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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1:04:30 发布

机械设备管理标准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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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B-208.001-2011Q/JSB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发布2011-08实施2011-05发布机械设备管理标准Q/JSB-208.001-2011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企业标准附件1:1 Q/JSB-208.001-2011前言为了合理、安全地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能,使机械设备满足施工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实施之日起,同时替代Q/JSB-208.001-2009机械设备管理标准。本标准由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物资机械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物资机械管理部本标准起草人:张志强本标准起草人:孙和志本标准批准人:沈浩轩15 Q/JSB-208.001-2011机械设备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进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电建[1996]381号。3管理职能3.1物资机械管理部是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3.2各单位须建立机械管理部门,负责所属(用)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3.3分公司下属的项目部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3.4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必须由员工或合同工担任,人选应经过物资机械管理部审核,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管理内容与要求4.1机械设备定义: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各类生产加工设备、起重设备、周转性材料(模具)、车辆、施工机具、监视和测量装置等统称为机械设备。4.2机械设备的采购、验收、调拔、报废、转让管理15 Q/JSB-208.001-20114.2.1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采购、验收、调拔、报废、转让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标准》中的相关条款。4.2.2不构成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机械设备其采购、调拨、报废、转让等行为参照《固定资产管理标准》执行,验收则由各采购单位直接按规定入账验收。4.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4.3.1机械设备修理的原则是“计划修理和视情修理”相结合,防止只用不修,用坏再修,避免设备带病运行。4.3.2修理分类机械设备的修理,按修理范围可分为大修理和故障修理两种。大修理:简称大修,是指机械大部分零件甚至某些基础件达到或已经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不能正常工作,经过物资机械管理部鉴定,需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机械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故障修理:是指在使用和运行中突然发生的故障性损坏和临时故障的修理,有时是对监测、检测发现故障的修理,目的在于排除故障,一般属于局部修理,也称小修。4.3.3修理实施a)机械设备大修理应按“年度大修理计划”执行。年度大修理计划由各级机械管理部门提出并填写《机械设备大修理计划》(附表G-H)上报物资机械管理部,物资机械管理部依据“机械设备大修理标志”(规范性附录A)并审查设备实际状况,审核、汇总,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b)大修理要制定《机械设备大修理方案》(规范性附录B),并经各自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c)设备需外委修理的须考察承修单位的资质,并与承修单位签定维修合同或协议。15 Q/JSB-208.001-20114.3.4修理验收a)大修理任务完成后修理单位填写《机械设备大修理记录》(附表C),提请物资机械管理部验收,并签署《机械设备大修理验收记录》(附表D),财务部门应根据《机械设备大修理验收记录》对大修理项目实施封账。b)故障修理(包括现场修理)由修理负责人负责验收并填写《机械设备修理及验收记录》(附表E)。机械大修年度计划因故没有完全实施、未能实施时或需要追加的,须上报物资机械管理部备案,说明原因。4.3.5机械设备的保养a)各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应建立本单位所属设备的保养规程。b)保养应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c)日常保养:指机械在班前、班后及运转中的检查、定期保养,以检查为中心内容。主要检查要害部位和磨损部位。如机械部件的完整情况,油水数量,操纵和安全装置(如转向、制动等)的工作情况,各仪表显示情况,各部位的紧固情况,以及有无漏油、水、气、电等情况,必要时加添燃料、润滑油脂和冷却水,以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按保养规程执行,并做好保养记录。d)定期保养:使用单位每年初按《保养规程》要求制定所属设备的《年度保养计划》,并派指定人员严格按《年度保养计划》定期执行保养任务。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实行在每个工程前检查保养,或根据机械设备使用情况适当增减保养间隔,但每台设备应保证全年保养次数不少于年度计划次数。