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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1 03:16:0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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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章节知识点:第一章市场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1、需求是指在一定时间和一定价格条件下,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或服务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数量(缺一不可) 2、影响需求变动的基本因素:消费者偏好、消费者的个人收、产品价格(核心)、替代品的价格、互补品的价格、预期、其他因素 3、需求与价格变动成反方向变化,价格高,需求少,反之;特殊:钻石价格与需求量不是呈反方向变动,呈正方向变动,低收入阶层的消费者,普通食物上涨,购买量增加。 4、市场供给是所有生产者供给的总和 5、影响供给的因素主要有:产品价格(与供给变动正方向)、生产成本、生产技术、预期、相关产品的价格、其他因素主要是生产要素的价格以及国家政策等 6、供给规律:供给量和市价正方向关系变化,市价高,供给量大。 7、均衡价格:1)最高限价,均衡价格之下,目的:保护消费者利益或降低生产成本,影响:市场短缺,后果:变相涨价措施:行政措施分配措施适合:短期局部地区试行,不适合长期化。2)保护价格分析,均衡价格之上,目的: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和支持产业,影响:市场过剩,后果:变相降价措施:政府收购适合:粮食等少数农产品。 7、需求价格弹性指,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需求量变动百分比与价格变动百分比的比率。1、点弹性价格和需求量变动小场合需求量无穷小;2、弧形弹性和需求量变化大场合。 8、通常可以把需求价格弹性分为三种:1)当需求变量百分数﹥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1时,叫做需求富有弹性或高弹性;2)当需求变量百分数=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1时,叫做需求单一弹性;3)当需求变量百分数<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1时,叫做需求缺乏弹性; 9、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替代品的数量和相近程度、商品的重要性、商品用途的多少、时间与需求价格弹性的大小至关重要 10、需求交叉弹性是指一种商品价格的相对变化与由此引起的另一种商品需求量相对变动之间的比率。当需求交叉弹性Eij>0,交叉弹性系数为正数时,表明两种商品的关系为两者为互补品 11、需求收入弹性:①Ey=1②Ey>1高档品即需求数量的相应增加大于收入的增加③Ey<1必需品即需求数量的相应增加小于收入的增加④Ey=0完全⑤E<0低档品 12、影响供给价格弹性的因素:时间(首要因素)、生产周期和自然条件的影响、投入品替代性大小和相似程度对供给弹性的影响也很大
13、消费者收入变动与需求的变动呈同方向变化。价格与需求之间的这种呈反向变化的关系,就叫需求规律。 14、供给与价格之间呈同方向变化关系。价格与供给之间的这种呈同向变化的关系,就叫供给规律。由于供给规律的作用,价格的变化和供给的变化总是同方向的,所以,Es的符号始终为正值 15、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降低,供给将减少。供给曲线是一条从左下方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 16、市场需求不变,供给的变动将引起均衡价格反方向变动,均衡数量同方向变动;市场供给不变,需求的变动将引起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同方向变动。17、需求富有弹性商品适合采用薄利多销的方式增加销售收入 第二章消费者行为理论 1、效用是指商品或者服务满足人们某种欲望的能力;效用是消费者在消费商品和服务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效用是人们心里的一种主观评价。 2、经济人假设: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这是分析消费者行为的前提,是真个经济性的一个基础。 3、两种不同的效用理论。基数效用运用边际效用论分析。序数效用运用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约束线进行分析。序数效用认为消费者可以知道自己对不同消费组合的偏好次序。 4、无差异曲线:消费者偏好的基本假定:完备性可传递性消费者总是偏好多而不是少;消费者对这条取消上各个点的偏好程度是无差异的。任意两条无差异曲线都不能相交。特征:第一,离原点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消费者的偏好程度就越高。第二,任何两条无差异曲线不能相交。第三,无差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凸向原点,斜率为负(绝对值)。 5、预算约束:影响因素:收入变动收入增加预算线向右平移,反之。相对价格变动:两种商品的价格同比例同方向变化,使预算线平移,同比例上升使预算项左移,下降右移,两种商品的价格收入都同比例同方向变动,那么预算线不动。 6、消费者均衡:实现均衡的前提:偏好、价格、收入不变;消费者在需求曲线上的消费可以实现效用最大化。 7、两种效应:1)收入效应:在名义收入不变时,该商品价格的变化,导致消费者实际收入发生变化,进而导致购买量发生变化。正常物品:收入效应与价格反方向变化,低档品同方向变化;2)替代效应:在实际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商品价格变化引起的相对价格变化所导致的需求变化。正常、抵挡物品:替代效应与价格反方向。正常、抵挡品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 8、总效应:是收入效应+替代效应,低档品的需求曲线更陡峭,正常品的需求曲线更平缓,对价格变化的反应大。
第三章生产和成本的理论 1、企业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组织形势,主要包括个人企业、合法企业和公司企业。企业经营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 2、科斯提出理论:交易成本的节约是企业存在的根本原因,企业与市场机制是两种不同的协调生产和配置资源方式,企业作为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大大减少了需要签订的契约数量、导致市场机制和企业交易费用不同的主要因素在于信息的不完全性。 3、生产函数和生产曲线:生产要素一般划分为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才能四种类型,可变:长期行为,不可变:短期行为;生产函数:在一定时期内,在技术不变的情况下,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和所能生产的最大产量之间的函数。规模报酬:不变时,产量增加的比例等于各种生产要素增加的比例、递增时:大于、递减时:小于。在长期生产过程中,企业的规模报酬呈现一定的规律:规模较小是扩大生产规模报酬递增,此时企业扩大规模以得到产量递增所能带来的好处,将生产保持在规模报酬不变的阶段。此后如果企业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就会出现规模报酬递减。 4、成本函数和成本曲线:成本含义:机会成本放弃的最高收入,显成本实际支付的货币支出,隐成本是机会成本,经济利润:总收益-总成本;短期成本函数:固定成本(包括厂房和设备的折旧、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和可变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生产人员工资,是从原点开始,随产量的增加而逐步上升的)长期成本函数,两者的区别是否含有固定成本。 5、短期平均固定成本曲线:随着长的增加而逐渐减少,变动规律是开始降低幅度很大,以后降低幅度越来越小。短期平均总成本、平均可变成本、平均边际成本曲线都是先下降后上升的曲线,平均边际成本曲线最早达到最低点而且变化都快与其他平均总成本、变动成本曲线。 第四章市场结构理论 1、市场结构,是某种产品或服务的竞争状态和竞争程度。 2、划分市场结构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本行业内部的生产者数目或企业数目、本行业内各企业生产者的产品的差别程度、进入障碍的大小 3、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市场结构产者数量对价格的控制程度差别程度进出难易典型行业完全竞争市场很多价格的接受者无差别容易玉米小麦垄断竞争市场较多对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有差别比较容易啤酒糖果寡头垄断市场少数几个有较大程度的控制有一定差别或无差别比较困难汽车钢铁完全垄断市场一个价格的决定者无替代品非常困难电力电话 市场结构产者数量对价格的控制程度差别程度进出难易典型行业 完全竞争市场很多价格的接受者无差别容易玉米小麦
垄断竞争市场较多对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有差别比较容易啤酒糖果 寡头垄断市场少数几个有较大程度的控制有一定差别或无差别比较困难汽车钢铁 完全垄断市场一个价格的决定者无替代品非常困难电力电话 4、完全竞争市场中的生产者行为:行业需求曲线一条向右下边倾斜的曲线,行业供给曲线是一条向由右上边倾斜的曲线。企业需求曲线是一条平行于横轴的曲线。在全完竞争市场中,价格平均收边际收益都是相等的,都是同一条线;企业产量决策的基本原则:边际成本=边际收益,有利润时利润最大,有亏损时亏损最小。 5、完全垄断市场中的生产者行为:需求曲线:企业的需求曲线就是行业的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斜率为负,平均收益曲线与需求曲线是重合的,边际收益曲线位于平均收益曲线的下方,而且比平均收益曲线更陡峭,说明随着销量增加,边际收益下降的比平均收益更快。边际成本=边际收益,供应产品的数量越少,价格越高,不存在供给曲线,完全垄断市场形成条件:政府垄断(邮政)、原料垄断(钻石)、专利垄断、自然垄断。 6、实施价格歧视的前提:1)必须有可能根据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划分出2组或者2组以上的不同购买者,2)市场必须能够有效地间隔离开,同一产品不能在不同市场之间流动。 7、垄断竞争市场:与完全垄断市场相同:两者的企业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区别:1)垄断竞争企业需求曲线不是市场需求曲线,而是每一个具体企业的需求曲线,完全垄断企业曲线是市场需求曲线;2)垄断竞争比完全垄断具有更大的弹性。 8、寡头竞争市场:两种模式1)协议价格机制:通过协议价格,是行业净收益最大,如卡特尔组织欧派克,不稳定,我国不允许;2)价格领袖制,领袖企业在制定价格是,不能只考虑本企业的利益,还需要考虑整个行业的供求情况。 9、完全竞争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是否具有差别性第五章生产要素市场理论(2015新增) 1、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是一种引致需求,在生产要素的市场上,需求者是生产者或厂家,供给者是消费者或居民,生产者对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需求是从消费者对最终消费品的需求中间派生出来的。对这种生产要素的需求称为“引致需求、派生需求”。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是联合需求、复合需求,对生产要素的需求具有相互依赖性,各生产要素要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生产最终产品,如:钢材需要炼钢工人和炼钢炉。同时,各生产要素之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性。 2、生产者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边际收益产品(MRP)=边际物质产品(MPP)×边际利益(MR),生产者使用要素的目的:是生产出消费者需要的产品,以获取利润最大化,生产者使用要素原则:边际要素成本=边际收益产品;边际收益产品>边际要素成本,每增加使用一个单位的要素给生产者带来的收益>
给生产者带来的成本,导致生产者要使用更多的要素,一直到边际收益产品=边际要素成本为止;边际收益产品<边际要素成本,导致生产者就减少要素的投入,一直到边际收益产品=边际要素成本为止。 3、完全竞争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完全竞争生产者的要素供给曲线形状是一条水平线;完全竞争生产者的边际要素成本曲线及平均要素成本曲线与要素供给曲线重合;MRP=VMP即生产者的边际产品价值=边际收益产品,由于MP曲线向下倾斜,而P为常数,所以MRP=VMP曲线向上倾斜。 4、完全竞争市场的要素需求曲线,当整个市场上的所有生产者都根据要素价格的变化调整产量时,产品价格就会发生变化,所以生产者的要素需求曲线会变得更陡峭。 5、劳动的供给原则:消费者要素供给的目标是实现效用最大化,如果劳动的边际效用<闲暇边际效用,通过增加闲暇减少劳动来增加消费者的总效用,反之,就减少闲暇时间增加劳动来增加总效用。 6、劳动的边际效用=劳动的边际收入×收入的边际效用;工资增加的替代效应:由于工资上升,收入增加,消费者用劳动替代闲暇,劳动供给增加;工资增加的收入效应:由于工资上升,收入增加,消费者相对更加富有而追求闲暇时间,从而减少劳动供给。 7、劳动的供给曲线:当工资低而少时,工资上升,替代效应>收入效应,消费者的劳动供给会增加,劳动的供给曲线向上倾斜;当工资提高到一定程度,消费者相对比较富足,工资增加的替代效应<收入效应,劳动供给减少,劳动供给曲线向后弯曲。 第六章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 1、当整个经济的价格体系恰好使所有的商品供求都相等时,经济就处于一般均衡状态或瓦尔拉斯均衡状态,当经济处于一般均衡状态时,资源便实现了最优配置。 2、资源实现最优配置的标准是:当一种资源的任何重新分配,已经不可能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使一个人的境况变坏。 3、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能够在其他人福利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通过重新配置资源,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福利水平有所提高,则称这种资源重新配置为“帕累托改进”。 4、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条件:经济主是完全理性的、信息是完全的、市场是完全竞争的、经济主体的行为不存在外部影响 5、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垄断、外部性(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公共物品和信息不对称。 6、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分析,只有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的生产成本从长期来看才是最低的,市场机制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7、外部性指某个人或某个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其他人或其他企业造成了影响,但是却没有因此付出代价或得到利益。外部性可以分为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
8、外部经济:是某人某企业的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该人或企业却不能由此得到补偿;外部不经济:是某人某企业的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损害,但该人或企业却不必为这种损害进行补偿; 9、私人物品的特征:竞争性、排他性 10、公共物品的特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公共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所有消费者曲线沿纵向相加的到的。 11、纯公共物品的特征:完全的非竞争性、完全的非排他性,如国防、治安等 12、准公共物品的特征:有限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如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 13、私人物品的表述:.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必然减少另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该物品在财产所有权上具有独占性;一个人不进行购买就不能消费该物品。 14、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上买卖双方掌握的信息量不一样的一种情况。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就会产生逆向选择(由于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市场机制会导致某些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曲线向左下方弯曲,最终结果是劣质商品服务驱逐优质商品服务,以致市场萎缩消失)和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市场的一方不能观察到另一方行动,则另一方采取不利于对方的行动)。 15、政府应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方式和措施:1)为了限制和消除垄断,保护和促进竞争,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限制垄断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还可以对垄断行业进行公共管制,主要是对垄断行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管制——或规定限价,或规定利润率。2)消除外部性的传统方法,包括使用税收和补贴手段,将相关企业合并从而使外部性内部化的手段以及明晰产权。3)为了提供适当水平的公共物品,政府承担了主要提供者的职责,例如国防、治安、消防和公共卫生。4)为了解决因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市场失灵,政府对许多商品的说明、质量标准和广告都做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政府还通过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 16、斯克理论:只要财产权明确,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第七章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 1、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的概念,有三种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产品形态;计算方法:收入法(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支出法(居民消费+政府购买+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2、国内总收入(GNI)收入概念: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 3、两部门(消费者和企业)经济中的储蓄--投资恒等式:C+I=C+S 4、三部门(消费者企业和政府部门)经济中的储蓄—投资恒等式:C+I+G=C+S+T
5、四部门(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和国外部门)经济中的储蓄—投资恒等式:I=S+(T-G)+(M-X)、C+I+G+(X-M)=C+S+T 6、消费理论:1)凯恩斯的消费理论,3个假设,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收入是决定消费的最重要因素平均消费倾向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减少边际消费倾向总是小于平均消费倾向2)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青年中年老年3)费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 7、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的关系: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互为不熟,二者之和=1; 8、投资乘数:是边际储蓄乘数的倒数; 9、总需求影响因素:利率货币供给量政府购买税收预期价格总水平;总需求曲线具有右下方倾斜的特征; 10、总供给影响因素:价格与成本;总供给曲线:1)长期:是一条垂直于横轴的曲线2)短期: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 第八章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 1、经济增长:只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总产出与前期相比所实现的增长,通常用GDP或人均GDP来衡量。 2、决定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劳动的投入数量、资本的投入数量、劳动生产率、资本的效率 3、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区别: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增长,也包括伴随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进步、结构优化、制度变迁、福利改善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进一步和谐等多方面的内容。 4、经济增长的因素分解:两因素分解法:经济增长率=工作小时数的增加率+每小时产出的增加率GQ=GH+GP;三因素分解法:经济增长率=技术进步率+(劳动份额×劳动增加率)+(资本份额×资本增长率) 5、经济周期:又称商业循环,至总体经济活动沿着经济增长的总体趋势而出现的有规律的扩张和收缩;周期类型:1)长周期(50-60年)中周期(8年)短周期(3-5年);2)古典型周期:经济运行处在低谷时经济增长负增长、增长型周期:如果处在低谷时经济增长率正值;经济周期阶段:扩张阶段(复苏繁荣)收缩或衰退阶段。 6、经济波动原因:投资率的变动、消费需求的波动、技术进步状况、预期的变化、经济体制的变动;波动指标体系:一致指标(也叫同步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先行指标(也叫领先指标如:制造业订货单、股票价格指数、广义货币M2)滞后指标(库存、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7、经济发展内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广广大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居民收入分配状况逐步改善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特征:1)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2)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3)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①由投资、出口拉动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②由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转变③由依靠增加物资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向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第九章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 1、价格总水平:也叫一般价格水平,,在一定时期全社会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状态平均或综合,用价格指数来度量;度量方法1)编制各种价格指数2)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缩减指数,我国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衡量价格水平变动的基本指标;变动因素:1)价格总水平的决定方程π=m+v-y,价格总水平的变动与货币供给量流通速度变化正方向变动,与总产出反方向变动2)总需求和总供给;经济效应1)对工资影响:实际工资的变动与名义工资变动成正比,与价格总水平变动成反比2)对利率影响:i=r-π价格总水平不变,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相等3)对汇率的影响;汇率实际上由两国价格总水平变动之比决定4)间接效应: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影响,对收入分配结构的影响,以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2、就业三个方面即就业者条件,收入条件,时间条件;失业:没有工作;当前可以工作;正在寻找工作;我国统计指标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失业类型:自愿失业包括: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由于市场信息不完全和工作交换而引起的失业属于摩擦性失业;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所造成的失业属于结构性失业。需求不足型失业,也叫非自愿失业,或者叫周期性失业。由于经济衰退导致需求不足而引起的失业属于周期性失业。 4、我国特点由体制转轨和二元结构是两个部门:一个是现代的城市工业部门;另一个是传统的农村农业; 5、他们之间关系;奥肯定律:在经济增长和失业之间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把促进经济增长作为降低失业率的主要途径;菲利普斯曲线:是一条通货膨胀与失业或经济增长之间相互关系曲线表明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第十章国际贸易理论 1、国际贸易的演变:1)绝对优势理论,亚当斯密提出,出口具有绝对优势产品,进口不具有绝对优势产品2)比较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提出,每个国家都出口具有比较优势产品,两国都从中受益3)要素禀赋理论,郝克歇尔和俄林提出,资源不同,生产要素供给情况不同,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基础4)规模经济贸易理论:克鲁格曼当代贸易理论解释相似资源储备国和同类工业品之间双向贸易现象; 2、影响出口贸易的因素主要有: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低、汇率水平的高低、本国经济状况,国际市场需求水平需求结构变化的影响。 4、影响进口贸易的因素主要有:一国的经济总量或总产出水平、汇率水平、国际市场商品的供给情况和价格水平的高低
5、政府对进口贸易的干预:①关税限制高额进口关税②非关税限制进口配额制,自愿出口限制,歧视性公共采购,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 6、政府干预出口贸易以刺激出口增加的主要措施是:出口补贴(直接补贴:现金、间接补贴:财政优惠出口退税出口信贷) 7、倾销: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想进口国销售产品,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类型:①掠夺性倾销(底高价格)②持续性倾销(保持价格)③隐蔽性倾销④偶然性倾销; 8、反倾销的征收要求:①该产品存在以低于正常价值水平进入另一国市场的事实②倾销对某一成员国的相关产业造成重大损失③损害与低价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纳税人是进口商;第十一章公共财政职能与财政职能 1、公共物品:由保罗萨缪尔森提出,指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同时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哪类物品;特征:1)非竞争性(主要特征)2)非排他性(派生特征);需求显示:政府机制;融资分为:1)政府融资,是强制融资,缺点:难以满足社会成员对公共物品的多样化需求2)私人融资,是资源融资,缺点可能导致公共物品供给数量的不足和结构不平衡3)联合融资,目标是建立一个多元的竞争的有效率的均衡发展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结构; 2、市场失灵的表现形式:自然垄断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外部效应和公共物品、收入分配不公和经济被动。 2、公共财政基本职能:1)资源配置职能的范围:①满足政府执行职能的基本需要包括国家安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②市场不能有效提供而社会又需要的支出包括公共卫生③对社会资源配置引导性支出包括矫正外部效应维护市场竞争;机制手段:①确定社会公共需要基本范围和公共财政收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实现高效社会资源配置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③为公共工程提供资金保障④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方向,提高投资效率⑤提高财政自身管理和运营效率2)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手段:目标实现公平分配①根据市场和政府的职责分工,明确市场和政府对社会收入分配范围和界限②加强税收调节,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资源税③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④发挥公共支出的作用;3)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四大目标: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机制和手段:①推动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保证物价和经济发展稳定,实现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②通过税收,财政补贴,财政贴息,公债等,调节社会投资需求水平,影响就业水平,使经济保持一定增长③通过税收等调节个人消费水平和结构④财政加大对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大对科技,文化,卫生,教育事业的投入; 4、公共选择和政府失灵:公共选择三大理论基石①个人主义方法论②经济人假设(自我利益最大化)③作为一种交易的政治过程;政府失灵:①选民“理性的无知”与“理性的非理性”②政治家(政党)选票极大化(导致少数派社会成员利益被忽视,违社会公正原则)③投票循环(又称“孔多塞悖论”)④官僚体系无效率(最大化本部门预算)⑤利益集团与寻租; 5、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任务:1)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监督公开透明2)
建设有理由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目标取向: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调节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3)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第十二章财政支出 1、财政支出:指政府为了履行职能、取得所需商品和劳务而进行的资金支付,是政府行为活动的成本;三方面理解财政支出的相关数据:看财政支出规模结构经济性质;分类方法:1)适用于编制政府预算的统计分类:功能分类:反映政府的职能活动,即政府的钱到底被拿来做了什么事、经济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用途,说明政府的钱是怎样花出去的;2)交易的经济性质分类:购买性支出:政府消费性支出和政府投资性支出从私人部门取得并支付相应资金发生费用、实施转移性支出:政府扮演中介者不要求回报,包括政府补助、捐赠、债务利息支出。 2、财政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秩序和安全,经济事务,环境保护,住房和社会服务设施,医疗保健,娱乐文化宗教,教育和社会保护。 3、中国的政府支出分类改革:①支出功能分类设类、款、项三级,分别为17类、172款和1152项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类、款两级,12个类和98款。 4、衡量财政支出规模的指标:绝对规模指标:是政府在预算年度的财政支出总和;相对规模指标:当年财政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不断上升反映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当年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比重相对稳定反映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程度、人均财政支出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反映人均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 5、财政支出规模增长的理论解释:1)政府活动扩张法则:瓦格纳因为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增加了需求政府职能不断扩大以及政府活动持续增加;2)梯度渐进增长理论:皮考克和魏斯曼(阶梯式,非连续)①内在原因公众容忍税收负担是财政支出最高限度②外在原因总是同步增加的;3)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理论:马斯格雷夫财政支出数量的变化,是随着不同时期财政支出作用的变化而变化的(初、中、成熟);4)非均衡增长理论:鲍莫尔对增长原因作出解释①进步部门(技术决定)②非进步部门(劳动决定)生产率低支出快;5)公共选择学派的解释:①选民“财政幻觉”②政治家倾向大的支出来争取选民③官僚机构掌握着更精确成本信息④公共利益很难界定; 6、中国财政收支矛盾与支出结构优化:存在的问题:①购买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长期偏大,转移性支出的比重处于较低的水平②相对于消费性支出而言,投资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近年来虽然略有下降趋势,但仍徘徊在较高的水平上③社会性支出的比重近年来虽有上升,但还较低仍有待进一步增加数量和改善质量;结构优化:①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到60%以上③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③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④大力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财政支持,落实城镇养老保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支持社会福利慈善,经济发展优先)⑤大力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7、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体是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的对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或机构;绩效评价的内容是公共委托-代理事项;4E原则: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 考评内容与方法:原则①统一领导原则②分类管理原则③客观公正原则④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考评含义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法:(1)比较法;(2)因素分析法;(3)公众评价法;(4)成本效益分析法;指标选择:确定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是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的关键。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和经济性原则;阶段:绩效考评程序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和撰写与提交绩效考评报告三个阶段。 第十三章财政收入 1、财政收入是政府为履行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倡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筹集的一切资金总和;政府的4种主要收入来源:税收。社会缴款、赠与收入、其他收入(2015年教材变化的地方);不同口径:①最小口径(仅包含税收收入)②小口径(税收和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③中口径(财政预算中一般预算+社会保障缴费收入)④最大口径; 2、根据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衡量宏观税负不同口径,从小到大:①税收收入占GDP比重②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③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 3、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要素: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前三重要)、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纳税地点; 分类:按课税对象①流转税(主体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②所得税③财产税(土地增值税等)④行为税计量课税对象①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②从量税(啤酒、汽油)税收与价格①价内税(消费税、营业税零售环节)②价外税(增值税零售环节之前)税负能否转嫁①直接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②间接税(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流转税)管理权限①中央税(消费税,关税)②地方税(契税,房产税)③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资源,所得,印花) 4、拉弗曲线与征税的限度:是一条先上升后下降的曲线,提示各国政府:征税有禁区,要注意涵养税源。 5、税负转嫁:方式:①前转(最典型和最普遍)②后转③混转④消转⑤旁转⑥税收资本化(最典型是对土地交易。是税收后转特殊形式);影响因素:1)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是决定税负转嫁状况的关键因素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较易转嫁;反之2)课税商品的性质:生活必需品的税负容易转嫁;非生活必需品的税负不容易转嫁3)
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与经济交易无关而直接对纳税人,不容易转嫁;经济交易过程间接对纳税人,容易转嫁4)课税范围的大小:课税范围越广泛,税负容易转嫁;课税范围越狭窄,税负难以转嫁; 6、国债:特征:与私债相比,国债由于有政府信用的担保,风险小,又被称之为:“金边债券”;国债功能:①弥补财政赤字(基本功能三种方式:向中央银行借款;增税;发行国债;一般不会导致通货膨胀)②筹集建设资金③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金边债券”特别是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被称为“有利息的钞票”)④调控宏观经济;四个方面分析国债的负担:①认购者负担(债权人负担)②债务人负担(政府负担)③纳税人负担④代际负担; 7、国债限度的指标:1)绝对规模:①国债余额—历年累积债务总规模②当年发行国债的总额③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债务总额2)相对规模:①国债负担率即国民经济承受能力(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发达国家不超过60%,发展中国家不超过45%)②债务依存度(占当年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国际公认债务度警戒线在15%~20%之间); 8、李嘉图等价定理:在某些条件下,政府无论是用债券还是税收筹资,其效果都是相同的或者等价的 9、国债的制度:由发行制度(包括国债种类、发行日期、发行权限、发行对象等。决定发行条件的关键是国债的发行方式、主要有公募招标方式、承购包销方式、直接发售方式和“随买”方式)、偿还制度(主要有抽签分次偿还、到期一次偿还、转期偿还、提前偿还和市场购销法等方式)、市场交易制度(交易层次:①国债发行市场(一级市场)②国债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柜台市场,店头市场);按国债交易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①现货交易方式(最古老,普通)②回购交易方式③期货交易方式(四项基本要素:期限、价格、数量、标的国债三项功能:保值、投机、套利)④期权交易)构成。 10、国债市场的功能(15年新增):实现国债的发行和偿还、调节社会资金的运行。 11、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15年新增):1)我国政府性债务的分类和规模2)中央政府债务管理制度3)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第十四章政府预算 1、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具体含义: 1)从技术方面:①从形式上,它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以预算平衡表体现②从内容上,它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它是政府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2)从政治性,它是重大的政治行为;3)从本质上,它是国家和政府意志的体现,是一个重要法律性文件(属于年度立法)最早出现在英国;职能:反应政府部门的活动、监督政府部门收支动作的情况、控制政府部门的支出;原则:①完整性②统一性③可靠性④合法性⑤公开性⑥年度性(历年制从每年的1月1日起中德法国/跨年制美英日国); 预算的分类:
