan.com.cn电子邮件:Hbct6805@163.com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招标内容的招标。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项目中特指“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招标机构”系指由招标人委托代理进行该项目招标事宜的机构或组织,在本项目中特指“河北省招标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供应商。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货物采购供货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2.5“投标文件签署人”系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项目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投标。3.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写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一律不退。二.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格式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图纸第六部分技术要求第七部分评标办法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澄清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6.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6.2条款执行。7.4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语言8.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计量单位9.1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材料。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必需对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服务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内容、格式填写价格及其它事项,并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署。投标报价如有涂改,在涂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作废标处理。12.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12.4供货方应逐条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在报价中所提供设备的技术规格中若有不满足指标要求或有差别之处,请在报价书中与本招标文件(包括附件)相对应的条目及替代方案进行说明,否则,以后由此而产生的问题(不论报价书是否被确认)均由供货方负责。12.5供货方应根据供货范围分项报价。13.投标货币13.1投标文件的报价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14.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0条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资格证明的原件。14.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和管理能力。14.3供货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在供货方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并且经验证明在相似的使用场合下的使用性能是可靠的。并提供不少于1个使用方单位的电话以备查询。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由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金额为:壹拾捌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轨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账号:0403010109259000801户名: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机关会计开户行:工商银行唐山分行新华支行住址:新华东道70号投标保证金汇款时需要提供的备注信息:汇款时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包号。鉴于有的银行采用集中支付方式付款,招标人收到的银行汇款信息中投标人的开户行信息有改变情况,为保证退款及时,投标人务必将汇款后的银行底联务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所在省、市信息后传真到开滦集团招标办,联系及传真电话:0315-3022109。15.4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6退还保证金的方式:以银行汇款方式退还保证金,按照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注明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退还并以银行汇款凭证作为退还证明。若投标人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变更,需及时书面告知并提供合法证明。15.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2)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6.投标有效期 16.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投标文件签署人系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项目授权的投标人代表。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是打印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签署不得使用签名章。如果代理人签署,则必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要提交代理人授权书。17.4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17.5内容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作废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数量、封装和标记18.1投标文件份数18.1.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8.2投标文件的包装、标记要求:18.2.1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有散页,开标时如有散页,散页不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应 将全套正本、副本统一封装在一件包装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内容、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于年月日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8.2.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其投标将被拒绝。18.2.3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投标地点。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19.2出现第7.3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对其修改和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将按“招标公告”或招标人修改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如委派法定代表授权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授权人必须携带其居民身份证和授权书原件备查。22.2开标时,将由各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委选举产生。24.评标原则 24.1评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七部委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24.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4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26.2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26.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需澄清的部分。26.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7.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作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标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7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9.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并提供相关材料。29.3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七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9.4评标方法、标准和定标(见第七部分)29.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六.授予合同30.中标标准30.1合同将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30.2《中标通知书》生效后,如果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招标方有权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的投标人名单中选择新的合同授予人。31.中标通知书31.1招标机构将招标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31.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签订合同32.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招标服务费33.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按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标准收取。