定期保养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实施,并做好保养记录。物资机械管理部每年对各单位设备保养情况纳入到设备管理考核内容。4.4机械设备安全使用4.4.1机械设备使用前的准备15 Q/JSB-208.001-20114.4.1.1要经过相关部门检验或试验得到使用前认可(非重要设备可在使用前进行外观或简单操作予以确认),备齐相关证件,特种设备要保证在有资质部门的检测合格期内才可使用。4.4.1.2操作人员应经过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新上岗人员必须在有操作经验的人员指导下实习一定时期方可独立操作。4.4.1.3操作新机器前应详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熟悉并掌握该设备构造、性能和操作要求,并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操作。4.4.1.4满负荷或其它危险作业应填写安全作业票。4.4.2机械设备使用中4.4.2.1未经主管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拆解零部件、加装其他装置。4.4.2.2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使用中出现的问题。4.4.2.3机械设备操作原则上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4.4.2.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保养规定,不准只用不养,严禁带病运行。4.4.2.5施工中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4.4.2.6操作人员应认真保管好各种随机材料,做好相关记录(附表F)。4.4.2.7使用中机械设备的运输要符合其性能要求,防止因运输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4.4.2.8机械使用燃油、润滑油要符合规定,电源电压等级(指电力拖动设备)必须符合铭牌规定。4.4.3机械设备使用后4.4.3.1将设备设置在关闭和断电状态,清理使用现场,做好安全防护。4.4.3.2及时记录当天作业信息。4.4.3.3暂时不用和长期停用的机械设备,要做好保管工作。4.5机械设备事故管理4.5.1机械设备事故划分15 Q/JSB-208.001-2011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第2.3条执行。4.5.2机械设备事故上报即时报告:发生设备事故单位应立即以电话、电传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物资机械管理部报告,报告单见附录I《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单》。物资机械管理部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向上级报告。4.5.3机械设备事故责任及处罚a)机械设备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主要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领导责任;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次要责任。下列情况造成事故行政正职应负主要责任:发布违反安全和机械管理规定的命令,违反规定购置、设计、制造、修理、使用机械设备,违章指挥、强行使用。机械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问题不及时整改,安全装置不完善未采取相应措施,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即安排操作,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下列情况造成事故由有关人员负主要责任:无作业措施或未技术交底就安排作业,谁安排谁负主要责任;作业措施不当,措施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违章指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15 Q/JSB-208.001-2011机械设备失修失保、安全设施不全、带病运行、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由机械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机械使用部门负直接责任。下列情况造成事故操作者既负直接责任,又负主要责任:不按技术交底作业,违章操作;工作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工作失职;擅自拆除、毁坏、挪用、解除安全装置。b)机械设备事故处罚:事故处罚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处罚可以并处。行政处罚按等级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后,为警示当事人,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处以直接损失金额的2%数额的罚款;其他责任者视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给予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给予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给予次要责任者、企业分管行政领导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给予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给予次要责任者、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有意减轻、推脱、转嫁事故责任者,一经查出从严处罚。4.5.4机械设备事故考核统计a)下列机械设备事故必须统计上报考核:15 Q/JSB-208.001-2011企业自有机械设备、产权属主管公司企业有使用权的机械设备从事电力建设施工作业(含装卸运输过程)所发生的事故。