按编制形式分①单式预算(编制一个总预算)②复式预算(编制两个或两个以上预算⒈经常预算以税收为收入来源,以行政事业项目为支出对象⒉资本预算以国债为收入来源,以经济建设项目为支出对象)按编制依据的内容和方法分①增量(基数)预算{在以前预算年度的基础上,增量预算保持了财政收支指标的连续性。是一种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②零基预算{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重新评估各项收支}按预算作用时间长短分①年度预算{有法律效力是指预算有效期为一年的政府预算}②多年预算{也称中期预算,滚动预算,是指预算有效期为几年}中期预算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批准按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分①平衡预算{收入基本等于预算支出}②差额预算{收入大于或小于预算支出}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分①投入预算②绩效预算③规划-项目预算制度按预算管理层级分①中央预算②地方预算 2、我国政府预算职权的划分:立法机关: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2)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决定本级政府预备费动用;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等;财政部门职权: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各级预算的执行情况;具体编制本级决算草案;业务主管部门职权:根据国家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部门预算具体执行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本部门决算草案;各单位: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审计机关职权:对被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我国政府预算体系: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保障的收支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专项、收费、罚没、经营、国有资源有偿);支出包括:是就公共财政预算而言的2)政府性基金预算: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须报国务院审批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②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③原则。Ⅰ统筹兼顾、适度集中Ⅱ相对独立、相互衔接Ⅲ分级编制、逐步实施④收入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支出用于对重要企业补充资本金和弥补一些国有企业改革成本⑤2012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适当提高:税后利润20%是烟草企业15%是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垄断资源10%钢铁运输电子竞争行业5%科研院所邮政集团免交是国有储备粮棉公司4)社会保障预算:是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缴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原则:①依法建立,规范统一②统筹编制,明确责任③专项基金,专款专用④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但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金)⑤收支平衡,留有结余;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4、我国政府预算编制:1)建立部门预算制度;意义①实行综合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提高了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和完整性②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提高效益③有利于推动部门和行业事业发展④增强了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效地规范了政府的管财行;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两上两下”的基本流程2)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方式:财政部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上缴中央国库,支出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交通运输部集中的航道维护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5、我国政府预算执行制度: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一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公开招标与非公开结合,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 6、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第十五章财政管理体制 1、财政管理是国家管理和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财政分配与管理机构的设置:我国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 2、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划分遵循原则:受益原则、效率原则、区域原则、技术原则。 3、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原则:集权原则、效率原则、恰当原则、收入与负担对等原则。税种属性是决定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主要标准。 4、财政管理体制的两种模式:1、财政联邦模式:州余权主义2、财政单一制模式 5、分税制: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分类:1按支出责任划分: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2按收入划分:中央收入(
包括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各银行保险公司上缴的收入中城市维护建设会,营业税、利润)、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企业、个人所得税中央60%地方40%--资源税中海洋石油资源为中央,其他地方—证券印花税中央97%北京上海深圳3%)、地方收入(除各银行保险公司上缴外的营业税,地方企业的利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不含证券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6、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协调上下级财政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特点:完整性、对称性、科学性、统一性、灵活性、法制性。分类:均衡拨款和专项拨款。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分类:1一般性转移支付2专项转移支付 9、税收返还制度:两税(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0、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任务:1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值机制2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 第十六章、财政政策 1、财政政策的含义:是一国政府为实现预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财政收支关系进行调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财政政策属于宏观调控手段。 财政政策,由预算政策、税收政策、支出政策、国债政策组成。 2、财政政策的功能(掌握)①导向功能既要提出明确的调控目标;又要通过利益机制引导和调整人们的经济行为②协调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等出现的某些失衡状况的调节和制约③控制功能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调节企业和居民等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实现对经济社会的有效控制④稳定功能 在经济过热、存在通货膨胀时,政府通过减少财政支出、增加税收等措施,控制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在经济萧条、存在通货紧缩时,政府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减少税收等,扩大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3、财政政策的目标(掌握) ①促进充分就业;②物价基本稳定;③国际收支平衡;④经济稳定增长。 国际收支平衡,是指经常项目收支、资本项目流入流出的差额之和为零,它是国际贸易(包括商品和服务)和国际资本的综合平衡。 经常项目,也称贸易项目,是指一国的商品和劳务的出口和进口。 经常项目平衡,也称贸易平衡,是指商品和劳务的进口等于出口;出口大于进口,经常项目有盈余,也称国际贸易有顺差;出口小于进口,经常项目有赤字,也称国际贸易逆差; 资本项目平衡,是指一国资本的流入等于资本流出。资本流入大于资本流出,资本项目有盈余;资本流入小于资本流出,资本项目有赤字。
经济稳定增长决定两个源泉,一是生产要素增长;二是生产要素的技术进步程度。 4、财政政策的工具(掌握) 财政政策工具:预算、税收、公债、公共支出、政府投资和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运用或作用 ①预算政(逆经济风向行事)1)当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采用赤字预算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扩大社会总需求2)当社会总供给小于总需求时,采用盈余预算的紧缩性财政政策抑制社会总需求3)当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时,采用中性财政政策②税收政策1)税收是保持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在繁荣时:增加税收,降低社会总需求在萧条时:减少税收,增加社会总需求2)税收是政府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③公债政策1)流动性效应:通过调整公债的流动性程度,改变社会经济资源的流动状况,可以对经济运行产生扩张性或紧缩性的影响2)利息率效应:通过调整国债发行利率水平影响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化,可以对经济运行产生扩张性或紧缩性的影响 ④公共支出政策1)狭义的购买性支出:政府的消费性支出2)转移性支出:包括政府补助支出、捐赠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 ⑤政府投资政策1)通过调整政府投资规模,可以影响社会总供求和未来社会总供给,从而影响社会供求总量2)通过调整政府投资方向,可以对经济结构发挥重要调节作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优化过热时:降低投资支出水平 萧条时:提高投资支出水平当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时,但总供求结构存在问题时,有保有压⑥补贴政策1)财政补贴政策是保持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 过热时:减少财政补贴支出,抑制社会总需求萧条时:增加财政补贴支出,扩大社会总需求2)财政补贴是政府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5、财政政策类型分类标准分类结果具体解释①按财政政策调节经济周期的作用划分 自动稳定 的财政政策财政制度本身存在一种内在的、不需要政府采取其他干预行为就可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动调节经济运行的机制 这种机制也被称为财政自动稳定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累进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自动稳定作用2)政府福利支出的自动稳定作用相 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社会状况,主动灵活地选择不同类型的反经济周期的财政政策工具,干预经济运行行为,实现财政政策目标。如美国的罗斯福-霍普金斯计划(1929-1933)、日本的时局匡救政策(1932)都是范例。分为:1)汲水政策:在经济萧条时,通过公共投资来启动社会需求,使经济恢复活力的方法2)补偿财政政策:政府用繁荣年份的财政盈余来补偿萧条年的财政赤字,以缓解经济的周期性波动②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中的不同功能来划分 扩张性财政政策在社会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经济萧条,政府通常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通过减税、增加财政支出等手段扩大需求,结果往往会导致财政赤字扩大紧缩性财政政策在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情况下,经济繁荣,此时政府通常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通过增加税收、减少财政支出等手段抑制社会需求,结果往往会导致财政赤字缩小或盈余扩大中性财政政策
中性财政政策(均衡性财政政策)——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经济稳定增长时期采用 6、汲水政策的特点: ①它以市场经济所具有的自发机制为前提,是一种诱导经济复苏的政策; ②它以扩大公共投资规模为手段,启动和活跃社会投资; ③财政规模投资具有有限性。即:只要社会投资恢复活力、经济实现自主增长,政府就不再投资或缩小投资规模。 ④如果经济萧条的状况不存在,这种政策就不再实行,因而它是一种短期财政政策。 7、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主要有三种类型:类型效果① “双松”这种政策组合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但也会带来通货膨胀的风险②“双紧”这种政策组合可以有效抑制需求膨胀与通货膨胀,但也可能带来经济停滞③“松紧”搭配紧的财政政策与松的货币政策在控制通货膨胀的同时,可以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但货币政策过松,难以制止通货膨胀松的财政政策与紧的货币政策可以在保持经济适度增长的同时尽可能避免通货膨胀,但长期使用这种政策组合,会积累大量财政赤字 8、财政政策乘数与时滞 ①财政政策的乘数:是用来研究财政收支变化对国民收入的影响。
类型概念计算公式税收乘数收入变动与引起这种变动的税收变动的比率代表边际消费倾向说明税收增减与国民收入变动呈反方向变动政府购买支出乘数 收入变动与引起这种变动的政府购买支出变动的比率说明政府购买支出增减与国民收入变动呈同方向变动购买性支出乘数大于税收乘数平衡预算乘数政府收支同时以相等数量增加或减少时,对国民收入变动的影响程度即使实行平衡预算政策,仍具有扩张效应,其效应等于1 ②财政政策时滞认识时滞内在时滞只属于研究过程,与决策机关没有直接联系行政时滞决策时滞外在时滞与决策单位直接发生关系,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的经济活动执行时滞效果时滞 9、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积极财政政策 我国1993~1997年——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1998~2004年——具有扩张特征的积极财政政策;2005~2008年第三季度——趋于中性的财政政策。从2008年第四季度开始,再次启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①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背景:为了扩大内需,防止经济增速大幅下滑,我国从2008年第四季度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 1)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 2)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3)大幅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公务购车、会议经费等支出。 5)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③与1998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差别 这次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与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实施环境、所处发展阶段、发展思路和调控手段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 1)政策实施的环境发生了变化。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遭遇的金融危机比1998年的金融危机更为强烈。
2)政策实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国内要素成本上升、经济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外部市场需求放缓等。 3)政策内容有新变化。这次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除了要扩大投资外,还有实施结构性减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等内容。而且这次扩大投资同时在基建和民生、环保等领域进行,通过投资和消费的合力拉动总需求增长。 4)政策调控手段多。这次积极财政政策将预算、税收、贴息、减费、增支、投资、国债、转移支付等若干财政政策工具组合起来综合使用。 如:先后实施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提高出口退税率、取消利息税等减税措施。 基本经验:相机抉择,长短政策结合,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配合,国内外政策的协调。 第十七章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 1、货币需求的定义:经济主体在既定的收入和财富范围内能够并愿意持有货币的数量。货币需求是有效需求、经济需求、派生需求。 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它具有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等职能 货币需求量的定义:货币需求量是指一定时期内经济对货币的客观需求量。 2、传统货币数量说(熟悉) 古典货币数量说主要是现金交易数量说和现金余额数量说。①费雪的现金交易数量说费雪“交易方程式”,MV=PT。交易方程式所反映的是货币量决定物价水平的理论。②剑桥学派的现金余额数量说庇古提出的剑桥方程式:#FormatImgID_0#庇古认为,货币的价值是由货币供求的数量关系决定;货币需求是以人们手持现金来表示的,它不仅是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也包括贮藏货币,这是剑桥方程式区别于交易方程式的关键所在。剑桥方程式与交易方程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是为了说明同一个问题:商品价格和货币价值的升降取决于货币数量的变化。剑桥学派现金余额数量说的基本观点是: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物价水平与货币量成正比,货币价值与货币量成反比。 3、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流动性偏好论(掌握) 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流动性偏好理论——即人们基于货币的流动性持有货币。 流动性偏好理论指出货币需求是由三类动机决定的(掌握):交易动机交易性需求,L1=L1(Y)预防动机投机动机投机性需求,由利率的高低决定,L2=L2(i)
L=L1(Y)+L2(i)(掌握) 当利率降到某一低点时,货币需求就会无限增大。由于利率过低,“流动性偏好”就具有绝对性,产生“流动性陷阱”。 凯恩斯的货币需求函数是建立在“未来的不确定性”和“收入是短期资产”这两个假定之上,并将货币作为宏观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变量和政策变量来研究。 4、弗里德曼的现代货币数量说(掌握) 弗里德曼的现代货币数量说是关于货币需求的理论。接受了剑桥学派观点,认为人们持有货币的原因既在于交换、又在于货币也是财富;货币数量说是货币需求理论,不是产出、货币收或者物价水平的理论。影响人们持有实际货币的因素有四个:①财富总额弗里德曼提出了“恒久性收入”的概念,并认为“恒久性收入”越高,所需货币越多②财富构成人力财富与非人力财富之比。人力财富比例越高,所需准备的货币就越多③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率越高,持有货币的机会成本越大,持有货币的数量就越少④其他因素不属上述因素,又能影响货币需求的各种随机因素 M/P=f(Yp;W;im,ib,ie;1/p·dp/dt;μ)(弗里德曼货币需示函数掌握) M:名义货币量;P:物价水平;Yp恒久性收;W:非人力财富占总财富的比例;im,ib,ie分别代表存款、债券、股票的预期名义收益率;1/p·dp/dt:物价水平的预期变动率;μ随机因素的影响总和。 5、货币供给,货币供给主体即一国或货币区的银行系统向经济主体供给货币以满足其货币需求的过程。货币供应量,非银行部门持有的货币资产数量,即流通中的货币数量。 6、我国目前货币层次的划分(掌握) 货币供给层次划分的基本原则:一般依据资产的流动性。即各种货币资产转化为通货或者现实购买力的能力来划分不同的货币层次。M0=流通中的现金 M1=M0+银行活期存款流通中的货币,是我国的狭义货币供应量M2=M1+定期存款+储蓄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广义货币量,其中定期存款+储蓄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属于潜在的货币
7、货币供给机制 货币供应量包括现金和存款两个部分。其中现金是中央银行的负债,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 ①中央银行的信用创造货币机制(掌握) 中央银行只能利用自身掌握的货币发行权和信贷管理权,来创造信贷资金来源。信用创造货币是当代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供给机制的重要内容,而且信用创造货币的功能为中央银行所掌握。 ②商业银行的扩张信用、创造派生存款机制(掌握) 商业银行不具备信用创造货币的功能,却具备在中央银行发行货币的基础上扩张信用、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 假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 银行的位置 新存款 存款准备金 新贷款 1 1000 100 900 2 900 90 810 3 810 81 729 4 …… …… …… …… 合计 10000 1000 9000 但是中央银行放出的每笔信用并不能由商业银行无限制地创造派生存款。一般来说,银行体系扩张信用、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要受到三类因素的制约:(掌握) 1)缴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 2)提取现金数量; 3)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缴付税款等限制。 “基础货币”,包括现金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一般用“B”表示;基础货币的扩张倍数称为“货币乘数”,取决于存款准备金率以及货币结构比率之和的倒数,用“k”表示。 K=1/(存款准备金率+货币结构比率)(掌握) 货币供应量的公式:M=B*K K=1/(存款准备金率+货币结构比率) B=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全部存款
8、货币均衡的含义(掌握) 货币均衡,即货币供求均衡,是指在一定时期经济运行中的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在动态上保持一致的状态。具有如下特征: ①货币均衡是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的大体一致,而非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在数量上的完全相等; ②货币均衡是一个动态过程; ③现代经济中的货币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总体均衡状况。 9、货币失衡的含义总量性货币失衡总量性货币失衡有两种情况:货币供给量小于货币需求量,或货币供应量大于货币需求量。 造成货币供应量大于货币需求量的原因:财政赤字、扩张性货币政策等结构性货币失衡结构性货币失衡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其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结构的不合理。结构性货币失衡必须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加以解决。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时更多地注意总量性失衡。 10、货币均衡水平决定 流通领域的货币数量取决于货币的均衡水平。货币数量已成为宏观经济中重要的经济变量和政策变量。 研究货币均衡问题,不仅要涉及到货币的自身均衡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研究货币的均衡水平及由此而决定的流通领域中的货币数量与宏观经济方面其他变量的综合平衡问题。 在宏观经济方面,总的要求是达到或保持社会总供求之间的平衡关系。要保证国民经济在物价稳定的条件下协调发展,就必须使流通领域中货币数量的增长幅度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相互配合。货币供应量M1应当与GDP同步增长,即ΔM1=Y′M0,本期货币增量=GDP增长率×上期货币存量 熟悉物价自然上涨率的经济含义:在一般的情况下,产品的价格不会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下跌。物价自然上涨现象的成因:剪刀差;产品的更新换代、技术性能不断提高,也无形中使同类产品的价格自然上升。 产品价格剪刀差现象:劳动生产率提高在技术或劳动密集性程度不同的部门并不一致,从而造成所谓的产品价格剪刀差现象。 掌握货币数量与经济增长、物价上涨的关系:若将物价自然上升因素考虑进去,则流通领域中货币数量的增长应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即:ΔM1=(Y′+P′)×M0,或者M′=Y′+P′ ΔM1本期货量存量;P′物价自然上涨率;M′货量供应量增长率;Y′GDP增长率。
上式反映货币的均衡与经济增长及物价水平的关系。 11、通货膨胀的含义 通货膨胀,是价值符号流通条件下的特有现象。各种定义的共同点:一是有效需求大于有效供给;二是物价持续上涨。物价上涨是通货膨胀的基本标志。 通货膨胀的定义:在价值符号流通条件下,由于货币供给过度而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现象。 12、通货膨胀的类型(熟悉)分类标准分类结果具体解释按通货膨胀 的成因划分 1)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特点:自发性;诱发性;支持性。2)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工会推动的“工资推进型通货膨胀”垄断企业推动的“利润推进型通货膨胀”3)输入型通货膨胀: 是一种国际传导现象。4)结构型通货膨胀 经济结构因素变动影响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状态按表现形式 划分1)公开型通货膨胀开放性通货膨胀:货币数量变动导致的物价上涨是主要标志2)抑制型通货膨胀
隐蔽性通货膨胀。表现为人们普遍持币待购而使货币流通速度减慢。 13、通货膨胀的原因①直接原因过度的信贷供给,包括过度的现金发放和过度的信用供给。②主要原因1)财政原因;2)信贷原因——信用膨胀③其他原因投资规模过大,国民经济结构比例失调,国际收支长期顺差等。 财政原因:政府原因近使过度供给货币的情况有两种:发生财政赤字或推行赤字财政政策。 财政赤字,是指财政部门在执行国家财政预算过程中,因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而导致的财政收不抵支的状况; 赤字财政,指政府在做财政预算时,把支出打高,留出收入缺口,形成预算赤字。 14通货膨胀的治理①紧缩的需求政策一是紧缩性财政政策①减少政府支出。主要包括削减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②增加税收;③发行公债。二是紧缩性货币政策①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②提高再贴现率;③公开市场业务。在通货膨胀时期,中央银行一般会通过公开市场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售有价证券。②积极的供给政策在抑制总需求的同时,积极运用刺激生产的方法增加供给来治理通货膨胀。倡导这种政策的学派被称为供给学派,其主要措施有减税、削减社会福利开支、适当增加货币供给发展生产和精简规章制度等。 第十八章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1、中央银行,也称货币当局,中央银行处于金融中介体系的中心环节。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银行的双重性质。它的主要任务:一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调控宏观金融;二是实施金融监管,维护银行业的稳健运行。 中央银行制度的定义:由中央银行代表国家管理一国金融业,并以其为核心构成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融资媒体的金融体制。 2、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性(熟悉) 1)集中货币发行权的需要;
2)代理国库和为政府筹措资金的需要; 3)管理金融业的需要; 4)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实行干预的需要。 3、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了解):独占银行券的发行权是中央银行产生的第一个标志。 1)由商业银行转化为中央银行 2)专门设置的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 3)由综合型银行改革为单一职能的中央银行。如前苏联、东欧各国和新中国。 4、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起源及其发展(了解) 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处理中央银行和政府之间关系的问题,即中央银行对政府直接负责还是对政府相对负责的问题。 ☆了解支持和反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理由: ①支持理由:民主社会政治家更关注的是短期利益,为了讨好选民,他们更乐于采用膨胀性的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 ②反对理由:货币政策作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和财政政策及其他政策有效配合,才能取得长期效果。 ☆中央银行独立程度的发展历程 独立性问题经历了中央银行高度独立、中央银行基本不独立、到中央银行相对独立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中央银行处于高度独立阶段,中央的实际职能限于维持银行券和黄金的自由兑换。 第二阶段——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初,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基本不独立。特别是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以凯恩斯为首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流行导致独立性的大大削弱。 第三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相对独立。 5、中央银行的职责和业务活动特征 中央银行的主要管理职责:利用其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对金融领域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和调节。 掌握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特征:1)不以盈利为目的;2)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只与政府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资金往来关系;3)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应受到其他部门或机构的行政干预和牵制。
6、掌握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货币发行业务、对银行的业务和对政府的业务。①货币发行业务— —中央银行是发行 的 银行货币发行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法定的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②对银行的业务——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1)集中准备金2)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三种贷款方式:再抵押放款、商业票据的再贴现和再贷款。3)全国清算——中央银行主要的中间业务③对政府的业务——中央银行是政府的 帐 银行1)代理国库。国库存款是中央银行主要负债之一。2)代理国家债券发行。3)对国家提供信贷支持。4)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5)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此外,一是中央银行还代表国际金融活动金融组织,出席各种国际会议,从事国际的金融活动以及代表政府签订国际金融协议;二是在国内外经济金融活动中,充当政府的顾问,提供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 7、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熟悉) 中央银行的资产:国外资产,对政府债权,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对非金融部门债权,其他资产 中央银行的负债:储备货币、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发行债券,国外负债,政府存款,自有资金,其他负债。 9、货币政策定义和目标(掌握) ①货币政策,是金融政策的一部分,是一国金融当局制定和执行的通过货币供应量、利率或其他中介指标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手段。一般包括:1)政策目标;2)实现目标所运用的政策工具;3)预期达到的政策效果。 ②货币政策目标:1)稳定物价;2)经济增长;3)充分就业;4)平衡国际收支。 掌握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 10、货币政策工具类 型运 用特 点①一般性政策工具(掌握)——对货币总量的调节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根据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将其所吸收的存款和发行的票据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最低比率。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缺陷:
①超额存款准备金掌控在商业银行手中;②作用力度强;③成效较慢,时滞较长。若中央银行采取放松银根政策,调低存款准备金率2)再贴现中央银行向持有商业票据等支付工具的商业银行进行贴现的行为。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提高再贴现率与存款准备金率工具相比,再贴现工具的弹性相对要大一些、作用力度相对要缓和一些。但再贴现政策的主动权却操纵在商业银行手中若中央银行采取放松银根政策,调低再贴现率。3)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买卖国债、发行票据的活动。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卖出债券比较灵活的金融调控工具。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相比较,公开市场操作更具有弹性,更具有优越性。若中央银行采取放松银根政策,买入债券②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熟悉)——对某些特殊领域的信用加以调节和影响1)消费者信用控制(重要)——中央银行对不动产以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予以控制。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分期付款购买耐用消费品的首付最低金额、还款最长期限、适用的耐用消费品种类等。2)证券市场信用控制——对有关证券交易的各种贷款进行限制,目的在于抑制过度投机。3)优惠利率4)预缴进口保证金③直接信用控制(熟悉)中央银行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直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控制。手段包括:利率最高限、信用配额、流动比率、直接干预等。其中规定存贷款最高利率限制,是最常使用的直接信用管制工具。④间接信用控制(了解)即中央银行通过道义劝告、窗口指导等办法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灵活,但要起作用,必须是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有较高的地位,并拥有控制信用的足够的法律权利和手段。
11、货币政策的中介(中间)目标(熟悉) 货币政策目标一经确定,中央银行按照可控性、可测性和相关性的三大原则选择中间目标。 ①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利率,通常是指短期的市场利率。 ②货币供应量。从1996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将货币供应量定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 ③超额准备金或基础货币。 ④通货膨胀率 12、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指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影响中介指标,进而最终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传导途径和作用机理。 传导体系:中央银行→货币市场→金融机构→企业(居民)。 间接传导机制: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效率决定于:①能够对货币政策变动做出灵敏反应的经济主体;②较为发达的金融市场;③较高程度的利率汇率市场化。 13、近年来我国货币政策的实践 ①“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国货币政策的演变 1)2006~2007年——从“稳健”的货币政策逐渐转为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 2)2008年下半年开始,货币政策从“从紧”转向“适度宽松”,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 3)2010~2011年,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 ②正确认识稳健的货币政策。2011年,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第十九章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 1、商业银行的内涵