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设备采购合同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买方(甲方):卖方(乙方):第一章定义第二章合同的供货范围第三章合同价格第四章合同货物款的支付第五章交货、运输及保险第六章违约与索赔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第八章 不可抗力第九章 配套与外购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附件一备品备件附件二包装与标记附件三技术资料与服务附件四合同货物的监制与检验附件五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考核验收附件六保证与质量保证期 (货物名称)采购合同(以下简称甲方)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公司名称)以(招标编号)号招标文件在国内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一章定义第一条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一)甲方:是指;(二)乙方:是指(中标单位名称);(三)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书面往来的函件和其他一切文件;(四)合同货物:是指乙方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含试车备件)、材料和所有各种物品;(五)技术资料:是指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使用、维护、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设备组装图和零配件图等文件,详见附件三(技术资料与服务);(六)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测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详见附件三(技术资料与服务);(七)合同货物的监制:是指在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中,由甲方派出代表和/或委托他人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制造工期及质量进行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监制并不解除及减轻乙方对合同货物制造工期及质量所负的责任。详见附件四(合同货物的监制与检验);(八)交货:指乙方将全部合同货物运抵甲方施工现场,并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经双方初验合格;(九)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货物的机械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单台设备和一系列设备分别进行的测试; (十)货物缺陷:是指乙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十一)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第一章合同的供货范围第二条合同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其规格型号等详见双方所签协议中的具体规定,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详见附件一),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协议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协议部分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第二章合同价格第三条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本合同的合同价格为***(大写:)。第四条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格内。本合同价格具体包括:(一)甲方购买合同货物及合同货物的设计费、制造费、技术资料费、涂漆及包装费;(二)合同货物在乙方制造厂内部件组装费、检验费及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的保管、安装调试费;(三)一年足量易损易耗备品备件费、试车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四)合同货物交货前的运输费、保险费、装车和卸车费;(五)乙方人员(包括配套商)赴甲方施工现场服务的各种费用;(六)乙方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费用;(七)乙方提供上述内容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八)其它上述未包括的明显属于乙方应付的各种费用。第五条本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第四章合同货物款的支付第六条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进行结算及支付。第七条付款方式:第1、2、3、4、5包要求,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60%,留10%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第6包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月10日内按签批的工程进度拨付进度款,累计拨付至合同总价的80%后停拨,待全部工程竣工决算后拨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留10%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第五章交货、运输及保险第八条为了加强对交货期的管理,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一份详细的生产计划,并在随后的每周一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提供一份合同货物制造进度报告,内容应包括设备制造状态报告,详细说明合同货物制造的进展,什么时候特定设备或子组件可以准备好检测、检测的状态等,既包括乙方也包括其供应商。第九条交货地点及方式:施工现场并卸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承担卸车费)。所有权转移:交货后合同货物的所有权从乙方转移到甲方,在此时间之前合同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转移到甲方并不解除及减轻乙方对合同货物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第十条交货时间安排(一)全部货物到交货地点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甲方对交货期有推迟要求时,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甲方重新确定的交货时间交货。(二)本合同设备由***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有关安装调试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五(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考核验收)第十一条乙方负责办理运输(运输方式不限)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乙方应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运抵交货地点这一段的保险,保险应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第十三条在每批设备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24小进内,乙方应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将该批设备的如下相关内容通知甲方; (一)合同号;(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三)货物发运日期;(四)总包装件数;有关包装与标记的具体约定详见附件二(包装与标记)第六章违约与索赔第十四条乙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详见附件三(技术资料与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凡与本合同货物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第十五条如果甲方有充分理由认定乙方无能力按合同约定交货,甲方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和乙方),均由乙方负责。这种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一、不能提供满足交货要求的生产计划或未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二、生产工艺或检测手段达不到合同要求;三、企业即将进入破产程序或正在正在进行破产清算或产权即将(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四、企业生产组织不正常,不能正常生产;五、企业由于资金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购进制造本合同货物所需原材料、配件;六、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履行交货义务的事件。第十六条在双方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后,如果甲方发现设备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交货或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迟交违约金:迟交1-10天,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0%;迟交11-20天,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3.0%;迟交21-30天,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5.0%; 如乙方迟交货物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第十八条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合同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也不解除乙方基于本合同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如果合同货物在检验、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和保证期内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有权选择下列救济方式。(一)由乙方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或消除合同货物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派遣人员到工作现场,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二)由乙方自负费用以新设备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者补供遗漏的合同货物或技术资料,同时乙方应在重新起算的保证期内对替换后的设备作出质量保证。