从企业外租赁的机械设备在施工区域内因租用方原因发生的事故。企业机械设备外租给其他单位工作,人机同往因出租方原因发生的事故。企业机械设备从事电力建设施工以外作业,而产值计入企业统计范围内的作业发生的事故。b)下列机械设备事故可不统计上报考核:企业机械设备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按合同不负责操作,事故损失由租用单位负责的机械发生的事故。4.6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4.6.1要求a)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技术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b)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由各级机管部门统一管理。c)凡主要机械设备都必须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d)设备管理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认真做好资料的编目、整理、收集工作,及时提供归档技术资料,切实为生产、科研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服务。e)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的密切配合,及时提供相关的记录与资料,从而保证机械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参考性。4.6.2管理程序a)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零部件目录、图纸等原始资料由采购人员从厂方搜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15 Q/JSB-208.001-2011b)运行使用资料(包括《机械设备运行保修记录》、《机械设备修理及验收记录》、《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单》等)由使用、维修人员在工程结束和维修完毕后交档案管理员存档。《机械设备运行记录》(附表F)由机管部门在工程开工前,与设备同时发放,交操作人员保管、记录。工程结束后,由各单位机械管理员收集归档;《机械设备修理及验收记录》(附表E)及检定、检查资料由各级机管部门自行归档;《机械事故报告单》(附表I)由各单位填写相关记录,然后交物资机械管理部归档。c)机械设备调出、调入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并作好档案的保密工作。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的保存期限至机械设备报废为止。d)借阅技术资料应首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单位和借阅人不得在技术档案上涂改、抽换、损坏。e)对需要销毁清册的资料,应附文字说明,经机械管理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f)保持档案室清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对永久性档案,每半年查点一次;年终对所有档案查点一次。4.7机械设备备品配件管理4.7.1采购a)配件采购由各级机管部门负责管理,原则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保证满足修理需求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不必要备品备件的库存积压。b)机械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维修保养需求情况及时填写购置申请(可代采购计划)。c)购置申请(采购计划)经各单位经理或主管副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员进行采购。4.7.2验收入库15 Q/JSB-208.001-2011a)采购回的配件应交由机管部门进行账务验收,凡实物与发票、订单注明的名称、规格、数量不符均应拒收。b)所购配件应交机械管理部门和库管员进行实物验收入库。4.7.3领用a)维修人员所用配件需经部门主管批准,经库管人员到配件库领取。b)项目部工地使用中,机件损坏需更换时,工地机务人员应与机械管理部门联系,经允许方可在当地采购或更换。4.8机械设备自制改造管理参见公司《科技管理标准》。4.9仓库管理4.9.1存放a)机械设备的存放,要根据其用途、构造、重量、体积、包装等情况及受自然条件影响的区别,在不同类型的仓库,按不同要求进行存放保管。b)入库机械设备应按名称、规格型号存放有序,避免混杂。存放机械设备之间,要留有一定间隔,便于维护和搬运。c)机管人员建立卡片,标注名称、规格型号,做到标识清楚,同时认真清点数量,建立实物帐。4.9.2保管a)入库保管的机械设备,应清洗尘土、脏物,擦干各部水迹,一切孔洞用木塞堵好或用油纸封闭。b)精密零件、电气仪表或怕受潮的设备,应在室内罩盖保护或套上密封塑料套,内放防潮剂。c)保持库内机械设备周围空气清洁、干燥,排除潮气和腐蚀性气体。d)配置相适应灭火器、砂箱、水桶等消防器材,要求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火工作。15 Q/JSB-208.001-2011e)库管员要保证库内机具不丢失、不损坏、不缺套、不锈蚀,会用消防器材。保持机械的良好性能,使其随时可以供给使用,严禁随意挪用和拆卸所保管的机械。f)库管员对库存机具定期盘点,对帐核物,做到帐、卡、物相符。4.9.3出入库手续a)发放机械设备时,库管人员必须凭机管部门的机械设备领用单进行发放。b)对于入库机械设备,库管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大型机械设备由机管部门组织验收,认真检查机具状态,清点数量。机管部门按验收或报废情况给使用单位出具机具退还单,办理交接或入库登记手续。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丢失损坏的机械设备要做好记录,然后交由帐务管理员做赔偿或报废处理。4.10操作证及人员技术培训管理4.10.1操作证管理a)新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分公司)应及时向物资机械管理部上报《机械设备操作证申请表》(附表J)。b)申报操作证的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经体检合格,无残疾者,方可申报并参加培训。