①商业银行的定义,又称为存款货币银行,以经营工商业存款、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它是金融机构体系中最为核心的部分。 ②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是最典型的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形式为工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办理结算业务的金融企业。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比较都是企业,但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是承担资金融通职能的企业2)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比较都从事银行业务,具备银行业的基本特征。但中央银行与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银行则以盈利为目的3)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比较业务范围不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很窄,经营不完全的信用业务,或不以银行信用方式融通资金。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广泛,是唯一能够面向公众吸收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的性质可以概括为:经营目标盈利化;经营行为市场化;业务活动多样化。 2、商业银行的职能与组织形式 ①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掌握)1)信用中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发挥着化货币为资本的作用,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能2)支付中介汇兑、非现金结算3)信用创造 ②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熟悉)1)按机构设置分类单一银行制和总分行制2)按业务经营范围分类专业化银行制(分业经营)和综合化银行制(全能银行制)。 3、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掌握)业务类型解释构成①负债业务——资金来源业务形成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自有资金:包括成立时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股本以及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这部分称为权益资本。吸收的外来资金:主要是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从同业拆借市场拆借、发行金融债券、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等,其中以吸收存款为主。1
)吸收存款: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存款业务创新。2)借款业务:再贴现或者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结算过程中的短期资金占用。②资产业务—— 资金运用业务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业务,是商业银行获得收益的主要业务活动。1)票据贴现形式上是票据的买卖,实际上是信用业务2)贷款业务贷款业务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一般排在首位。第一,按归还期限划分,分为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中期贷款(期限在1~5年的贷款)和长期贷款(期限在5
年以上的贷款)。第二,按贷款条件划分,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第三,以用途为标准,可以分为资本贷款、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3)投资业务许多国家规定只允许做债券业务,不允许做股票买卖,或允许银行以其自有资金和盈余的很小比例投资于此。③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不使用自己的资金而为客户办理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作为“支付中介”而提供的金融服务。也称为无风险业务。1)结算业务。一是现金结算;二是转账结算。银行提供的结算业务,主要是转账结算(非现金结算)。2)信托业务。信托业务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3)租赁业务。包括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4)代理业务5)咨询业务 4、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掌握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盈利性原则、流动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1)盈利性原则注重资产业务的盈利性,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首要原则
2)流动性原则两层含义:商业银行必须保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或其他容易变现的资产;商业银行取得现款的能力。 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与盈利性呈负相关关系。3)安全性原则基本含义,是指商业银行在放款和投资等业务经营过程中要能够按期收回本息,特别是要避免本金受损。 商业银行的资产安全性和盈利性也呈负相关关系 5、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又称存款保障制度,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根据其吸收存款的数额,按规定的保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存款机构发生经营危机导致无法满足存款人提款要求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安排。 组织形式: ①由政府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如美国,英国,加拿大; ②由政府和银行界共同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比利时; ③在政府支持下由银行同业联合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如德国,法国,荷兰。 偿付限额: 50万以内,全额赔付;超过50万,从该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①保费;②清算中分配的财产;③基金收益;④其他。 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①存央行;②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及其他高等级债券;③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形式。 偿付形式: ①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②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③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④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6、金融市场 ①金融市场运行机理(了解) 货币资金在使用方面总是存在着“时间差”和“空间差”。资金只有在运动过程中才能够创造价值,并使价值增值,从而产生资金融通的客观要求。 ②金融市场效率的定义:金融市场实现金融资源配置功能的程度。
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金融市场以最低交易成本为资金需求者提供金融资源的能力;2)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者使用金融资源向社会提供有效产出的能力。 资本的本质特征:追逐利润。 ③有效市场理论(熟悉):根据信息对证券价格影响的不同程度,法玛将市场有效性分为三类:类型特点1)弱型效率证券市场效率的最低程度有关证券的历史资料对证券的价格变动没有任何影响2)半强型效率证券市场效率的中等程度有关证券公开发表的资料对证券的价格变动没有任何影响3)强型效率证券市场效率的最高程度有关证券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公开发表的资料以及内幕信息对证券的价格变动没有任何影响 6金融市场的结构(掌握) 金融市场由许多子市场组成,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市场、金融期货市场(金融期权市场)、外汇市场等。类型子市场主要功能货币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等供应短期货币资金,主要解决短期内资金余缺的融通问题资本市场股票市场、长期债券市场、投资基金市场等供应长期货币资金,主要解决投资方面的资金需要 7、金融市场的七个子市场①同业拆借市场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活动的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短期资金不足、票据清算的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需求。特点:期限短、流动性高、利率敏感性强、交易方便典型的同业拆借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②票据市场以各种票据为媒体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
按照票据的种类,它可以划分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短期以及融资性票据市场。其中商业票据市场和银行承兑汇票市场是票据市场中最主要的两个子市场。1)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的结合。2)商业票据是一种短期无担保证券,是由发行人为了筹措短期资金或弥补短期资金缺口,在货币市场上向投资者发行并承诺在将来一定时期偿付票据本息的凭证。它是以企业的直接信用作保证的3)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了吸引存款而发行的一种不记名的存款凭证,它是认购人对银行提供的信用③债券市场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它是一种直接融资的市场。既具有货币市场属性,又具有资本市场属性。 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市场可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按期限,债券分为短期债券(1年期以内)、中期债券(1年至10年)和长期债券(10年以上)。短期政府债券的流动性在货币市场中是最高的,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参与这个市场的交易。④股票市场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可分为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和流通市场(二级市场)。发行市场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市场;流通市场是已发行的股票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的市场。股票市场还可以根据市场的组织形式划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⑤投资基金市场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优势:专家理财⑥金融期货市场(金融期权市场)金融期货市场,是指专门进行金融期货交易的市场,具有锁定和规避金融市场风险、实现价格发现的功能。 金融期权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按成交协议签订合同,允许买方在交付一定的期权费用后,取得在特定时间 内、按协议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证券的权利⑦外汇市场外汇市场,是指由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商和客户组成的买卖外汇的交易关系的总和 8、当代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相互渗透发展的趋势(了解) 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的缘故。 从微观上看,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存在着一定的替代关系,但从宏观上看,二者则为互补关系。 第二十章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1、金融风险: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在货币资金的借贷和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得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发生偏差,从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2、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掌握): ①不确定性;
②相关性; ③高杠杆性。一是与工商企业相比,金融企业负债率明显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二是衍生金融工具有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也是高度的金融风险。 ④传染性。 另外,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金融风险的主要特征有:1)金融结构失衡与融资形式畸形发展使风险集中于银行;2)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相互传感放大;3)非正规金融规模庞大成为金融安全隐患。 3、掌握常见的金融风险的四种类型:1)市场风险由于市场因素(如利率、汇率、股价以及商品价格等)的波动而导致的金融参与者的资产价值变化的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的违约而导致损失的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金融参与者由于资产流动性降低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4)操作风险是由于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的操作风险 4、金融危机的含义 金融危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金融危机的发生,具有频繁性、广泛性、传染性和严重性等特点。 5、金融危机的类型类型特点①债务危机又称为支付能力危机,即一国的债务不合理,无法按期偿还,最终引发的危机。它一般发生在发展中国家。 发生债务危机的国家的特征(了解):1)出口不断萎缩,外汇主要来源于举借外债;2)国际债务条件对债务国不利;3)大多数债务国缺乏外债管理经验,外债投资效益不高,创汇能力低。②货币危机——货币大幅贬值在实行固定汇率制或带有固定汇率制色彩的盯住汇率安排的国家,容易出现其货币内外价值脱节的问题,通常反映为本币汇率高估。发生危机国家的汇率政策的共同特点在于其盯住汇率安排③流动性危机流动性危机是由流动性不足引起的。流动性可以分为两个层面:1)国内流动性危机;2)国际流动性危机。 当国内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时,央行可以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避免“挤兑”可能造成的大范围银行危机。在国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像IMF之类的国际组织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④综合性金融危机
通常是几种危机的结合。现实中的金融危机都是综合性金融危机。综合性金融危机分为外部综合性金融危机和内部综合性金融危机。 6、次贷危机 次贷危机,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 此次次贷危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债务危机阶段;第二个阶段是流动性危机;第三个阶段即信用危机。投资者对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产生怀疑,引发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恐慌。 7、金融监管的含义 金融监管或称金融监督管理,是指一国的金融管理部门为达到稳定货币、维护金融业正常秩序等目的,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外部监督、稽核、检查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一系列行为。 金融监管首先是从对银行的监管开始的,这和银行的一些特性有关。1)银行提供的期限转换功能;2)银行是整个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票据的清算者,降低了交易的费用;3)银行的信用创造和流动性创造功能。 8、金融监管的一般性理论(掌握)①公共利益论源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危机,并且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都是被经济学家所接受的有关监管的正统理论。 监管是政府对公众要求纠正某些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的不公平、不公正和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一种回应。②保护债权论存款保险制度就是这一理论的实践形式。债权人包括存款人、证卷持有人、投保人③金融风险控制论这一理论源于“金融不稳定假说”④.金融全球化对传统金融监管理论的挑战 9、金融监管体制的含义与分类 金融监管体制:一国金融管理部门的构成及其分工的有关安排。熟悉金融监管体制的分类分类标准分类结果代表国家①从银行的监管主体以及中央银行的角色来分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美国、法国、印度、巴西等国家。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
德国、英国、日本、韩国。②从监管客体的角度来分1)统一(综合)监管体制英国、瑞士、日本和韩国。2)分业监管体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 10、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 熟悉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逐渐由单一全能型体制转向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 掌握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特点:我国采用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组成的分业监管体制)。 在新的监管体制中,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维护金融稳定。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拥有监督检查权,包括直接检查监督权、建议检查权和在特定情况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 11、国际金融监管协调 ①巴塞尔协议产生的背景与发展(了解) 巴塞尔协议产生的直接原因:国际性银行倒闭事件和国际贷款违约事件使得监管当局全面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 主要原因:随着金融国际化,必须要在金融监管上进行国际协调。 1975年2月,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西方十国集团以及瑞士和卢森堡等12国中央银行成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在巴塞尔协议中,影响最大的是统一资本监管的1988年巴塞尔报告、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和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 ②1988年巴塞尔报告(掌握) 1988年巴塞尔报告——《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报告》,其主要内容是确认了监督银行资本的可行的统一标准。 1)资本组成:巴塞尔委员会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又称为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股本和公开储备,这部分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附属资本又称为二级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和呆账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券 2)风险资产权重:就是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表外业务的相对风险大小,赋予他们不同的权重,即0%、10%、20%、50%和100%。权重越大,表明该资产的风险越大。 3)资本标准:到1992年底,所有签约国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即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不得低于4%。 4)渡期安排。1987年年底~1992年年底 ③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掌握):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最低资本要求巴塞尔委员会继承了过去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想,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但新协议的资本要求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1)对风险范畴的进一步拓展。当前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是委员会也注意到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和破坏力。 2)计量方法的改进。 3)鼓励使用内部模型。 4)资本约束范围的扩大。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巴塞尔委员会希望监管当局担当起三大职责:1)全面监管银行资本充足状况;2)培育银行的内部信用评估系统;3)加快制度化进程。市场约束强调以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 ④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2011年新增) 巴塞尔协议Ⅲ体现了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新思维,按照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并重、资本数量和质量同步提高、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并行,长期影响与短期效应统筹兼顾的总体要求,确立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新标杆。1.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资本监管是本轮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巴塞尔委员会确定了3个最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标准:1)普通股充足率:4.5%2)一级资本充足率:6%3)总资本充足率:8%两个超额资本要求1)要求银行建立留存超额资本,由普通股构成,最低要求为2.5%2
)建立与信贷过快增长挂钩的反周期超额资本,最低要求为0~2.5%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普通股、一级资本和总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7%、8.5%和10.5%2.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自2011年初按照3%的标准(一级资本/总资产)开始监管杠杆率的变化,2013年初开始进入过渡期,2018年正式纳入第一支柱框架3.建立流动性风险量化监管标准为增强单家银行以及银行体系维护流动性的能力,引入两个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量化指标:1)流动性覆盖率;2)净稳定融资比率4.确定新监管标准的实施过渡期为期8年(2011~2018)的过渡期安排 ⑤巴塞尔协议在我国的实施(熟悉) 为提高资本监管水平,我国已对过去的资本规定进行了修改,将新协议第二和第三支柱的内容包括在内。2011年我国开始借鉴巴塞尔协议Ⅲ的有关规定,2011年4月颁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章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 1、汇率制度的含义与划分 汇率制度,各国对本国货币汇率变动的基本方式所作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内容有:本国货币对外价值、汇率的波动幅度、本国货币与其他货币的汇率关系、规定影响和干预汇率变动的主要等。 汇率制度的主要类型(掌握):传统上国际汇率制度分为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两种类型。类型解释例子①固定汇率制度各国货币汇率受汇率平价的制约,市场汇率只能围绕平价在很小的幅度内上下波动的汇率制度。1)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度:自发的固定汇率制度,铸币平价是各国汇率的决定基础,黄金输送点是汇率变动的上下限。2)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人为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②浮动汇率制度没有汇率平价的制约,市场汇率随着外汇供求状况变动而变动的汇率制度。牙买加体系下的汇率制度 1999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采取新的分类法,按照汇率弹性从小到大,将各国汇率制度分为:无单独法定货币、货币当局安排、传统盯住安排、水平区间盯住、爬行盯住、爬行区间、事先不公布汇率目标的管理浮动、独立浮动八种。 2、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因素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因素倾向于实行固定汇率制度倾向于实行浮动汇率制①经济开放程度经济开放程度越高经济开放程度低②经济规模经济规模越小 ③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及其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程度 同国际金融市场联系密切④进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和地域分布进出口集中在某几种商品或某一国家的国家进出口商品多样化或地域分布分散化⑤相对的通货膨胀率 资本流出入较为客观和频繁,或国内通货膨胀率与其他主要国家不一致的国家 3、人民币汇率制度
1994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制度沿革: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尽管我国公开宣布人民币汇率实行有管理浮动,但由于汇率变动幅度较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归类为传统的(或事实上)的盯住汇率安排。 2005年7月21日,在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原则的指导下,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价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汇价实行一定程度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开市之初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买卖价在中间价的±5‰的幅度内浮欧元、日元、港币、英镑等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浮动幅度为±3%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的价差幅度美元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1%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4% 银行可自行制定非美元对人民币价格。银行可与客户议定所有挂牌货币的现汇和现钞买卖价格。 2008年7月21日,自2005年来对美元汇率升值21%,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和扩散,人民币开始对美元汇率保持相对稳定; 2010年6月19日,回归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 4、国际储备的含义与构成
国际储备:一国货币当局为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本币汇率和应付紧急支付等目的所持有的国际间普遍接受的资产。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国的国际储备一般可分为四种类型:货币性黄金、外汇储备、在IMF的储备头寸和特别提款权。(掌握)①货币性黄金一国货币当局作为金融资产而持有的黄金。黄金只能算成是潜在的国际储备,而非真正的国际储备。(1976年IMF正式废除黄金官价)②外汇储备主要是指各国货币当局持有的对外流动性资产,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国库券等。外汇储备是国际储备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在非黄金储备中的占比高达95%以上)③IMF的储备头寸在基金组织的普通账户中会员国可以自由提取使用的资产,包括会员国向基金组织缴纳份额中的25%可自由兑换货币(储备档头寸)和基金组织用去的本币两部分(超储备档头寸)④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缴纳的份额无偿分配的,可供会员国用以归还基金组织贷款和会员国政府之间偿付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5、国际储备的作用(熟悉) ①融通国际收支逆差,调节临时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 ②干预外汇市场,从而稳定本国货币汇率; ③是一国对外举债和偿债的根本保证。 6、国际储备的管理 国际储备的管理实质上是外汇储备的管理。 ①外汇储备总量管理。一国应该全面衡量持有外汇储备的收益与成本,保持合适的外汇储备规模。外汇储备规模过低,会引起国际支付危机、甚至金融危机;外汇储备规模过多会增加储备的机会成本,占用较多的基础货币,导致流动性过剩,给一国带来负面影响。 ②外汇储备的结构管理。具体包括储备货币的比例安排和储备资产流动性结构的确定。1)储备货币种类的安排指确定各种储备货币在一国外汇储备额中各自所占的比重。为减少汇率风险,一国可以考虑设立与弥补赤字和干预市场所需要的货币保持一致的储备货币结构。减少外汇储备风险的另一种可行办法是实行储备货币多样化。2)储备资产流动性结构的确定应当在考虑流动性和盈利性的条件下确定储备资产流动性结构。一国应当拥有足够的一级储备来满足国际储备的交易性需求。剩下的储备资产可以在各种二级储备与高收益储备之间进行组合投资,以期在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条件下获取尽可能高的预期收益率。 ③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
在满足外汇储备资产所需要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外汇储备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外汇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外汇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 7、国际货币体系的含义 国际货币体系:又称为国际货币制度,是指通过国际惯例、协定和规章等,对国际货币关系所作的一系列安排。它可以是惯例发展演变的结果或法律法规的结果,或者两者的共同结果。 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内容(掌握): ①确定国际储备资产; ②确定汇率制度; ③确定国际收支调节方式。 8、国际货币体系变迁 ①国际金本位制。世界上第一次出现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国际金本位制。1880~1914年是国际金本位制的黄金时期,铸币平价是各国汇率的决定基础,黄金输送点是汇率变动的上下限。 金本位制的内容(熟悉):1) 由铸币平价决定的汇率构成各国货币的中心汇率决定两国货币汇率的基础是两国本位币的含金量之比,即铸币平价2) 市场汇率受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围绕铸币平价上下波动,波动幅度为黄金输送点黄金输送点包括黄金输入点和黄金输出点,等于铸币平价加减运送黄金的运费
②布雷顿森林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即1945~1973年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和1976年以来的牙买加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建立起来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运行特征:(掌握)1)可兑换黄金的美元本位以美元为中心,布雷顿森林协定规定了双挂钩原则——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一种国际金汇兑本位制,实际上美元充当了国际储备货币2)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行的是人为的固定汇率制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各成员国货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不能超过平价的±1%。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失衡时可以调整其货币与美元的平价关系,在平价10%以内的汇率变动可以自行决定而无需批准,超过这一数值则需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批准3)国际收支的调节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国际收支失衡有两种方法调节:①短期失衡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信贷资金来解决②长期失衡通过调整汇率平价来解决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运行的20多年时,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布雷顿森林体系本身的内在缺陷——特里芬难题,即维持对美元的信心和保证国际清偿力之间存在两难选择,决定了其崩溃的必然性。 ③牙买加体系(1976年通过,1978年生效) 掌握牙买加体系的主要运行特征:1)多元化的国际储备体系国际储备资产:特别提款权、黄金、美元、日元、德国马克和欧元等。美元在国际储备中的地位有所下降,但仍然处于主导地位2)多种汇率安排并存的浮动汇率体系在牙买加体系下,各国可以自行安排其汇率制度,形成了多种汇率安排并存的浮动汇率体系3)国际收支的调节在牙买加体系下,经常账户失衡主要通过汇率机制、利率机制、国际金融市场融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调节等方式进行 9、国际主要金融组织:二战后成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集团这两大国际金融机构,与世界贸易组织并称为战后三大国际经济组织。 1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成立于1945年,理事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了解)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机构。其宗旨主要是:促进国际货币领域的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促进汇率的稳定,保持成员国之间有秩序的汇率安排等。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来源(熟悉)①份额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成员国缴纳的份额,包括加入时认缴和增资份额。份额不仅决定成员国应缴纳的资金,还决定成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借款数量和特别提款权的分配②借款包括一般借款总安排和新借款安排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掌握) ①备用安排常称为普通贷款,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基本、最早设立的一种贷款,是为解决成员国暂时性国际收支困难而设立的。备用安排最高额度为成员国份额的125%,拨付期为12—18个月②中期贷款是为解决成员国结构性缺陷导致的严重的国际收支问题③减贫与增长贷款一种低息贷款,用于帮助面临长期国际收支问题的最贫困成员国而设立的其他贷款还有补充储备贷款、应急信贷额度、紧急援助 1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特点: ①主要是帮助其解决国际收支问题; 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是有政策条件的; 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是临时性的。目前,其借款国都是发展中国家,包括转轨国家和遭受金融危机的国家。 12、世界银行的宗旨(了解) 世界银行,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简称,成立于1945年12月。是世界银行集团中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机构,理事会是世界银行最高权力机构。世界银行集团的其他机构包括: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等。 世界银行是世界上最大的多边开发机构,其法定宗旨是: ①对生产性投资提供便利,协助成员国的经济复兴以及生产和资源的开发。 ②促进私人对外贷款和投资。 ③鼓励国际投资,开发成员国生产资源,促进国际贸易长期均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13、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熟悉)
①银行股份; ②借款:借款是世界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 ③转让债权; ④业务净收益。 14、世界银行的贷款(掌握) 类型:项目贷款、非项目贷款、部门贷款、联合贷款、第三窗口贷款等,其中项目贷款是世界银行贷款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世界银行贷款的特点:贷款期限较长,最长可达30年,宽限期为5年;贷款要实行浮动利率;通常对其资助的项目只提供货物和服务所需要的外汇部分;贷款程序严密,审批时间较长。 世界银行集团的其它机构: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15、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成立于1930年,其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活动提供额外的便利,并在国际清算中充当受托人或代理人。 (1)国际清算银行的组织结构。国际清算银行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建立,其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2)国际清算银行的职能与业务。国际清算银行的银行部为会员国央行管理国际储备资产、开办多种银行业务。 16、人民币跨境使用 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类型 ①跨境人民币结算;②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③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④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进口贸易融资,出口贸易融资,以贸易合同金额为限);⑤跨境人民币证券投融资(境内机构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⑥双边货币合作(货币互换协议,本币结算协议)。 第二十二章、统计与统计数据 1、统计学:关于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从数据中得出结论的科学。是帮助我们认识周围世界的工具。 统计学分支:描述统计和推断统计。 描述统计:研究数据收集、整理和描述的统计学方法。取得所需数据,用图表或数学方法对数据整理和展示,描述数据的一般性特征。