乙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将替换后的设备或补供的设备运抵工作现场。(三)按质量低劣的程度、甲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货物进行降价。(四)拒收货物,并由乙方退还甲方合同价款和承担相关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第二十条如果乙方发生任何违反本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提出索赔方案,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作出书面答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按照甲方提出的索赔方案解决索赔事宜。根据索赔方案甲方有权从剩余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二十一条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格的10%到30%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价格的10%到30%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二十二条 甲方疏于行使、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甲方对该等权利的放弃;甲方对任何权利的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不排除其进一步行使该等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对任何权利的放弃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说明放弃追究的违约或情况方为有效,并且只适用于该违约或情况,而不适用于其他违约或情况。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只有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产生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二十四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乙方和/或甲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终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第八章 不可抗力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第二十六条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第九章 配套与外购第二十七条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乙方已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为甲方所接受,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履行,合同的主体或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亲自完成。第二十八条甲方认可的设备/部件的分包或外购,乙方对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服务、和技术等全部责任。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九条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一)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二)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必须将该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相应级别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第三十条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法人代表书面授权)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即为合同开始执行日期。第三十二条合同的附件、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双方的约定相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当乙方在其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是本合同没有规定或高于本合同的规定时,以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为准。第三十三条对本合同的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逐页小签,并加盖骑缝章)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副本与正本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签字页(此页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附件一备品备件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中,所列随机备品备件在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同意直接由乙方制造的备品备件将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后以合理的价格为甲方制造,不是直接由乙方制造的备品备件由乙方标明,并提供足够详细的制造商联系方式,以便甲方需要时可以直接从制造厂家采购这些备品备件。二、乙方应按照双方所签技术协议中的具体规定,提供试车达产后一年足量备品备件之明细,一年足量备品备件指:从项目验收开始的一年内乙方所供备品备件要足够甲方在正常操作运行下的使用,如果发现短缺不够,则乙方要及时免费提供。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备品备件短缺,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一年备品备件要求与设备一起发运,但需单独包装。三、如果在试车时乙方提供的试车备件不够用,则甲方将从中挪用,挪用后的一年备品备件数量由乙方免费及时补齐(最长不超过半年)。四、乙方应按照双方所签技术协议中的具体规定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的图纸。乙方无法提供的应给出技术采购规格。五、乙方应明示对于存储某些备品备件是否需要任何特殊条件,并且要说明它们的存放寿命(如果有的话)。六、对于初始填料(如油脂、润滑油等)及合同设备需用油脂和/或润滑油,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其技术规格、牌号,年用量等给甲方。附件二包装与标记一、乙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铁路、公路、航空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合同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合同货物损坏,乙方要在合同货物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二、包装应按合同货物的特点,按要求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的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设备包装前,乙方负责按部件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三、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应在每件上至少标上两个标签,并应注明合同号、主设备名称、装箱单的序号、部件名称及其在相关装配图上的位置号。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给甲方装箱清单各二份。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也应分别包装并注明上述内容。四、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至少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清楚工整的中文字样标明以下标记:(一)合同号;(二)设备名称、机组号:(三)箱号/件号;(四)毛重/净重〈公斤〉;(五)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六)长度;(七)规格型号。如是随机备品备件和/或专用工具,其包装箱上除应标出上述内容外,还应用中文标出“设备备品备件”和/或“专用工具”的字样。五、凡重量达到或超过两吨的设备,应在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如果设备重量达到或超过10吨,或长超过9米,或宽超过3米,或高超过2.7米,则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提供每件包装的详细包装外形图一式三份。六、对裸装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架或包装垫木。七、本合同货物胶带轴心要求采用铁轴、圆孔并由足够的强度,保证安装工作的需要。附件三技术资料与服务一、乙方应向甲方分批提供满足设计、监制、安装、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每套设备5套。二、甲、乙双 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对盖有“密件”印章的甲、乙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三、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测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制、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性能考核、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四、本合同生效后,(如工程设计需要)乙方应尽快完成其设计工作,并负责组织甲方和设计单位等进行设计交流,以便为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设计提供设计基础。五、乙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甲方参与乙方的技术设计,并向甲方解释技术设计。六、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提供一份详细的、甲方认可的技术培训计划,免费为甲方培训从事该合同货物的使用、维护、维修及保养等工作的人员,使受培人员达到能独立熟练操作、维护保养合同货物的能力。七、乙方保证及时派遣有丰富经验的、身体健康的和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赴甲方施工现场提供合同货物运行必需的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不出问题,不会由于指导错误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该损失。