c)特种机械设备操作证,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特种机械设备操作证的人员,应及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复查手续。d)办理液压机操作证,各项目部(分公司)应提供申请办证人员的液压钢号,否则不予受理办证。e)操作证由物资机械管理部每年审验一次,未经年审作废。f)操作证发放要有发放记录,并存档。g)操作证正本由各单位的劳资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统一管理保存,操作手本人只能持有操作证的副本。15 Q/JSB-208.001-2011h)对操作手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所造成机械设备事故,情节严重者,物资机械管理部有权吊销并收回其操作证。i)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冒名顶替。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机械设备的操作。4.10.2培训培训可随时进行,各岗位从事机械管理的职能人员对本岗位的职责、规范和要求采取以专业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机械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应集中组织进行技术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a)各单位物资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机械新技术、管理新方法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机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b)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根据需要有计划的进行,做到有教学计划、有专人授课、有考勤、有考核、有总结,并备案。c)通过培训应懂得机械设备的性能、原理、保养及安全操作规程,能独立上岗操作。4.11外租与分包工程自带机械设备管理4.11.1经公司内部协调不能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的,可对外进行租赁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4.11.2送电项目部所需公司配备定额内的机械设备由租赁公司负责外租业务,不在配备定额内的则由项目部自行租赁。其他单位的外租机械设备自行办理解决。外租设备纳入本单位机械安全监管范围内。4.11.3外租机械时,必须与出租方签订严谨的租赁合同(协议)和安全合同(协议)。同时应满足以下管理要求:(a)外租机械设备必须技术状况良好,应有相关的检测证明材料(证件),满足施工需求,严禁超负荷使用,原则上应租用使用年限在五年以内的机械设备。(b)外租机械也应坚持“三定”制度,严禁无操作资质的人员操作机械。15 Q/JSB-208.001-2011(c)机械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查外租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d)外租机械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维护保养制度,机械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机械运行情况,一旦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立即停用,报租赁经办部门后按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处理,严禁带病运行。(e)外租机械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f)外租机械设备的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可由项目部承担,修理费、保养费、保险费及其它税费等须由出租人承担。(g)外租公务用车(如轿车、轿货、小型载客车、吉普车)不得超过5辆,其它外租机械设备数量不得超过正常施工用合理数量。(h)外租机械租赁单价不得超过《租赁管理办法》中的外部定额单价。4.11.4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在施工前,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a)机械设备清单(台帐)和检验试验报告(或取得的证件)。b)主要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名单及机械操作证复印件。c)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证复印件。d)主要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1.5施工前,项目部对劳务承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进行外观、性能检验,要求外观清洁、整齐。主要施工机械外观部位须张贴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责任人铬牌”等标牌,机械应运转正常,性能稳定,能够满足施工要求。4.11.6要对机械设备实行定期保养和及时维修,以保证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4.11.7在施工期间,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要对现场进行定期检查。4.12检查、考核4.12.1机械设备的检查15 Q/JSB-208.001-2011各分公司、厂物资机械管理部门每半年、项目部每个工序一次,上报本单位机械管理实物台账(包括外租、分包自带、自购等各种属性来源的机械设备),以备检查。机械设备的检查以安全检查为主,检查可分为:年中、年末机械设备大检查:由物资机械管理部组织或协同公司主管经理及其他部门对分公司、分厂、项目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巡检:由各级物资机械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随机检查;月度自检:各单位物资机械管理部门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自检自查;专项检查:指公司各级物资机械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点关注问题或共性问题的专项检查。