推断统计:研究如何利用样本数据来推断总体特征的统计学方法。包括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参数估计是利用样本信息推断总体特征,假设检验是利用样本判断对总体的假设是否成立。 2、变量和数据 ①变量:研究对象的属性或特征,相对常数而言的,可以有两个或更多个可能的值。当变量取值是数量的时候,称为定量变量或数量变量;当变量取值是类别的时候,称为分类变量;当变量取值是类别且有一定的顺序时,称为顺序变量。分类变量和顺序变量称为定性变量。 ②数据:是对变量进行测量、观测的结果。 数据的类型:按照所采用的计量尺度,可以将统计数据分为分类数据、顺序数据、数值型数据。类型定义特征分类数据由定类尺度计量形成的,表现为类别,通常用文字表述,也可用数值代码表示,但不区分顺序。不能用数值表示,其结果表现为类别,统称为定性数据或品质数据顺序数据由定序尺度计量形成的,表现为类别,通常用文字表述,也可用数值代码表示,但有顺序。数值型数据由定距尺度和定比尺度计量形成的
说明的是现象的数量特征,通常用数值来表现,也可称为定量数据或数量数据。 3、数据的来源 ①观测数据:通过直接调查或测量而收集到的数据; ②实验数据:通过在实验中控制实验对象以及所处的实验环境收集到的数据。(大部分自然科学数据都是) ③一手数据:直接的调查和科学实验(两个方法:一是调查或观察,二是实验); ④二手数据:别人的调查或实验数据。 4、统计调查的概念:按照预定的目的和任务,运用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搜集数据信息资料的过程。 5、统计调查的种类 ①按调查对象的范围不同,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 全面调查,对构成调查对象的所有单位进行逐一的、无一遗漏的调查,包括全面统计报表和普查。 非全面调查,对调查对象中的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包括非全面统计报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 ②按调查登记的时间是否连续,分为连续调查和不连续调查。 连续调查,是为也观察总体现象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一年内)的数量变化,它要求随着调查对象的发展变化,连续地进行调查登记。如工厂的产品生产、人口的出生、死亡。说明现象的发展过程。 不连续调查,是间隔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通常一年以上)所作的调查,一般是为了对总体现象在一定时点的状态进行研究。如生产设备拥有数、耕地面积等。 6、统计调查的方式 我国常用的统计调查方式:统计报表、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类型定 义特点(掌握) 统计 报表我国目前收集统计数据的一种重要方式,统计报表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自上而下地统一布置、自下而上地逐级提供基本统计数据的一种调查方式。统计报表要以一定的原始数据为基础,按照统一的表式、统一的指标、统一的报送时间和报送程序进行填报。按调查对象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报表和非全面报表。目前大多都是全面报表,按报送周期长短不同可分为日报、月报、季报、年报;按报表内容和实施范围不同可分为国家的、部门的、地方的统计报表。 为某一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1
普查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普查是适合特定目的、特定对象的一种调查方式,主要用于收集处于某一时点状态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基本全貌,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普查通常是一次性的或周期性的。普查涉及面广、调查单位多,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常需要间隔较长的时间。 2)普查一般需要规定统一的标准调查时间,以避免调查数据的重复或遗漏,保证普查结果的准确性。 3)普查的数据一般比较准确,规范化程度也较高; 4)普查的使用范围比较小,只能调查一些最基本及特定的现象。 抽样调查实际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调查方式和方法,它是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随机抽取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根据样本调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非全面调查。 抽样方法主要有:概率抽样、非概率抽样。概率抽样是最理想、最科学的抽样方法。概率抽样形式:①简单随机抽样;②分层抽样;分层抽样可以有效降低估计误差。③整群抽样;④等距抽样,又称系统抽样。非概率抽样容易实施,成本较低,但不适于推断总体的项目。非概率抽样的形式:①主要由调查人员自由选择被调查者的非随机选样;②通过某些条件过滤选择某些被调查者参与调查的判断抽样法;③大多数种类的研究—产品测试、街坊、座谈会。1)经济性。这是抽样调查的一个最显著优点。 2)时效性强。 3)适应面广。抽样调查适用于对各个领域、各种问题的调查。 4)准确性高。
了解:①总体,调查研究的事物或现象的全体;②个体,组成总体的每个元素或成员;③总体容量,一个总体中所含的个体的数量;④抽样, 从总体中按一定抽样技术抽取若干个体的抽到过程;⑤样本,所抽到的部分个体;⑥样本容量,样本中含个体的数量。重点调查从调查对象的全部单位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典型调查是从调查对象的全部单位中选择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典型调查主要是一种定性调查研究,必须同其他调查结合起来使用,才能避免出现片面性。 典型调查的作用:①弥补全面调查的不足;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验证全面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典型调查不在于反映现象的总量数据特征,在于了解与统计数字有关的生动的具体情况,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第二十三章、描述统计 1、在描述统计中,可以通过统计量描述数据的分布特征。 对数据分布特征的测度:①分布的集中趋势(反应向中心值的聚集程度);②分布的离散程度(反应各数据的差异程度,和中心数据的代表程度);③分布的偏态(反应数据分布的不对称性)。 2、集中趋势的测度 集中趋势,是指一组数据向某一中心值靠拢的倾向,测度集中趋势也就是寻找数据一般水平的代表值或中心值。概念优点缺点
集中趋势的测度适用范围均值(数值平均数)平均数,集中趋势最主要的测度值,数据的重心,解释了数据的平均水平。能充分利用数据全部信息,受到每个观测值的影响,较稳定易受极端值的影响。适用于定量变量,数值型数据,不适用与分类和顺序数据。中位数(位置平均数)把一组数据按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位置居中的数值叫做中位数。不受极值个影响,抗干扰性强。没有充分利用数据的全部信息,稳定性差于均值,优于众数。适用于顺序数据和数值型数据,不适用于分类数据。尤其适用分布不对称的数值型数据。众数(位置平均数)一组数据中出现次数或频数最多的变量值。不受极值影响。没有充分利用数据的全部信息,缺乏稳定性,而且可能不唯一。适用于分类和顺序变量,不适用于定量变量。 3、离散程度的测度 离散程度,是指数据之间的差异程度或频数分布的分散程度。离散程度的测度,主要包括极差、方差和标准差、离散系数等。适用于数值型数据。
标准差与方差是应用最广泛的统计离散程度的测度方法,只适用于数值型数据,对极端值也很敏感。、 ④离散系数 极差、标准差和方差等都是反映数据分散程度的绝对值。为消除变量值水平高低和计量单位不同对离散程度测定值的影响,需要计算离散系数。 离散系数,也称变异系数或标准差系数,它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相应的算术平均数之比,是测度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用CV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r的区间范围:-1≤r≤1。 r>0表示正线性相关,r<0表示负线性相关;r=1表示完全正线性相关,r=-1表示完全负线性相关;r=0表示不存在线性相关关系,但并不表示没有任何关系。|r|≥0.8,表示高度相关;0.5≤|r|<0.8,表示中度相关;0.3≤|r|<0.5,表示低度相关;|r|<0.3,相关程度极弱,可视为无线性相关关系。 第二十四章抽样调查 1、基本概念 ①总体与样本 ②总体参数与样本统计量 总体参数是抽样调查中想要了解的,是未知常数; 样本统计量又称估计量,是一个随机变量,与样本选取及设计有关,是对总体参数的估计。 ③抽样框 是供抽样所用的所有抽样单元的名单,是抽样总体的具体表现。常用有名录框,如企业名录、电话簿、人员名册。抽样中的单位必须有序,高质量的抽样框应当提供被调查单位更多的信息,并且没有重复和遗漏。
2、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 ①概率抽样:又称随机抽样,依据随机原则,按照事先设计的程序,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单元; 特点:按一定的概率以随机原则抽取样本;抽中概率可计算;考虑每个样本单元被抽中的概率。 ②非概率抽样:调查者根据自己的方便或主管判断抽取样本的方法,不依随机原则。如判断抽样(主观判断),方便抽样(如拦截式),自愿样本(如网上调查),配额抽样。 3、抽样调查的一般步骤 确定调查问题→调查方案设计→实施调查过程→数据处理分析→撰写调查报告。 4、抽样调查中的误差 ①抽样误差:由于抽样的随机性造成的,样本不同,对总体的估计也会不同; ②非抽样误差:抽样框误差,无回答误差,计量误差。 抽样框误差:抽样框不完整造成数据的遗漏,抽样框更新不及时产生无效数据等等; 无回答误差:随机因素如恰好不在,造成方差增大;非随机因素如不愿意回答,造成方差增大、估计偏差。 计量误差:数据与真值不一致造成的误差。 5、抽样的种类:简单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系统抽样、整群抽样、多阶段抽样 6、简单随机抽样 分类:不放回简单随机抽样;放回简单随机抽样。 最基本的随机抽样方法。问题:效率不高,分布分散。 适用条件:抽样框中没有更多的可利用辅助信息;调查对象的分布范围不广;个体间的差异不是很大。 7、分层抽样 先把总体分为不同的层,再在不同层内独立、随机地抽取样本。要有足够的辅助信息,使得同一层差异小,不同层差异大。 特点:不仅可以估计总体参数,也可估计各层参数;便于抽样工作的组织;降低抽样误差。 样本量在各层的分配方法:等比例分配,不等比例分配。 8、系统抽样 按序排列,确定初始单元,等间隔抽取数据。分为按无关标识排列和按有关标识排列,后者精度更高。
方差估计比较复杂,给抽样误差带来一定困难。 9、整群抽样 步骤:划分为互不重叠的群体,抽样时直接抽取群,抽中的群调查全部,未抽中的群不调查。 如果群内差异小,群间差异大,抽样误差会比较大;如果群内差异大,群间差异小,误差低于简单随机抽样,适合此类群体的抽样调查。 10、多阶段抽样 是指将抽样过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使用的抽样方法往往不同,即将各种抽样方法结合使用,在大规模调查中常用。 其实施过程为,先从总体中抽取范围较大的单元,称为一级抽样单元,再从每个抽得的一级单元中抽取范围更小的二级单元,依此类推,最后抽取其中范围更小的单元作为调查单位。 多阶段抽样与分层抽样、整群抽样的关系:将总体分为若干个一阶单元,如果在每一个一阶单元中,都随机抽取部分二阶单元,由这些二阶单元中的总体基本单元组成的样本,在抽样的方式上,就相当于分层抽样;如果在全部的一阶单元中,只抽取了部分一阶单元,并对抽中的一阶单元中的所有的基本单元都做全面调查,这就是整群抽样。 分层抽样实际是第一阶抽样比为100%时的一种特殊的两阶抽样;而整群抽样实际上是第二阶抽样比为100%时的一种特殊的两阶抽样,故也称单级整群抽样。 11、估计量 ①估计量的性质:无偏性(对不放回简单随机抽样,所有可能样本均值取值的平均值等于总体均值),有效性(方差越小越有效),一致性(随着样本量的增大,估计量稳定于总体参数的真值,则有一致性)。 12、抽样误差的估计 不放回简单随机抽样的估计量方差公式: 公式的意义:①样本差异越大,s²越大,则误差越大;②样本量n越大,则误差越小。 13、样本量的影响因素 ①调查的精度:精度越大,样本量越大;
②总体的离散程度:离散程度越大,样本量越大; ③总体的规模:对小规模总体而言,总体规模越大,样本量越大,大规模不受影响; ④无回答的情况:无回答率越高,样本量越大; ⑤经费的制约:样本量是调查经费与调查精度之间的折中和平衡。 第二十五章回归分析 1、回归分析的概念 所谓回归分析,就是根据相关关系的具体形态,选择一个合适的数学模型,来近似地表达变量间的依赖关系。 回归分析和相关分析,联系密切,有共同研究对象,在具体应用时,也常常需要互相补充。相关分析需要依靠回归分析来表明现象数量相关的具体形式,而回归分析则需要依靠相关分析来表明现象数量变化的相关程度。只有当变量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时,进行回归分析寻求其相关的具体形式才有意义。相关分析研究变量之间相关的方向和相关的程度;回归分析研究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具体形式。 第二十六章时间序列分析 1、时间序列及其分类 时间序列,也称动态数列,是将某一统计指标在各个不同时间上的数值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制形成的序列。 ①时间序列由两个基本因素构成: 1)被研究现象所属时间; 2)反映该现象一定时间条件下数量特征的指标值。同一时间序列中,各指标值的时间单位一般要求相等。 ②时间序列按照其构成要素中统计指标值的表现形式,分为绝对数时间序列、相对数时间序列和平均数时间序列三种类型。 绝对数时间序列,是由绝对数指标值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后形成的序列。依据指标值的时间特点,绝对数时间序列又分为时期序列、时点序列。 时期序列,每一指标值反映现象在一段时期内发展的结果,即“过程总量”如国内生产总值。 时点序列,每一指标值反映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瞬间水平,如年底总人口数。
由绝对数时间序列可以派生出相对数时间序列、平均数时间序列。它们是由同类相对数或平均数指标值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后形成的序列。前者如城镇人口比重,后者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2、时间序列的水平分析分为:发展水平、平均发展水平、增长量与平均增长量。 3、发展水平,时间序列中对应于具体时间的指标数值。 时间序列中第一项的指标值称为最初水平,最末项的指标值称为最末水平,处于二者之间的各期指标值称为中间水平。 根据各期指标值在计算动态分析指标时的作用来划分,又可以分为基期水平、报告期水平。 回归分析过程:确定因变量X,自变量Y,用X来表示Y。 第二十七章会计概论 1、会计的概念(了解)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单位的全部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会计通过系统、客观、及时地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来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管理会计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会计的形成。 现代会计以企业会计为核心,按照对外提供还是对内提供决策所需信息形成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两大分支。 服务对象不同提供信息的规范和依据要求不同会计核算的模式不同提供信息的形式不同财务 会计对外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受会计准则的制约按规定的程序、流程、方法、核算周期进行核算。提供的信息是对过去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反映。 以定期编制的会计报表为主管理 会计对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一般不受会计准则的制约主要侧重于提供未来信息没有统一的形式 管理会计主要包括:预测分析、决策分析、全面预算、成本控制、责任会计等内容;财务会计主要是经济业务的事后记录和反映。 2、会计的职能(掌握),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两项基本职能。 ①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会计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运用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利用货币形式,从价值量反映企业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客观经济活动情况,为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它是会计的最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的特点。
②会计的监督职能,会计监督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会计的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是不可分割、辩证统一的。核算是基本的、首要的,核算是监督的前提;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现代会计的职能还包括预测、决策、评价等。 3、会计的对象(掌握) 会计的对象(客体),是企业的资金运动,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它包括资金投入、资金的循环与周转、资金退出三个基本环节,或供应、生产、销售三个过程。 资金投入:包括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金、债权人投入的资金,一部分构成流动资金、另一部分构成非流动资产。 资金的循环与周转,分为供应过程、生产过程、销售过程。 ①供应过程中,企业的资金从货币资金形态转化为储备资金形态; ②生产过程中,构成产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一是劳动对象的消耗,是储备资金形态转化为生产资金形态;二是劳动力的消耗,是从货币资金形态转化为生产资金形态;三是固定资产、其他劳动手段的价值通过折旧或摊销的形成转化为生产资金形成;四是制成品,是生产资金形态转化为成品资金形态。 ③销售过程中,它是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资金由成品资金形态转化为货币资金形态。 因此,这三个阶段资金形态表现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等不同形态,最后回到货币形态,这种运动过程称为资金的循环。 资金的退现,企业收回的货币资金一般要大于投入的资金,这部分增加额就是企业的利润。在收回的货币资金,用于缴纳税金、偿还债务、向投资者分配股利或利润的这部分资金就退出了企业的资金循环、周转,剩余的资金留在企业继续用于企业的再生产过程。 4、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凡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的内容;凡是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称为资金运动。 资金运动,指以货币表现的一个单位所拥有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形态变化和位置移动。通常将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的资金运动,称为经济业务事项。 经济业务(对外),也称经济交易,指单位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的交换。如购买固定资产、销售商品、上缴税收等。 经济事项(对内),指单位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各类事项,如支付职工工资、报销差旅费、计提折旧等。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属于会计核算的内容:
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它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款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股票、企业证券等。 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财物一般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有: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固定资产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 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是企业收到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债务,是企业承担的需要偿付的现时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应交款项。 ④资本的增减,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支出,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开支和损失;费用,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耗费。 以上四项是计算和判断企业成果其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 ⑦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5、会计的目标(掌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一般目标,是向企业内部管理部门和企业外部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主体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及其与之相关的其他财务信息。 我国企业会计的目标: ①通过会计活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与企业财务状况、经济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信息,以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②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资源使用的有效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6、会计信息的内容(掌握) ①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的信息——主要通过资产负债表来反映。包括:1)某一时点资产的总额和结构;2)某一时点负债总额及其结构;3)某一时点的所有者权益。 ②有关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主要通过利润表来反映。包括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实现、费用耗费、生产经营成果。
③有关企业现金流量的信息——主要通过现金流量表来反映。包括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流动情况,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其内部组成情况。 7、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熟悉) 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外部利益关系人两大类。 ①企业内部管理人员; ②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指企业外部的与企业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其他使用者(如监督部门、企业职工)。 8、会计要素,又叫会计对象要素,分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要素类型构成作用资产负债表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利润表要素收入、费用、利润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9、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掌握) 资产,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且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特征: ①资产必须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企业虽无所有权却能够控制的资源,如融资租入的资产。 ②资产必须是预期能够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只有能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和经济利益的资源才可以作为资产。如等处理的无价值的报废产品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 ③形成资产的交易或事项必须已经发生,即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④资产必须是能以货币计量的,不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不能作为资产。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它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负债具有以下特征: ①企业的负债只能由过去的交易活动或本期经济业务所形成,且必须于未来某一特定时期予以清偿的现有义务,不需要未来偿还的现有义务或企业在将来要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负债; ②负债必须有其可用货币额反映的价值量,不能用货币计量的不能作为负债; ③负债必须是企业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预期会造成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符合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负债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或净资产,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收益,是投资人在企业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即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企业投资人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资本公积,包括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为企业资产的取得来源,两者都可以对企业资产提出索偿要求,但负债体现的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索偿权。负债不参与利润分配,所有者权益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10、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利润(掌握) ①收入,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确认的条件:1)与收入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会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注意:收入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②费用,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费用的定义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费用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狭义的费用指营业费用;广义的费用,还包括投资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费用与成本是相互联系又互相区别的,产品的生产费用是构成产品成本的基础,费用是按照时间归集的,而产品成本是按照产品对象归集的。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营业费用是企业费用的主体部分,按照是否构成产品成本,划分为制造成本和期间成本。制造成本计入产品成本,期间费用不参与成本计算,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利润,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费用后的盈余,是反映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余额的确定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金额的计量。 11、会计等式(掌握) (1)资产=权益=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公式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归属关系。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 (2)收入-费用=利润 这一平衡公式反映了企业利润的形成过程,是编制利润表的基础。它是设置会计科目、复式记账、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 12、经济业务发生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变动(新增) ①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同时等额增加; ②一项资产和一项所有者权益,同时等额增加; ③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同时等额减少; ④一项资产和一项所有者权益,同时等额减少; ⑤一项资产增加,另一项资产等额减少,负债、所有者权益要素不变; ⑥一项负债增加,另一项负债等额减少,资产、所有者权益要素不变; ⑦一项负债增加,另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减少,资产要素不变; ⑧一项负责减少,另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增加,资产要素不变;
⑨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另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减少,资产和负债要素不变。 13、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基本原则(掌握) 四大确认计量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①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是按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费用的入账时间,而不是按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来确认。权责发生制是与收付实现制相对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凡是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不论期限应否归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是本期实际以款项支付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得到补偿,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我国行政单位会计则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采用收付实现制。 ②配比原则。对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并应相互配比,以便计算本期损益。收入与费用的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按逻辑因果关系进行配比;按时间配比。 ③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或原始成本原则,是指企业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历史成本原则是以币值稳定为前提的。 ④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重要)类型定义举例处理收益性支出在本期发生的只与本期收益有关的应当在本期已实现的收益中得到补偿的支出 产品销售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反映资本性支出当期发生的不但与本期收益有关,而且与以后会计期间收益有关的,应当在以后若干会计期间的收益中得到补偿的支出 购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支出
列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并根据其与以后各期收益的关系,将其价值分摊到以后各个会计期间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目的在于正确确定企业的当期损益。如果一笔收益性支出按资本性支出处理了,就会造成少计费用而多计资产价值,出现净收益和资产价值虚增的现象;相反,如果一笔资本性支出按收益性支出处理了,则会出现多计费用少计资产价值的现象,出现当期净收益降低,甚至亏损,以及资产价值偏低的结果。 14、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的优点和缺点(了解) 优点:①它是买卖双方通过正常交易确定的金额,或资产购进过程中实际支付的金额,取得比较容易,也比较客观;②有原始凭证证明,便于查证;③防止企业随意更改;④会计核算手续简化,不必经常调整账目。 缺点:企业的资产发生较大的价值变化,其账面价值就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就不能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 15、会计基本前提(掌握) 会计基本前提,亦称为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①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是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一个特定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为对象。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为了把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与其他会计主体以及投资者的经济业务划分开。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也可以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但会计主体必须有独立的资金活动、独立地进行核算、独立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核算内容的空间范围。 ②持续经营,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而不考虑企业停业或破产清算,也不考虑企业大规模削减业务。 ③会计分期,又叫会计期间,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等距会计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按期编制会计报表,从而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期间一般分为年度、中期。 明确会计期间这个前提,才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才产生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才能贯彻配比原则。
④货币计量,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采用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进行记录,并假定币值保持不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16、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掌握) 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①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可靠性包括真实性和客观性两方面涵义。 ②相关性(有用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③清晰性(可理解性) ④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1)同一企业纵向可比: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必须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在附注中说明;2)不同企业横向可比: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办法,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以便在不同企业之间可以进行横向比较。 ⑤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如融资租赁,售后回购。 ⑥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在实际工作中,重要性的应用需要依赖职业判断,企业应当根据其所处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来判断其重要性。 ⑦谨慎性,又称为稳健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如某一经济业务有多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选择采取一种不导致夸大资产、虚增账面利润、扩大所有者权益的方法。如存货在物价上涨时期的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新会计准则不允许用)、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等。但是,谨慎性的应用并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 ⑧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17、会计法规(了解)
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核心,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 ①会计法,《会计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律。 ②会计准则,我国的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两大部分。 基本会计准则为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依据,它包括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它包括基本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基本业务准则。 目前,我国财政部已印发并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有38个,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③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④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章会计循环 1、会计循环 会计信息是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四个环节生成的。会计上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主要环节的会计基本程序及相应方法称为会计循环。 2、会计确认(熟悉) 会计确认的概念:会计数据进入会计系统时确定如何进行记录的过程,是要明确某一经济业务涉及哪个会计要素的问题。 会计确认的一般标准:1)被确认的项目是通过经济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其交易性质符合会计要素的要求;2)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企业的不确定性能明确地评估;3)该项目应有可以计量的属性,并能可靠地进行计量。权责发生制构成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基础,也进一步构成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基础。 3、会计计量 是指为了在会计报表中确认和计量有关会计要素的实际状况而确定其货币金额的过程。计量问题是会计的核心问题,贯穿于会计从确认、记录到报告的全过程。 会计计量包括计量单位(计量尺度)和计量属性(计量基础)两个方面的内容。会计的计量单位主要以货币为主导计量单位,辅之以各种实物量度;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掌握) ①历史成本,又称为原始成本,是指以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