八、如乙方要求由其配套商提供合同货物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乙方统一组织并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九、在甲方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初期乙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指导甲方在使用、维修、维护保养合同货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附件四合同货物的监制与检验一、合同货物的监制是指在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中,由甲方派出代表和/或委托他人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制造工期及质量进行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监制并不解除及减轻乙方对合同货物制造工期及质量所负的责任。二、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自行和/或委托他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监制,乙方有配合监制的义务,在监制中及时向监制代表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三、乙方必须为甲方监制代表的监制工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合同货物的生产计划及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检验计划;(二)定期书面提供合同货物的生产情况(包括生产进度、质检报告等);(三)与本合同货物监制有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四)向监制代表提供必要的工具及工作和生活条件。(五)各工序的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数据、检验方法。上述书面文件,监制代表有权提出增加与修改。四、监制代表在监制中如发现设备、材料存在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或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有权提出修理和重作的要求,乙方应满足其要求,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合同货物的质量及工期。五、无论监制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货物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擅自处理。六、合同货物制造工期可能延误或者可以合理预见到该种情况发生时,应采取合理的有效措施保证该合同货物的按期制造完工,并及时将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通报给甲方。七、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包括分包与外购)应通过设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对于本合同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材质有特殊要求的,乙方还应提供国家权威部门的材质化验单。八、当合同货物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与甲方及时到现场进行交接,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设备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设备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甲方应在开箱检查前三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九、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包装强度不够或不正确等)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 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设备应在签署该证明之日起十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自负。乙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提出,并在十日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十一、如双方代表在共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十二、上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乙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附件五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考核验收一、本合同货物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乙方应解决安装、调试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并承担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水电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交钥匙)。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安装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乙方的施工人员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规定,乙方在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二、试运行,一旦合同货物安装完毕,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试车前的准备工作和乙方制定的试车方案进行检查确认后,双方代表在场严格按照双方同意的试车方案进行试车。一旦试车达到本合同相关要求,甲方向乙方出具试车验收合格证。如果试车结果是由乙方设备制造原因未能达到相关要求,则乙方负责及时进行改进和修正,直到试车合格为止。如果经过多次试车(或该试车延续超过3个月),结果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则视为乙方违约。三、性能考核: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标准中对合同货物的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的以确定合同货物是否达到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的考核;性能考核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连续稳定运行后进行,检验其是否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或双方另签的技术协议的相关标准要求,甲方负责这项验收,乙方参加。 四、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当乙方完成如下合同义务和责任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乙方向甲方交付了全部合同规定的图纸、资料、手册和说明书等;乙方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除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附件六保证与质量保证期一、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设备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技术先进的、质量优越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没有设计上、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并且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二、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货物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使用、维修、维护及保养的要求,甲方在清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三、乙方保证它是与合同货物和技术资料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如果甲方因在中国境内使用合同货物而被诉称非法使用或侵犯了知识产权,甲方应通知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事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花费、赔偿或损失。四、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货物安装调试成功后,乙方保证合同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以自担费用的方式负责消除合同货物存在的任何缺陷的期限。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货物安装调试成功后一年或交货后18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甲方应出具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00万块(折标)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生产线工程项目热工设备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HB-14420136/6(第6包:砖厂热工设备(窑车等))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投标函致: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所需货物的有关招投标活动。为此,投标文件签字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RMB:元(分别用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同时我方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此投标报价在合同有限期内保持不变。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4、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金额为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6、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120个日历日.8、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全部义务,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2.