旁站监督:指公司各级物资机械管理人员在重要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安拆关键工序过程、双机塔吊、超负荷作业、大型起重机负荷试验等,进行现场监护和检查指导。4.12.2机械设备检查内容a)检查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机构人员情况b)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及安全目标分解情况;c)检查各种机械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建立落实情况;d)检查机械设备购置更新、大修改造计划及其完成情况;e)检查机械设备台帐、卡片、实物是否相符,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情况;f)检查起重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建立实施情况;g)检查主要、关键、特种机械设备档案搜集管理情况;h)检查外来机械设备、人员准入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i)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编写、审查规定的建立执行情况;15 Q/JSB-208.001-2011j)检查分包队伍、外租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管理情况;k)检查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l)检查各单位的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m)检查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宣传教育情况;n)检查各单位机械设备领用交接记录。o)检查机械设备实际安全技术状况等。4.12.3机械设备检查记录各级检查均应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记录表》(附表K),签字盖章后归档备查,严重缺陷应下达《机械设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附表L),整改完成后要由原检查部门进行验证,形成闭环控制后归档。4.12.4考核与奖罚a)考核是对一个单位一个年度总体机械管理工作水平的考察与评定,由物资机械管理部负责组织,考核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级。b)考核标准见《机械管理工作考核表》(附表M)。c)每年物资机械管理部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单位进行相应的奖罚。5规范性附录附表A机械设备大修理标志附表B机械设备大修理方案附表C机械设备大修理记录附表D机械设备大修理验收记录附表E机械设备修理及验收记录附表F机械设备运行记录附表G机械设备大修理计划表附表H机械设备大修计划说明附表I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单15 Q/JSB-208.001-2011附表J机械设备操作证申请表附表K机械设备检查记录表附表L机械设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附表M机械管理工作考核表15 Q/JSB-208.001-2011附录A(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大修理标志1发动机大修标志1.1发动机动力性能显著下降,负荷能力明显减少调整无效,行走机械较正常运行情况需挂低一档者。1.2有严重烧机油现象。1.3发动机走热后测定缸压达不到标准60%者。1.4发动机走热后有异响者。2电动机大修标志2.1在额定负荷下测量绕组温度,其最高温度超过规定者。2.2绕组烧损断路、短路、分绕组各接头有烧焦脱焊现象,测量绝缘电阻不符合规定者。2.3转子轴有弯曲松动裂纹、轴头磨损到极限,滑环、整流子烧损、腐蚀到极限;绝缘不良,铁芯嵌槽内绝缘有粘焦、脱出现象,以及碳刷架破损,变形需彻底整修者。轴承过度磨损或其它原因发生“扫膛”现象,以致局部异常发热,并发生不正常响声。3传动机构主要零件达到磨损极限,机械在运转中有偏摆和异响、撞击、振动现象。4变速箱齿轮及轴磨损松旷,换挡困难或跳档。5转向及操纵机构磨损过大,操纵失灵或有异响。6机架主身严重变形或开裂。7行走主要机件磨损严重或变形。8制动系统失效而无法调整。9各种安全工作装置失灵。10压系统油温过热、系统压力调不高,泵、马达及各种液压阀泄漏严重。以发动机和其他三个以上总成符合大修标志者,为全机大修。附 录 A15 Q/JSB-208.001-2011附录B(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大修理方案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维修时间维修地点主修人方案内容(必要时可附图):编制:年月日审批(技术负责人):年月日31 Q/JSB-208.001-2011附录C(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大修理记录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送修时间修竣时间验收时间大修原因大修情况记录大修项目主要更换部件维修人备注:修理负责人记录人31 Q/JSB-208.001-2011附录D(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大修理验收记录编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验收时间序号检验项目鉴定备注1发动机各皮带松紧2发动机启动、熄火3发动机空转及加减速反应4主要仪表(机油、水温、充电等)显示5渗漏6其它7机架及传动系外观(漆、变形、开裂)8轮胎外观及紧固9主要销轴(车弓、臂杆、牵引钩、尾车等)外观、润滑10传动机构紧固、润滑、渗漏及声响12其它13液压系统液压油量、外观14液压管外观15管路渗漏16液压系统声响17压力显示18其它19电气灯光20雨刷、喇叭21其它空载试验操作机构反应传动情况制动情况负荷试验静动验收结论:使用单位验收意见(签章)公司实物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签章)31 