②重置成本,企业重新取得与其所拥有的某项资产相同或与其功能相当的资产需要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适用的前提:是资产处于使用状态,且能够继续使用,对所有者具有使用价值。 ③可变现净值,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以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及估计销售所必需的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④现值,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以估计的未来现金流入扣除未来现金流出后的余额,用恰当的折现率予以折现而得到的价值。 ⑤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其它方法计量的应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4、会计记录,会计确认主要是通过将会计要素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会计记录来实现的。会计记录,通过账户、会计凭证和账簿等载体,运用复式记账等手段,对确认和计量的结果进行记录,为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积累数据的过程。 掌握会计记录的方法: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 5、设置账户,熟悉账户的分类。按照账户所反映的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费用类和损益类。按照账户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账户结构分为两个基本部分,划分为左右两方,以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登记减少额,增减相抵后的差额,称为账户的余额。其基本关系是: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对于资产、费用、成本类账户: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对于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6、复式记账,是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计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账户的一种记账方法。主要的复式记账法有借贷记账法、收付记账法和增减记账法,其中借贷记账法是一种被普遍接受并广泛使用的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基本结构: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
熟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熟悉试算平衡:试算平衡一般是采用发生额平衡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余额平衡的方法,要求都是借贷平衡。即: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7、填制和审核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开始。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的。记账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会计分录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完成的。 8、登记账簿,设置和登记账簿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环节,是联结会计凭证与财务会计报告的中间环节。 按照账簿的用途分类,账簿可分为序时账簿、分类账簿、备查账簿。登记账簿应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对账工作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9、账务处理程序,也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是指对会计数据的记录、归类、汇总、报告的步骤和方法。即从原始凭证的整理、汇总,记账凭证的填制、汇总,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的登记,到会计报表的编制的步骤和方法。 账务处理程序的基本模式: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我国账务处理程序有五种: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多栏式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日记总账账务处理程序。 10、记账账务处理程序,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要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然后直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优点: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缺点: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较大。它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量较少的单位。 其一般程序:
①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②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③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④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⑤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⑥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相关总分类账的余额相对相符; ⑦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11、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定期根据记账凭证分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汇总转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 优点:它减轻了登记分类账的工作量,便于了解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缺点:按每一贷方科目编制汇总转账凭证,不利于会计核算的日常分工,当转账凭证多时、编制总转账凭证的工作量大。适用于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其一般程序: ①-④同上; ⑤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有关汇总记账凭证; ⑥根据各种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⑦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⑧期末,根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12、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它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 优点:它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并可做试算平衡,简明、方便;缺点:科目汇总表不能反映账户对应关系,不便于查对账目。它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其一般程序: ①-④同上; ⑤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⑥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⑦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⑧期末,根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13、多栏式日记账务处理程序,是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日登记多栏式现金日记账、多栏式银行存款日记账,然后根据它们登记总分类账。 优点:可以减少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缺点:若单位经济业务多,必然会造成日记账栏目过多、账页庞大、容易串行串栏、不便于登记。它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大、经济业务量多,但使用会计科目较少的单位。 14、日记总账账务处理程序,是将日记账和总分类账结合起来,设置一本联合的账簿,称为日记总账,并将所有经济业务都登记在日记总账上。 优点:简单易行;缺点:所有科目都设在一张账页内,导致账页过长,不便于记账和查阅。它适用于经济业务量较少,使用会计科目也较少的单位。 15、出纳业务处理程序的基本程序: ①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对于转账投资有价证券业务,还要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有价证券明细分类账(债券投资、股票投资明细分类账)。 ②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明细分类账; ③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每天进行核对,与现金总分类账定期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至少每月一次;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银行存款总分类账定期进行核对;有价证券明细分类账与库存有价证券要定期进行核对。 ④根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明细分类账、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定期或不定期编制出纳报告,提供出纳核算信息。 16、会计报告(了解) ①会计报告的概念,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③会计报表的分类分 类 标 准分 类 结 果 按照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反映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反映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的报表
按照会计报表报送对象不同对外会计报表:种类、格式和编制方法由财政部统一规定。对内会计报表按照会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个别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 按照会计报表编制的时间范围不同年度会计报表季度会计报表月份会计报表 第二十九章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的概念 2、会计报表的目标和作用 3、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 4、会计报表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5、资产负债表的概念(掌握):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顺序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适当排列编制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实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是月度报表。它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基本等式为基础进行编制的,是反映企业静态财务状况的一种报表。 6、资产负债表的作用(了解): ①资产负债表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所拥有和控制掌握的经济资源及其分布和构成情况的信息,为经营者分析资产分布是否合理提供依据。 ②资产负债表总括反映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和构成情况。 ③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 ④通过对前后期资产负债表的对比分析,可以了解企业资金结构的变化情况,经营者、投资者和债权人据此可以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化情况和变化趋势。 7、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和内容(掌握) ①资产负债表的格式:有账户式和报告式两种。我国采用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格式。 ②资产负债表的内容: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以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资产类项目 资产类项目的排列顺序是按照流动性进行排列的,流动性强的项目排在前面,流动性差的项目排在后面,并按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分项列示,流动资产在前。
1)流动资产: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内可以变现的全部资产,包括一年内耗用和售出的全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排列为: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待摊费用等。 2)长期资产:变现能力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排列为: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负债类项目 负债类项目的排列按照到期日的远近进行排列,先到期的排在前面,后到期的排在后面,并按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顺序分项列示,流动负债在前。 1)流动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全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排列顺序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长期负债:偿债期在一年以上的全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排列顺序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等。 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包括所有者投入资本、股本溢价和评估增值等引起的资本公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上排列顺序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三者关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在资产负债表上,既列示期末余额,又列示期初余额。 8、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熟悉) 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应分别填列年初数和期末数。其中年初数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填列,期末数根据相应的总账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方法具体方法适用范围填列依据1.直接填列法资产负债表的大部分项目,如“应付票据”、“短期借款”、“应付工资”、“应付了福利费”、“应交税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2.分析计算填列法 1)根据若干总账科目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①货币资金(重要)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合并填列②未分配利润
根据“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科目期末余额之和(同为贷方余额时)或之差(余额方向相反时)填列。贷方余额大于借方余额时,直接填列差额;借方余额大于贷方余额时,差额用“一”数填列。2)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与其备抵科目抵消后的数据填列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短期投资。3) 根据明细账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①预收账款(负债)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贷方余额之和填列②应付账款(负债)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之和填列③预付账款(资产)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借方余额之和填列④其他应付款(负债)根据“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两个总账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之和填列 4)根据总账科 目和明细科目 余额分析计 算 算填列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出权投资根据“长期债权投资”中一年内到期的数字填写②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据“长期借款”和“其他长期负债”一年内到期的数字填写③存货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等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之和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填列④待摊费用(资产)根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之和填列 9、利润表的概念和作用 利润表的概念(掌握):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它主要是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把一定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与同一会计期间的营业费用(成本)
相配比,以“收入-费用=利润”的会计等式为基础,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编制而成的、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它是一张动态会计报表,利润表为月报表。 利润表的主要作用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盈利能力方面的信息。 10、利润表的格式和内容(掌握) ①利润表的格式,主要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我国目前采用的利润表格式为多步式利润表。 ②利润表的内容(掌握)内 容计 算 公 式1)构成主营业务利润的各项要素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构成营业利润的各项要素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3)构成利润总额的各项要素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4)构成净利润的各项要素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计算公式: ①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用-)+投资收益(损失用-); ①润总额=营业利润(亏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亏用-)-所得税 11、利润表的编制方法(了解) 我国的利润表中一般设有“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 表中的“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表中的“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报报表时,应根据有关损益类科目的本期累计发生额计算填列。 12、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和作用 现金流量表的概念(掌握):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其中,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现金流量,是指一定会计期间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数量。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包括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日常经营业务。应当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经营业务都影响现金流量。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若只是涉及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变动或非现金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会发生现金流量;只有发生的经济业务涉及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时,才会影响现金流量。 企业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以下三类: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的作用(了解): ①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②它能说明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 ②有助于对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作出客观评价。 13、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格式(掌握) 我国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属于年度报表,由报表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组成。 正表,是现金流量表的主体,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量的信息主要由正表提供。正表采用报告式,按照现金流量的性质,依次分为反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最后汇总反映企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补充资料包括三部分内容: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即按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14、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熟悉)类型所包括内容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我国企业应按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正表,在补充资料中提供按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单独列示 15、现金流量表附注披露的内容 ①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采用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以净利润为基础,采用间接法需要加以调整的项目可以分为四大类: 1)没有实际支付现金的费用; 2)没有实际收到现金的收益; 3)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4)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 基本原理: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减少净利润的项目-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增加净利润的项目+与净利润无关但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与净利润无关但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 ②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包括:“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企业债券”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三个项目。 ③现金流量净增加额。 16、附 注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做的进一步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静态或动态报表静态报表动态报表动态报表包括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提供的信息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的信息,衡量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有关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衡量盈利能力有关企业现金流量的信息,衡量企 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偿债能力 强 弱格式账户式和报告式,我国采用账户式单步式和多步式。我国采用多步式由报表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组成主要内容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三十章财务报表分析 1、财务报表分析的意义和内容 ①财务报表分析的意义:财务报表分析,简称财务分析。做好财务报表分析工作,可以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揭示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改善经营管理提供方向和线索;可以预测企业未来的报酬和风险;可以检查企业预算完成情况,考核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为建立健全合理的激励机制提供帮助。 ②财务报表分析的内容(熟悉):1)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2)评价企业资产的营运能力;3)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 2、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方法 财务报表分析的一般程序(了解):①明确分析目的,制定分析工作计划;②收集有关的信息资料;③根据分析目的,计算有关财务指标;④做出分析结论,提出分析报告。 财务报表分析的常用方法(掌握):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基本方法。 比率分析法,在比率分析中常用的财务比率有:相关比率、结构比率和效率比率。 ①相关比率,是以同一时期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中某个项目和与其有关但又不同的项目加以比较所得的相关数值的比率,用于反映有关经济活动的相互关系。 ②结构比率,又叫构成比率,它是会计报表中某项目的数值占各项目总和的比率,反映部分与总体的关系。 ③效率比率,是用以计算某项经济活动中所费与所得的比例,反映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的比率。 比较分析法,通过某项财务指标与性质相同的指标评价标准进行对比,揭示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一种分析方法。在运用比较分析法时:
①按比较对象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绝对数比较分析、绝对数增减变动分析和百分比增减变动分析。 ②按照比较标准的不同有以下三种形式:实际指标同计划指标比较、本期指标与上期指标比较、本企业指标同国内外先进企业指标比较。 常用的比较指标评价标准有四类:1)反映各类企业不同时期都普遍适用的公认指标评价标准;2)反映某行业水平的行业指标评价标准;3)反映本企业目标水平的目标指标评价标准;4)反映本企业历史水平的历史指标评价标准。 趋势分析法,利用会计报表提供的数据资料,将两期或多期连续的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定基对比和环比对比,得出它们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以揭示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化趋势的一种分析方法。采用趋势分析法通常要编制比较会计报表,具体做法有两种:编制绝对数趋势会计报表和编制相对数趋势会计报表。 对不同时期的财务指标进行比较时,可以计算动态比率指标,由于选择的基期不同,可以有两种方法:定基动态比率和环比动态比率。 3、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指标(掌握),从比率分析的角度,重点是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三个方面的基本指标。 4、偿债能力分析(掌握) 企业偿债能力,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以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反映企业偿付日常到期债务的能力;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有无足够的能力偿还长期负债的本金和利息。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财务比率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已获利息倍数。 ①流动比率,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反映企业可在短期内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偿还到期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是衡量短期债务清偿能力最常用的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风险的指标。流动比率越高,说明资产的流动性越大,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一般认为流动比率应维持在2:1左右。 ②速动比率,又称酸性实验比率,是指速动资产同流动负债的比率,它反映企业短期内可变现资产偿还短期内到期债务的能力。速动比率是对流动比率的补充。计算公式如下: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是企业在短期内可变现的资产,等于流动资产减去存货后的金额(原因:存货的变现能力较差),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等。一般认为速动比率应维持在1:1左右较为理想。 在对速动比率进行分析时,要注重对应收账款变现能力的分析。
③现金比率,企业现金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反映企业的即刻变现能力。现金是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该比率可显示企业立即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 其计算公式为:现金比率=现金/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的分母都是流动负债,都是衡量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分子是什么,该比率就叫什么名字) ④资产负债率,也称负债比率或举债经营比率,是指负债总额对全部资产总额之比,用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的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该比率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l00% 一般来讲,企业的资产总额应大于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应小于100%。如果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低(50%以下),说明企业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和负债经营能力。如果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等于甚至大于100%,说明企业资不抵债,债权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 在企业资产净利润率高于负债资本成本率的条件下,企业负债经营会因代价较小使所有者的收益增加。 ⑤产权比率,也称负债对所有者权益的比率,是指企业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该比率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这一指标越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越高,承担的风险越小。 ⑥已获利息倍数,又叫利息保障倍数,是指企业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反映企业用经营所得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用来衡量盈利能力对债务偿付的保障程度。 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一般来说,已获利息倍数至少应等于l。这项指标越大,说明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越强。 5、营运能力分析(掌握) 营运能力,是衡量企业整体经营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 ①应收账款周转率 1)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反映年度内应收账款平均变现的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退回、折让和折扣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2)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反映年度内应收账款平均变现一次所需要的天数(即应收账款账龄)。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360/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中不扣除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多,周转天数少,表明应收账款周转快,企业信用销售严格。反之,表明应收账款周转慢,企业信用销售放宽。 ②存货周转率 1)存货周转次数,反映年度内存货平均周转的次数。 存货周转次数=销货成本/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2)存货周转天数,反映年度内存货平均周转一次所需要的天数。 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次数=平均存货×360/销货成本 存货周转次数多、周转天数少,说明存货周转快,企业实现的利润会相应增加。否则,存货周转缓慢,往往会造成企业利润下降。 ③流动资产周转率,反映企业流动资产的利用效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④总资产周转率,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使用效率。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总资产平均余额 其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6、盈利能力分析(掌握) 分析盈利能力的指标有: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净利润率、资本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净利润率、普通股每股收益、市盈率、资本保值增值率。 ①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业务收入×100% 注意:业务收入中不包括企业发生的和正常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利润,营业利润率越大,说明企业的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越强,营业利润率增长越快,说明企业经营活动盈利能力增强。 ②主营业务净利润率,主营业务净利润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额 主营业务净利润率越高说明企业从主营业务收入中获取利润的能力越强。
③资本收益率,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或股本)×100% 会计期间实收资本有变动时,公式中的实收资本应采用平均数。资本收益率越高,说明企业资本的盈利能力越强,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意味着股票升值。 ④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所有者对企业投资部分的盈利能力,也叫所有者权益报酬率或净资产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说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盈利能力越强。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l00% ⑤资产净利润率,也叫资产收益率。资产净利润率越高,说明企业全部资产的盈利能力越强。该指标与净利润成正比,与资产平均总额成反比。 资产净利润率=净利润/资产平均总额×100% 资产平均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⑥普通股每股收益,该指标能反映普通股每股的盈利能力,便于对每股价值的计算。 普通股每股收益=(净利润-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⑦市盈率,市盈率高,表明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愿意为每一元盈余多付买价。通常认为,市盈率在5~20之间是正常的。 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股收益 ⑧资本保值增值率,企业本年末所有者权益同年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是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的辅助指标。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l00% 这一指标是根据资本保全原则设计的,反映企业资本的保全和增值情况。分类 具体指标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现金比率现金/流动负债长期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用经营所得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营运能力分析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存货周转速度存货周转次数销货成本/平均存货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次数流动资产周转速度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总资产周转速度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总资产平均余额 盈利能力分析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业务收入×100% 主营业务净利润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或股本)×100%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资产净利润率净利润/资产平均总额×100% 普通股每股收益(净利润-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股收益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第三十一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 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活动时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为对外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类似企业的利润表)设置五项会计要素:①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②反映行政事业活动的会计要素,包括收入和支出。