投标总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制造商投标总报价(元)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说明:设备名称为本包总设备名称。 3.分项价格表说明:1.分项价格表由所附独立表格构成,表3.1、3.2之和等于投标总报价。2.分项价格表一般未对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和每一项下的服务进行详细的描述,但投标人报出的单价和价格应被认为包含技术要求、图纸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对该项目的所有详细要求。3.未填单价的项目应被认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不论每个分项目是否标价,每张价格表的总金额应被认为是按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履行合同义务的总费用。 3.1设备分项价格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1234567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5x6]总计(列入投标总报价)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3.2运输及服务分项价格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品目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121运输费2保险费3检测费4技术服务费5技术资料费6安装、调试费用7税费8其他总计(列入投标总报价)注:投标人必须给出价格的详细说明和明细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3.3免费随机备件价格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1234567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5x6]总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4.偏离表4.1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 4.2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2、商务部分为: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写”所有条款。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招标(招标编号为:)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次投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项,我公司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本授权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设备材料技术说明1)、投标设备材料的技术说明,包括材料结构、技术可靠性、技术经济指标及使用寿命、设备用材及配置水平。2)、投标设备材料的供货范围。3)、主要元器件/外购件的产地、型号规格、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价。4)、投标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5)、安装、调试方案。6)、投标人的生产设备情况7)、售后服务内容及深度。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8.投标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地址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职务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简历及机构设置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厂房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职工总数人管理人员人年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2011年万元万元万元万元2012年万元万元万元万元2013年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9.业绩表序号合同签订时间数量用户名称用户联系电话说明:1)业绩考核以合同文本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红章),合同文本原件备查。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必须为2011年5月1日至今签订且已投入运行的类似设备供货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将所填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附在本表后(出于保护投标人商业机密的考虑,设备数量和单价可覆盖);4)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将被视为没有业绩。 10、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注:1、详细说明投标人在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在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2、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11.投标人须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近三年(2011年——2013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第五部分图纸(另册) 第六部分技术要求第6包:砖厂热工设备(窑车等)(一)窑车1、遵循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国家标准。2、技术参数和要求(1)规格:长4.35m×宽6.90m×高0.72m。(2)结构:铆焊钢结构。(3)材质:耐火材料砌筑。(4)按设计图纸要求制作、安装。能承载不少于6912块/车,KP1型多孔烧结砖。3、产品证件、资料: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设备安装图纸、及易损件图纸,交货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说明书等技术资料。4、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要求(1)质保期:保修期为自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厂家负责免费维修。(2)保修期内,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并在最短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内、乘坐最快交通工具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故障。(3)在保修期内非使用原因造成的设备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由乙方无偿提供,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12个月。(4)保修期满,乙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乙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二)焙烧窑1、遵循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国家标准。2、技术参数和要求大断面一次码烧隧道焙烧窑:(1)顶部:采用耐高温平吊顶结构。(2) 窑墙:从内到外依次为耐火砖墙、轻质保温砖墙、普通硅酸铝针刺毯、膨胀蛭石保温层和烧结普通砖外墙。(3)基础:采用下层毛石砌筑,上层贯通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结构,地基承载力要求fak>160Kpa。(4)轨道:窑内和窑外是钢制轨道。(5)窑车进车方式:采用液压进车;进车时间65分钟/车。(6)排烟及冷却方式:排烟采用机械分散排烟;冷却采用机械供风集中冷却。(7)规格:内宽6.90m、长157.40m、窑车面以上有效高度1.72m。(8)按设计图纸要求制作、安装;包含窑车的钢制轨道制作安装(窑内和窑外),车下(前、后)蛭石混凝土挡风墙,窑尾车下平压风机的安装及挡墙砌筑和钢盖板的制安。(9)隧道焙烧窑的各种系统附属设备如下:1、一台排烟风机;2、五台窑尾门冷却风机;3、三台窑底平压风机;4、一台腹腔抽余热风机;5、两台余热回收热水器。3、产品证件、资料: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设备安装图纸、及易损件图纸,交货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说明书等技术资料。4、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要求(1)质保期:窑炉砌筑炉体正常使用五年不小修,窑炉砌筑炉体正常使用十年不大修。保温工程为五年。窑炉窑门制作安装工程为五年。(2)保修期内,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乘坐最快交通工具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故障。(3)在保修期内非使用原因造成的设备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由乙方无偿提供,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12个月。(4)保修期满,乙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乙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三)干燥窑1、遵循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国家标准。2、技术参数和要求大断面一次码烧隧道焙烧窑:(1)顶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板、炉渣保温层。 (2)窑墙:为红砖和钢筋混凝土柱构成。(3)基础:采用毛石砌筑垫层,上层贯通钢筋砼条形基础结构,地基承载力要求fak≥160Kpa。(4)轨道:窑内和窑外是钢制轨道。(5)进车方式:采用液压顶车机进车;进车时间65分钟/车。(6)进风方式及排潮方式:进风采用分散顶送风;排潮采用机械集中顶排潮。(7)规格:内宽6.90m、长79.10m、窑车面以上有效高度1.79m。(8)按设计图纸要求制作、安装;包含窑车的钢制轨道制作安装(窑内和窑外)。(9)隧道干燥窑的各种系统附属设备如下:1、一台送热风机;2、两台排潮风机;3、四台循环风机。3、产品证件、资料: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设备安装图纸、及易损件图纸,交货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说明书等技术资料。4、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要求(1)质保期:窑炉砌筑炉体正常使用五年不小修,窑炉砌筑炉体正常使用十年不大修。保温工程为五年。窑炉窑门制作安装工程为五年。