Q/JSB-208.001-2011附录E(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修理及验收记录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送修时间修竣时间验收时间维修原因维修情况记录修理项目更换件修理人备注验收结论:修理负责人验收负责人31 Q/JSB-208.001-2011附录F(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运行记录日期(日月)运行地点(或路线)运行时间(小时)最大负荷运行内容日常保养31 Q/JSB-208.001-2011附录G(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大修理计划填报单位:年月日编号:序号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维修方式厂家联系电话应用工程12345678910金额合计(万元修理原因:(如有特殊原因,需另附报告)单位经理:年月日经办人:年月日31 Q/JSB-208.001-2011附录H(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大修计划说明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费用(万元)修理部位及换件明细单项费用(万元)原因说明备注1234金额合计(万元)31 Q/JSB-208.001-2011附录I(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单填报单位(盖章)序号机械名称型号事故中机械所处状态事故等级分类伤亡人数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空使运行安装拆卸转运修理一般重大特大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简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处(科)负责人(签字):制表人(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为施工单位上报隶属公司使用.2、无事故不报此表.31 Q/JSB-208.001-2011附录J(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操作证申请表填报单位: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健康状况技术等级文化程度操作机械所在单位/施工队伍培训时间考试成绩身份证号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说明:1.工程开工前讲此表填写递交到公司物资机械管理部2.交表同时附带操作人员的2寸彩照及考试试卷。31 Q/JSB-208.001-2011附录K(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检查记录表受检单位:编号:检查类型□年度检查□季度检查□每月检查□每日检查(例行检查)□巡回检查□专项检查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参加人员检查组长记录人序号受检部门或资产编号管理项目或设备名称异常情况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注:在检查类型方框里打钩(√)。31 Q/JSB-208.001-2011附录L(规范性附录)机械设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存根)编号:日期单位(个人)存在不符合:签发人(选项)/日期:经办人/日期:接收人/日期:机械设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编号:在年月日的现场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不符合:望接到此通知书后,立即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于月日送交物资机械管理部。逾期不改,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经办人:年月日整改结果:整改责任人:年月日验证结果:验证人:年月日31 Q/JSB-208.001-2011附录M机械管理工作考核表31 Q/JSB-208.001-2011接受考核单位机械管理负责人考核时间年月日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基础分实得分扣分原因1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机构不健全最多扣5分缺一项制度扣1分制度执行不好一项扣0.5分10分2档案管理情况1档案不全扣2分2档案不完整一台设备扣0.5分(抽查3份档案)10分3人员资格认证1管理人员无资格证,每一人扣2分2操作者无证,每一人扣2分。3操作证与设备不符,每个扣1分4操作证没有按期检证每证扣0.5分10分4账务及仓库管理1每一台帐、卡、物不相符者扣0.5分,全不符者扣3分2固定资产购置、调拨、封存、报废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扣2分3折旧提取不符合规定者扣2分4库容不整扣0.5分,无消防设备每库扣1分15分5设备使用维修保养1安全操作规程、准用证等没有粘贴在明显处,每台扣1分,全没有者扣3分2运行记录不完整者每台扣1分,全没有者扣3分3主要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不完整每台扣1分,全没有者扣3分4未按时保养者,每台扣1分,全没有者扣3分5询问操作人员,检查操作技能和掌握设备性能情况,不能满足要求的每人扣1分15分6分包队伍自带及外租机械设备管理1外租及分包队伍自带机械设备清单及相关证件,少一项扣2分2外租及分包队伍自带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少一项扣2分3机械租赁合同、安全协议,少一项扣2分10分7机械设备和技术状况1抽查3台设备进行试运转试验,检查设备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性能明显下降者每台扣5分,最多扣10分2抽查3台设备,各种安全工作装置不全者每台每种扣5分,工作不正常者每台每种扣3分,最多扣10分3仪表工作有不正常者每台扣5分,最多扣10分30合计100分考核部门物资机械管理部考核人31