2、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的含义 1)资产,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其他权利; 2)负债,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等。 3)净资产,指事业单位的资产减负债后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 4)收入,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5)支出,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拨出经费、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行政单位的资产,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资产的计量和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①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应按实际收入、支出数额记账; 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与其他单位等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事业单位的该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行政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③存货,行政单位主要是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记账,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货发出时,可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来确定当期发生的存货实际成本。事业单位的存货包括材料、产成品,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存货的实际成本的计量同行政单位。 库存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属正常的溢出或损耗的,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属非正常性的毁损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处理。 ①对外投资 行政单位用结余资金购买国债。1)有价证券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2)兑付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收入;3)有价证券的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其他投资。1)在对外投资取得时,应以实际支付款项(以货币的方式对外投资)或者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以实物、无形资产)
作为入账价值;2)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投资收益不予预计,应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收入;3)转让债券取得的价值或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收入。 ⑤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具体核算内容: 行政单位:1)固定资产按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购建固定资产,按发生的实际成本入帐;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价值、接受捐赠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入账;3)盘盈固定资产时,按重置完全价值;4)入账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入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就按取得或购置时实际成本记账,入账价值的确定基本同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一般不计提折旧。 ⑥无形资产,不以实物为形态、又能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 行政单位:1)购入的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2)自行开发的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其无形资按预算渠道计入专项支出。 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按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负债 行政负债,指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暂存款等。 事业单位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按实际发生额记账,代收的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和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在实际收到但尚未上缴时应作为负债入账。 ①应缴款项,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预算款,包括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预算管理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应缴财政专户款,指行政事业单位代收的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②应付及预算收款项,行政单位包括待结算款项、暂存款,不宜长期挂账;事业单位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和津贴补贴。
③应交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等。 ④借入款项,事业单位主要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其核算的特点: 1)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含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 2)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的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指行政单位资产减负债、收入减支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结余等。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指资产减去负债,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计量和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 ①固定基金,1)购建固定资产按发生的实际成本入账;2)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冲减固定基金;3)盘盈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入账;5)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按市场价或有关凭证价值以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入账;②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净资产,分为一般基金、投资基金。1)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入账;2)用材料对外投资,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以及一般纳税人应交的增值税减去销项税额入账;3)转入对外投资或对外投资到期兑付时,按对外投资的账面金额冲减投资基金,转入一般基金。 ③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其他基金(住房基金等)。专用基金增加时,应按当期实际提取转入的数额记账,减少时应按当期实际支出数额记账。 ④结余,行政单位结余,指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专项资金结余,两种结余应分别核算。 事业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事业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年终经营结余通常应转入结余分配,亏损不结转。 ⑤结余分配,1)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2)事业单位按规定计提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进行上述分配后结存的,当年未分配结余转入一般基金。 6、行政事业单位收入
行政单位的收入,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拨入经费是预算经费,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收到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包括业务活动中不上交财政的零量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营业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上级补助收入,是非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包括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计量和核算: 行政单位的收入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但事业单位的营业收入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事业单位的长期项目的收入,应根据项目年度完成进度予以合理确认;取得收入为实物时,应根据有关凭据确认其价值或者参照其市价确定。 7、行政事业单位支出 行政单位的支出,指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 事业单位的支出,指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经营支出是事业单位开展的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单位的各项支出,应按实际支出数额记账;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应按实际支出数或者实际发生数记账,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正确归集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无法归集的、应当按统一标准予以合理分摊。 拨入、拨出专款及专款支出, 事业单位的拨入专款,指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拨出专款,指所属单位的需要单位报账的专项资金;专款支出,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单位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年终结账时,对已完成的项目,应将拨入专款账户的余额与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账户的相应余额对冲,对冲后的余额应按照拨款单位的规定处理:1)按规定上缴部分冲减拨入专款;2)按规定留归本单位部分将拨入专款转入一般基金。 8、国库单位一账户体系
①体系的构成:国库单位一账户,指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指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指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指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专户,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性专户。 ②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1)预算单位(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应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特设账户等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并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2)开设特设账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或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 ③各账户的功能: 国库单位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它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该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1)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帐、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2)可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的其他账户或者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的账户划拨资金。 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用。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9、支付程序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有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 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账户(预算单位)。
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按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①财政直接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其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交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 2)符合条件后,由该机构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单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并加盖财政部门管理机构印章签发后,分别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出凭证办理支出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发给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该通知书是他们收到(付出)款项的凭证,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二级或者多级预算单位的,由一级预算单位向他们提供收到或者付出款项的凭证。 ②财政授权支付程序流程: 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RMB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RMB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1)财政部门以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的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25日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的形式,分别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 2)代理银行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后,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该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用资金。 代理银行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控制预算单位的支付金额,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预算单位支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或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关代理银行, ③预算结余资金的处理 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的数额=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额+上年预算结余数额–当年财政国库已支付数额(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额、财政授权支付数额+应缴回财政部门数额后的余额计算)
结余的资金应由财政部门核定;财政部门下达预算结余后,预算单位根据核定的上一年度预算结余和下年度的预算,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资金。 10、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①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应在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财务处理:1)工资,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贷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2)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贷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借材料等科目、贷财政补助收入;3)购置固定资产等款项,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贷拨入经费,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②财政授权支付核算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财务处理:1)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2)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属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3)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③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核算 1)财政直接支付年终预算资金的财务处理。 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贷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预算资金时,借有关支出类科目、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年终预算资金的财务处理。 年终,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如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零途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贷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 下年初恢复额度时,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如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1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种类 ①行政单位会计报表,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同时行政单位应按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决算),均为月末、季末、年末编制。 月报、季报:按“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编排,左方资产部类,右方负债部类,左、右合计相等; 年报:按“资产-负债=净资产”编排,左方资产类,右方负债、净资产,左、右方合计相等。 收入支出总表的项目按收入、支出的构成及其结余分项列示。 ②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收支情况说明书等。其余同上。收入支出总表的项目按收入、支出的构成及其分配情况分项列示。 12、编制年度决算的要求: ①清理结算;②核对一致;③正确截止(年度的应拨款项,应于12.31前汇达对方;对所属单位的预算拨款、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12.25前);④及时入账(截止12.31);⑤清理往来;⑥银行对账;⑦清理盘点;⑧决算调整。 第三十二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 1、“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调整经济的法”:是调整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传统法律体系的民法商法、近代的经济法、调整国内经济关系的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法律对经济调整经历三个阶段: ①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②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从最初的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民法、刑法、刑政法,以致发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这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 ③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2、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的法律体系
①民商法。它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民商法主要调整市场经济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 1)市场作为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在体系上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是市场主体(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能作为独立的、能动的主体进入市场。民事主体制度、商法中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三资企业法律制度。 2)人类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首先要完成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在法律上表现为物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3)市场,在抽象意义上表现为各种交易关系的总和。 4)民事责任制度。主要体现在民法上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制度。 ②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其调整对象: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调整和规制:1)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如企业市场准入、计划法、财税法、金融法、会计法、银行业法、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土地法等;2)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活动,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3)国家直接从事的经济行为,如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 ③其他法律部门。主要还包括劳动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等,广泛意义还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 3、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组织管理性的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总称。其调整对象有三类: ①经济管理关系,是一种宏观管理关系。1)它是一种经济关系,不同于行政指导关系;2)它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3)它是宏观领域的经济关系;4)宏观经济管理关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发展计划、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并产生各种相应关系)。 ②市场管理关系,是国家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包括:1)维护公平竞争关系;2)产品质量管理关系;3)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 ③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主要表现为:1)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如招标、定(购)货、发包、出让、信贷、担保等发生的合同关系;2)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使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债权和物权构成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民法中他们构成了商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两者的关系是: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交换过程表现为债权,交换结果导致物权的让渡和移转。物权的特征: ①物权是绝对权,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绝对权俗称“对世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②物权属于支配权; ③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占有、不动产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债权无需公示,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公共道德,即可以自由设定。 ④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物权的标的必须是物(是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不能是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间接涉及物。 ⑤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标的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债权原则上不具备追及效力,在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未转移之前,对债务人非法转让、并由第三人占有,不得请求返还财产,债权人对债务人只能享有请求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物权的优先权:指在一物之上同时设立物权、债权,物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之上存在数个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1)一物二卖,先买者未对物权进行公示、后买者进行了物权的公示,后买者的物权优先于先买者的债权;债务人破产或者被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上存在着担保物权,则该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一般的物权;债权人破产时,如果存在质权、抵押权或留置权,则有别除权,第三人对强制执行可提起执行异议。因此,物权优先于债权不是绝对的。除此之外,还有“买卖不破租赁”,即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原有的租赁合同期限的效力。 2)同一标的物上同时设立性质相同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物权,设立在先的具有优先权。债权不具有这种对内优先权,同一物上设立多个债权,各个债权都具有平等的效力。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具体包括:物权种类法定化、物权内容法定化、物权的变更规则法定化、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 ②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得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一标的物上。一个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一个独立的物,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成为多个所有权的客体。
③物权公示原则,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变更,应依法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依法规定交付。 物权公示原则的内容:1)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2)物权公示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 购房人订立预售合同后,只享有合同上的请求权、不是房屋的产权。为防止一房二卖,我国物权法建立了“预告登记”制度,经登记后,可将已登记的二卖行为(既使已公示)转为法律上的无效,该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的特殊类型,目的在于保全一项请求权。 3、物权的种类 ①自物权、他物权。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进行的分类,自物权,即所有权。指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标的物依法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支配范围的全面性和支配时间的无限性);他物权,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上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特定期间的物权。 ②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对他物权的进一步分类,用益物权,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权。 两者的区别:1)设立目的不同,用益物权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在于以物的交换价值来保证债权的现实;2)权利的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独立的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利,以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担保物权不限于此;4)标的物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导致的结果不同,用益物权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担保物权不影响标的而继续存在,这种特点使担保物权具有代位性(即以转变后的物为客体)。 ③主物权、从物权,物权有无从属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等;从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项权以债权而存在)、地役权。 区分的意义:在于物权独立存在;从物权的命运取决主物权,主权利消灭、从权利也消灭。 ④法定物权、意定物权,根据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法定物权包括留置权、法定抵押权等;意定物权包括质权、抵押权等;区分的意义:成立的要件和适用的法律不同。 ⑤有期限物权、无期限物权,以物权之存续有无期限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有期限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包括所有权。 4、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在民法中,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民法方法对物权进行保护。
①物权的保护方法,指权利人通过行使各种物上请求权或者通过提起确认物权之诉的方法保护物权。物上请求权,指物权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物权的权利人为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请求对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上请求权包括: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清除危险。 ②债权的保护方法,指权利人通过行使债权对权利的自身利益加以保护的方法。债权方法次于物权方法。 债权方法的主要内容:以赔偿财产为主、不排除其他方法(如恢复原状、返还不当得利)。 两种方法的区别: 1)根据不同,物权保护方法以物权存在为前提,适用民法关于物权的规定;债权保护方法以债权存在为前提,适用于民法关于债的规定; 2)适用范围不同,物权保护方法只适用对物权的侵害、且不论侵害是否造成实际损失,权利人均可采取这种方法;损害赔偿的方法既适用物权的侵害、又适用债权的侵害,但适用物权的侵害时必须是已造成损害;3)目的不同,物权的保护方法,指在恢复物权人对物权的客体享有完整、排他的支配权利,使物权的内容得以实现;损害赔偿的保护方法旨在补偿受害人遭受不法侵害而遭受的财产损失。 5、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所有权,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本质上是 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关系在形式上、法律上的表现。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其法律特征: ①所有权的独占性,所有人有权要求请求返还原物、停止侵害、排除防碍或赔偿损失。②所有权的全面性;③所有权的单一性;④所有权的存续性;⑤所有权的弹力性,即所所有权发生分离的权能分离期限届满后,最终支配权仍属所有人。 6、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①所有权的取得 1)原始取得,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有:生产、先 占、添附、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遗失物、国有化和没收。 先占,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支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其构成要件:标的须为无主物、动产、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添附,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加工,混合如两种饮料混在一起,附合如建筑上粉刷油漆,加工权限于动产。 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所有权人不明的归国家所有。 2)继受所得,基于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方式: 因一定的法律行为(合同、赠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继承、遗赠)、其他合法原因(合股入资)。 3)善意取得,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财产的处分属于由占有人进行的无权处分,受让人一般不取得所有权;但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除外,此时所有权归受让人,原所有人只有请求占有人赔偿损失的权利,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受让须是善意的;(2)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款;(3)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 ②所有权消灭,所有权的相对消灭,因物权的主体原因的消灭(如权利人的转让或抛弃物权、权利人的死亡等); 所有权的绝对消灭,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的消灭(如标的物毁损或灭失导致原物权的终止)。 7、共有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共有的所有权只有一个。分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①按份共有,也称分别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按份共有人依其应有部分,对于共有物的全部享有使用收益权,而非对共有物按应有部分的比例享有一部分的用益权;且不因应有部分的多少而有不同,但用益权的行使不能损害其他人的权利。 处分按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以及对共有的动产或不动进行重大修缮,应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另有约定的除外。②共同共有,根据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共享一物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前提是共同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如夫妻、家庭关系)。其主要形式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③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1)成立原因不同,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为前提(是人的结合关系),按份共有无需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2)标的物不同,共同共有的标的物通常为多数(标的物包括物、权利),按份共有的标的物是一般单一或少数;3)权利的享有不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同共有物的全部,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应征得全体共有人同意,按份共有人以其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4)对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同,共同共有人就共有物的全部对第三人行使所有权的请求权,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人可以行使共有物所有权的请求权,但须基于全体共有人的利益;5)分割共有物的限制不同,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份共有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物,但共有物使用不能分割或者另有约定除外。 8、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由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构成,是该权利的客体。 专有部分,指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而分割出来的具有独立建筑构造和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即由特定主体独立使用的部分房屋。 共有部分,指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和附属设施等不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部分,包括共用部分及附属物、共有设施等。它们是区分所有权的客体。 共有部分的范围包括: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房屋、外墙或地下室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附属物(如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水塔、自来水管等) 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共有权、共同管理权。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随着业主对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转让一并转让。 9、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与所有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等一同构成物权制度的完整体系。 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 10、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①具有独立的他物权;②是限制物权;③具有使用目的;④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用益物权不以他权利的成立为前提、不随他权利的让与而让与、不随他权利的消灭而消灭,它不具有担保物权的所具有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属性。