(2)保修期内,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乘坐最快交通工具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故障。(3)在保修期内非使用原因造成的设备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由乙方无偿提供,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12个月。(4)保修期满,乙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乙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四)窑车运转自控系统1、遵循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国家标准。2、技术参数和要求CT-YC/S系统、PLC控制。采用PLC作为中央控制单元,通过输入单元对控制台的主令开关,设备限位开关,接近开关的信号进行采集信号,在应用系统程序运行下,通过输出单元对窑车运转如液压步进机、液压顶车机、回车牵引机、窑门升降等进行控制。 3、产品证件、资料: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设备安装图纸、及易损件图纸,交货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说明书等技术资料。4、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要求(1)质保期:保修期为自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厂家负责免费维修。(2)保修期内,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乘坐最快交通工具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故障。(3)在保修期内非使用原因造成的设备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由乙方无偿提供,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12个月。(4)保修期满,乙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乙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五)窑温监控控制系统1、遵循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国家标准。2、技术参数和要求CT-YW/S、研华科技、微机监控。窑温监控控制系统是对坯体干燥、焙烧进行控制的必要手段。对干燥窑的进风温度、压力及湿度进行调节,以保证产品质量。对窑炉焙烧部分实现温度控制、压力平衡调节及零压点控制。该系统采用工控机作为控制核心,能较准确反映干燥、窑炉的实际温度、压力曲线等工作状况,并按照设定的专家系统进行随机监控,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产量。3、产品证件、资料: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设备安装图纸、及易损件图纸,交货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说明书等技术资料。4、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要求(1)质保期:保修期为自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厂家负责免费维修。(2)保修期内,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乘坐最快交通工具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故障。(3)在保修期内非使用原因造成的设备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由乙方无偿提供,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12个月。 (4)保修期满,乙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乙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1.评标定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原则;按照本评标办法,评选出社会信誉高、价格合理、质量好、技术参数先进、科学合理的中标侯选人。2.评标组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形式评审(1)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包括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一览表、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字迹是否清晰可辨;(2)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和一致,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材料。(3)投标人的名称、经营范围与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是否一致有效。(4)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报价是否唯一。3.1.2资格评审(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书(3)法人授权代身份证(4)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近三年(201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内,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设备供货业绩;(6)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 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7)在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声明;3.1.3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范围是否符合招标范围和内容,有无实质性偏差;交货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1.4投标报价的算术性修正(1)投标单价与数量相乘得到的积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4)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1.5初步评审应遵循的原则(1)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可以予以拒绝。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细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委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3)有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将作废标处理:a、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b、投标文件载明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c、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d、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的;(5)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服务内容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3.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3.2.1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审。3.2.2评委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3.2.3评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记分(按百分制),具体分值分配见下表。 评分表序号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一投标报价35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终定标底。投标报价等于终定标的得基础分28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每比终定标底高1%扣0.5分,最低得18分。每比终定标底低1%加0.5分,最高得标准分。18.00-35.00二设备配置情况25设备配置高、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20.1-25.0设备配置较高、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5.1-20.0设备配置、技术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0-15.0三设备的先进性15性能优良、技术先进、性价比高12.1-15.0技术性能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有保证、性价比适中9.1-12.0性能一般、技术水平一般、性价比偏低4.0-9.0四类似业绩情况10有两个同类业绩得基础分6分,每多一个同类业绩加1分,最高得10分6-10五售后服务情况10企业售后服务措施完善,服务承诺明确8.1-10.0企业售后服务措施较完善,服务承诺较明确6.1-8.0企业售后服务措施和承诺均一般3.0-6.0六付款条件5付款条件响应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4.0-5.0付款条件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0-4.0付款条件与招标文件有较大出入1.0-2.0合计100注:类似业绩必须是“业绩表”中注明的业绩。4.评分规则4.1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4.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4.3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4.4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A、计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的。B、计分明显不合理的。C、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D、其它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5.推荐中标候选人 5.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有效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并对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5.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