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其标的物。 11、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 ①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其法律特征: 1)它的主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法人; 2)它的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它包括:城市、农村的属于国有土地、草原、滩涂、荒地、山岭、林地等,但不包括上述土地之上的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的埋藏物或自然资源。建设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3)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行使权利的代表即政府。 4)它具有排他性,是一项独立的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是采取有偿出让,对建设用地采取支付出让金制度、对经营性用地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二是采取划拨方式,一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缴纳补偿、安置费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二为无偿交付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生产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其法律特征: 1)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2)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3)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4)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方法包括:物权的方法、债权的方法。 ③宅基地使用权,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其法律特征: 1)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2)主体是公民,而且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3)客体主要是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4)它必须遵守法定的申请程序,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取得;5)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任意剥夺公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地役权,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需役地,需要利用他人土地才能发挥效用的土地;供役地,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土地。其法律特征: 1)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2)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3)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
相邻关系,是直接由法律规定,而地役权则不能由法律强制,应采取协商的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12、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担保物权,指为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它以取得担保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它具有确保债务履行以及促进资本和物资融通的功能。其法律特征: ①它具有价值权性;②它具有法定性,即担保物权必须以法律规定为限、当事人不能约定担保物权、内容、要件;③它具有从属性;④它具有不可分性;⑤它具有物上代位性。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不是绝对的(如最高额抵押并不以债权的存在为其发生或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可分性,不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的不可分性,而是为增加其效力赋予担保物权不可分性,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担保物权行使的不可分性;代位权,当担保标的物的形态发生变化时,担保物权的支配效力及于该变形物或替代物。 13、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 ①抵押权,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不移转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所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所提供的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②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这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财产的人为出质人,接受该财产作为其债权担保的人为质权人,质押的财产为质物。其法律特征:1)质权的设立必须移转占有,以某些特财产作质物时,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2)质权的标的主要是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3)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不可分性。 ③留质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对抵押权的变价款优先于无抵押的债权人受偿,一物同时有数个抵押权的,成立在先的优先成立在后的。抵柙权的产生方式:1)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即法定抵押权;2)基于当事人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而设立的,意定抵押权。 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上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的、土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权在债务履行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抵押标的,即抵押财产,以流通物(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抵押财产)和限制流通物为限;实现途径是拍卖或者变卖。
可以作为抵柙标的有: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我;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需要抵押登记的财产(登记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质权,包括动产质权、权利质权。下列权利质权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留置权,留置权的成立无需双方当事人约定,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在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在受偿顺序上的不同。 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与所担保债权的内容毫无关系,则不产生留置权。第三十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②合同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③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④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种类 合同可从两方面进行方类:一是基于法定形态对合同进行分类(指合同法中直接规定的各种有名合同);二是在合同法理方面对合同进行的分类(属学理上的分类)。 ①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②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③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④要式合同和无名合同;⑤主合同和从合同。
双务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单务合同,如借款合同;诺成合同也称为不要物合同,绝大多数属于此合同,实践合同也称要物合同,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15类),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从合同也称附属合同,如有担保的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该借款合同的从合同。 3、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权利人享有请求和接受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包括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对方违约时获得补救的权利等),义务人承担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违约时(拒绝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要件: ①主体合格,即行为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岁的自然人、满16-18(不满18)的未成年人有自己的劳动收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订立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合同行为;包括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实施合同行为。 ②内容合法,内容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合同行为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③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内心意愿自由产生、与表达出来的意思一致,具体含义:1)内心希望发生某种法律后果的意思,为效果意思;2)将效果意思表达于外部意思,为表示意思;3)用以表达效果意思的方式、行为,为表示行为。如果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行为,属法律规定的情形,则可能为无效或变更、撤销。 ④合同的形式合法。 4、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 包括三类: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按指不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不能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有效。无效合同的种类: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③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⑤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指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而其是否能够生效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有: ①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②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载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③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它是一种事实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但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指由于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存在瑕疵而可以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予以撤销或变更。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合同变更、撤销前的合同是有效合同,一旦确认变更或撤销后,具有溯及到合同成立的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5、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或过程,而合同的成立所体现的是合同订立活动结果,表明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已经达到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也称发盘,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是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有效要约需符合以下条件:①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②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③要约是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①目的和效果不同,要约向对方发出的是要约,对方回应的是承诺,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向对方发出的是希望对方与自己发出要约,对方回应的是要约,合同不成立;②对象不同,要约向特定人发现,要约邀请是向不特定人发出;③内容不同,要约含有能使合同生效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不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
④法律约束不同,要约发出后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成立,即受法律约束;要约邀请发出后,对方可以发出要约也可以不理睬。 我国五种典型的要约邀请形式: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不得撤销的要约: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到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承诺的要件:①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②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③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要约的实质内容) 超过承诺期限发生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承诺应按下列规定到达:①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另有约定除外;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同期限内到达。 要约的实质性内容,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即合同未成立),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发生缔约过失,给对方造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6、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指债务人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全面履行原则,其要求:①履行主体适当;②履行标的适当;③履行期限适当;④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 届满履行的属迟延履行;履行地点应在约定或法定地点履行,如果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积极履行以下义务:①通知义务;②协助履行义务;③保密义务。 债权人协助履行的义务包括:1)及时接受履行;2)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条件;3)在发生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债务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扩大损失等。 保密的内容有: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状况。 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债务人在法定条件下对抗权利人请求权而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应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不安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后给付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包括:1)经营状态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③先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拒绝先履行一方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 它是一种延期抗辩权,只能使对方的请求权延期,而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权。 7、合同的终止 ①合同履行,它是合同终止的最正常、最主要的形式; ②抵销,抵销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相有债务、债权;2)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3)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4)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不得抵销的债务(法定或约定):1)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2)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3)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4)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 ③提存,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提存后,债务人的债务即告消灭。 ④免除债务,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全部免除的合同关系终止。 ⑤混同,混同的原因包括概括承受(合并)、特定承受。特定承受,指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 概括承受是主要原因,混同导致合同关系绝对消灭;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8、合同的担保及其法律特征
合同的担保,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措施保证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其法律特征:①它具有明确的目的性;②它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③它具有从属性。 9、合同担保的形式 担保物权都是合同担保的形式,除此之外还包括: ①保证,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不得为保证人的有: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保证,包括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指保证人只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债任。保证人的这种权利就叫先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不享有先抗议辩权。当保证合同当事人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②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的效力:1)证约效力,能够证明合同的成立、但不能证明主合同的效力;2)预先给付和抵销的效力;3)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最高限额),超出部分的部分应无效。 定金罚则与违约金的区别:1)交付时间的不同,定金于合同履行前交付,违约金只能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交付;2)效力不同,定金具有证明合同成立、预先给付的效力,违约金没有;3)性质不同,定金主要起合同担保的作用,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其中的一种。 10、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其法律特征:①它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②它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期限成立期间;③它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这说明,代位权突破了相对性规则。 代位权须具备下述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②债务人享有债权,但该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③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④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 代位权应向法院提出,当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债权人的撤销权,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其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债务人有处分财产的行为;②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危害到债权;③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④债务人以不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侵害债权,债权人证明受让人知情的。无偿行为须具备上述三项条件,有偿行为须具备上述四项条件,经法院认定撤销权成立的,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自始无效。 11、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合同转让是变更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并不发生变更。合同转让有三种: ①合同权利的转让,指合同中的债权人全部或部分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转让的权利具有可转让性,但下列情形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人身性质的债权、特定当事人的信用而发生的债权等;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转让时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转让本身并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 ②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应经债权人同意。 ③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分为意定概括转让、法定概括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分立的,除债权人、债务人另有约定,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12、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合意,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它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①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②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③合同的变更应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进行。
合同的变更发生的场合: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变更合同;③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有重大误解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变更权变更合同;④因情势变更使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因重大误解或情势变更提出的合同变更,应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 13、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基于解除权的解除。 ①协议解除; ②基于解除权的解除。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必经对方的同意。它包括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与协议解除的区别: 1)约定解除属于事先的约定,协议解除是事后的解除(事,指不能履行或没有必要履行); 2)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并不一定会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协议解除一旦约定,一定是出现了协议解除的事由,会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是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来订立的合同); 3)约定解除是基于解除权的而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基于双方的协议解除合同,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都是基于解除权而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解除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四项是合同法律解除的几种情况,第五项是概括性的补漏规定。 14、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对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发生违约责任,尽管根据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可以作为可以作为合同的履行主体,但违约责任仍由责务人承担。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存在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5、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违约行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期限内的一种毁约行为,实践中可能表现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发生在合同届满后的违约,上述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就属于实际违约,预期违约造成非违约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实际违约造成的是非违约方期待利益的损失。 ②主观过错,我国实行的是严格责任,违约的责任通常是通过推定的方法加以认定,债权人就债务人的主观过错不承担举证责任。 16、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①继续履行;②支付违约金;③违约损害赔偿。 继续履行,是合同实际履行原则的要求和延伸,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的一种补救措施。 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违约金条款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违约损害赔偿,目的主要是弥补或填补因违约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利益损失,赔偿范围原则上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限,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7、违约的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指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属于事件的范畴不属于民事主体的行为。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发生的不可抗力除外(即不能免责):1)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的发生都能构成违约的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才可以免责;2)只有当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内,才能构成免责事由。 ②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可以成为违约方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的依据。当事人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③免责条款,根据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可以约定免责条款。 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不发生免责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章、公司法律制度 1、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广义是指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是指以“公司法”命名的立法文件,我国公司法于93.12制定、(99.12、04.8、05.10三次修订)。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种类、性质、法律地位、财务制度、组织机构、及其动作以及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等。 2、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公司,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以盈利为目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其法律特征: ①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②公司具备法人资格;③公司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根据。 法人的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2)公司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对公司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3)公司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章程,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的法律文书,对内是公司的“自治宪法”,对外是公司的宣言书。 公司的种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股东资格和人数,自然人、法人,有限责任公司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②股东出资要求,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新修订公司法对最低注册资本无要求,但法律行政法规有要求的从其要求;2)出资形式为货币、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3)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有名称、住所,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⑥有公司住所。 4、公司名称制度 公司名称,是指公司章程记在,并经商事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表彰公司商事主体特征的,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以与其他商事主体相互区别的固定称谓,是公司作为独立商事主体的名号。 公司名称实行强制注册制,名称权的取得以设立登记为要件;公司名称要变更的,须经变更登记。 公司名称实行预先核准制度,预先核准名称保留6个月。 《公司法》第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有对应字样。 5、公司住所制度 公司必须有住所,不允许设立无住所的公司。住所的登记和变更以登记为要件,不经登记的公司住所,不得对抗第三人。 6、公司章程制度 订立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 公司章程的修改权限专属公司的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经过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7、股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和股份身份的取得。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取得方式分为原始股东和继受股东。 2)股东身份确认的标准。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主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登记机关对股东的登记以及实际享有的股东权利等。 3)股东权利,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①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②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③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④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⑤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⑥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⑦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⑧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⑨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⑩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 ⑪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⑫对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权; 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股东义务:①缴纳所认缴的出资;②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义务)。 8、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性质上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着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一般股东会会议做出决议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下列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通过:①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一般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9、董事、董事会及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其成员由3-13人,公司规模不或股东少的可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兼公司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可行使的职权: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向董事会负责。 经理可行使的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0、监事、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一般不少于3人,公司规模小或股东人数少时,可设1-2人监事,不设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及监事的任期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
监事会、监事可行使的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他们予以纠正; ④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⑥依公司法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任职资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要求他们参加列席会议的,他们应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公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使得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拥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12、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设立独立董事,具体由国务院规定; 2)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一是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二是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三是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制度,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市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 13、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①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及其行使。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以书面通知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不同意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②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个以上股东同时主张、协商确定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与股份发行,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转让
①股东转让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国家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依法定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③股份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④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下列情形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此即股权收购请求权。 14、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①公司的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10日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未接到通知45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②公司的分立:一个公司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 ③公司的解散:章程届满,股东大会决议,依法吊销、责令关闭,经营严重困难并经10%以上股东表决 ④公司的清算:公司解散或被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终止的程序。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 清算组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未接到通知45日内申报债权。 第三十六章、其他法律制度 1、工业产权的概念、特征
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享有的专有权。工业产权、著作权称为知识产权,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指专利权、商标权。 专利权,指按专利法规定,由国家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对某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商标权,也称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工业产权的特征:①专有性;②地域性;③时间性。想具有域外性需与有关国家签订国际条约取得保护。 2、专利权的主体,指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①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专利权属单位)的含义:1)在从事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办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以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用单位的物质条件,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②发明人或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这些人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1)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2)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3)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③受让人,一般是合同或继续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单位与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有协议,其归属依约定专利权归委托方;如无协议,构成委托开发,申请并取得专利权归受托人,但委托方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④外国人,外国的自然人、法人。 ⑤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利权的权利、专利权属申请单位共同所有或共同持有;非职务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 3、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①发明,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包括制造品的发明、材料物品的发明、具有特定用途的物品发明等;方法发明包括制造产品方法的发明、使用产品方法的发明等。
②实用新型,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称小发明。它与发明的区别:1)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仅指一定形状的物品发明;2)它与发明相比对产品的创造性要求较低。 ③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与上述两类相比,它只涉及美化产品的外表和形状,不涉及产品的制造和设计技术。 4、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②科学发现; 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④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5、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①新颖性;②创造性;③实用性。 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质性特点与以前相比不是类似或者推导的东西、而是创造性构思的成果;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①新颖性;②实用性;③富有美感;④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新颖性,指与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6、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①专利权人的权利,分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指发明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署名权。 财产权利,专利权人通过对专利技术的占有而取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包括:1)独占实施权;2)实施许可权;3)有权转让其专利权(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公告和登记);4)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5)有权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 ②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职务发明中,作为专利权人的单位向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义务。
③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均自申请之日计算。终止:届满为正常终止,届满之前为提前终止。 提前终止的原因:1)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2)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 提前终止应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④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一定条件下,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 强制许可的类型:1)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2)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不实施的,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满3年后;从属专利比前一专利更先进、但又依赖前一专利。 7、专利权的保护 ①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侵害专利权人的实施权和标记权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形式: 1)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 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发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或者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 4)许可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5)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发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6)假冒他人专利,即在非专产品或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标记或专利号。 ②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 1)权利人制造或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2)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式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4)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家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③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受侵权人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专利管理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2)受侵权人向法院直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自侵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3)对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已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商标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应按照商标注册程序办理,继受取得应按合同转让、继承注册商标的程序办理。 9、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 商标注册,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注册商标原则:我国采用自愿注册、强制注册相结合,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必须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否则不得在市场销售。 所谓必须注册的商品,指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直接涉及人民健康的极少数商品,即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工商局公布的必须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 10、商标注册的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②商标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商标设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③商标不含《商标法》第10-12、16条明确禁止使用的图形和文字(如外国或我国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文字等) 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主要包括: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相近似; 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③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④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提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⑤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⑥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包装潢专用权)。 11、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方法,商标注册申请采用“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依照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规定的类别提出申请。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12、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13、商标权的内容 ①专用权,指享有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的独占、排他使用的权利。 ②续展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后,经商标注册人申请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续展的次数法律不作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如果超过宽展期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商标专利权即告丧失。 ③转让权,通过转让协议转让给他人,转让经核准后应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④使用许可权,应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来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⑤标示权,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不便注明的,可以在商标包装、说明书或附着物上标明。 14、商标权的保护 ①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注册商标侵权行为的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如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使得条件的。 ②商标的合理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对他人的正当使用行为不能作为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③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主要措施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下列商标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15、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指全面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一般劳动合同法,指07.6颁布、08.1.1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适用对象: ①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本法的用人单位。 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本法执行。 16、劳动合同的类型 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不续订,劳动合同即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可以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就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订立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的法定情形: ①协商订立; ②法定强制,有下列情况形之一,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对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行使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建筑业,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由于其工作性质时可采取此种合同期限的工作岗位。 17、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①合法原则;②公平原则;③平等自愿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即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的条款,必要条款不完善会导致合同不成立。必要条款包括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选择性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8、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的先合同义务: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 19、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须公证方可生效的合同,其生效时间始于公证之日。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20、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包括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 ①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协议解除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 1)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有下列过错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规章规定);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裁员20人以上或者虽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③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预告解除、即时解除。 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间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危及劳动者人身自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④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情形(除非劳动者有过错性解除的情况):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只有法定终止、没有约定终止。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93.10.31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保护的对象是消费者,指点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消费者包括:①为 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②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农民;③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23、消费者的权利 ①安全保障权(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 ②知悉真情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拒绝强制交易的权利);⑤依法求偿权;⑥依法结社权;⑦求教获知权⑧维护尊严权;⑨监督批评权。 自由选择权包括:①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②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方式的权利;③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④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享有的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
求偿权是一种救济性权利,求偿主体:①商品购买者、使用者;②服务的接受者;③第三人,即消费者之外的因某种原因在事故发生现象而受损害的人。 求偿的主体包括: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生命健康、精神损害赔偿);②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尊严权,指人格尊严、民族风格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24、经营者的义务 ①履行法定义务及约定义务;②接受监督的义务;③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④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⑤标明真实名称和标志的义务;⑥出具凭证或单据的义务;⑦保证质量的义务;⑧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⑨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⑩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1)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真实说明、明确警示,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方法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2)经营者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正当使用也不能避免发生危险人身、财产安全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5、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争议解决的途径: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提请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 ①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②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连带责任;③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④变更后的企业仍应就变更前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⑤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⑥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⑦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⑧检验机构(质监部门)及认证机构(如绿色认证)的法律责任;⑨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的承诺、保证责任。 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广告主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设计、发布、制作者,明知还为的承担连带责任。 26、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1)有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行为的;经营者承担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受伤、残疾、死亡的;
②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③国家工作人员环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民事责任,①“三包”责任;②邮购商品的民事责任;③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责任;④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而不得无理拒绝;⑤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规定。 三包责任,指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包括约定的商品、保修期内2次不能正常使用的、“三包”的大件商品(经营者应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补偿性的赔付、还可以增加赔偿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责任,不能履约的,应退回预收款及其利息、消费者的合理费用。邮购商品责任与该责任相同。 27、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狭义,指93.9.2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广义,指调整市场竞争过程中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反正不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竞争规范的内容。 调整对象:①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者之间不正当竞争关系(这是前提);②监督检查部门与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竞争管理关系。 立法目的:①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目的);②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目的的延伸);③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8、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经营者应遵守的市场竞争规则:①自愿、平等、公平;②诚实信用;③尊重并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违反上述竞争规则和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其特征: ①主体,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不含政府机关法人); ②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违法性); ③后果,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只限经营利益,不含消费者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9、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种类
①假冒行为;②营业贿赂行为;③虚假宣传行为;④侵犯商业秘密行为;⑤低价倾销行为; ⑥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⑦诋毁商誉行为。 假冒行为包括: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与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混淆;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力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指经营者不正当获取、报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报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不属于低价倾销行为的情形包括: 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下列有奖销售加以禁止,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率高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故意将不同奖金、商 品或奖券不同时投放市场; 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30、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 ①监督检查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②其他部门包括,商务部对国内贸易和涉外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对有关质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物价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等部委,对与其职能、行业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进行监督。 31、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①经营者的民事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②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侵权行为、销售伪劣商品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32、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概念 产品质量法: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产品质量法,指93.2.22颁布并于00.7.8修订的《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1)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称产品;2)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产品质量,是产品能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需要的特性和特性的总和。总和,指标准中规定的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有效性、经济性等质量指标,它反映、代表了产品的质量状况。 我国现行的产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33、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①产品质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国家对产品质量以抽查为主,抽查的重点,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2)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要求。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由企业自愿申请,由认证机构依据国家颁布的标准依法进行的。
③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公民个人的监督权、社会组织的监督权、公众的检举权。 34、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作为的的义务产品质量的要求:①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②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③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①有产品质量检验的合格证明;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的厂名和地址。③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④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⑤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⑥特殊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运输注意事项。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不作为的义务①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②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③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④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5、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①进货验收义务; ②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如果进货时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时发生质量问题的,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保证产品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对产品标识的要求,符合进货时验收的状态,不得更改、覆盖、涂抹产品标识,以保证产品标识的真实性。 ④遵守有关禁止性规范:1)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4)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6、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负有产品质量义务的有:市场主体、行政质量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有关社会组织。 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产品责任,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①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即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生产者就应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二,消费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③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因产品存在缺陷 1)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赔偿医疗费、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人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④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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